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民政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泰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7號),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泰州市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泰州市民政局局長、黨委書記:李志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民政局
  • 外文名:Taizhou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李志高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規範性檔案,並且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治理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範圍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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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貫徹實施婚姻登記法律法規規章,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且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且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十一)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負責慈善信託的備案、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者服務發展政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福利彩票發行政策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政策、標準並且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績效管理等工作。承擔民政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法治建設。承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相關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工作;
(二)社會組織管理處(社會組織執法監督處、市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制度。負責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引導社會組織發揮作用。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社會救助處。擬訂全市相關社會救助政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辦困難民眾財政救助補助資金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政策;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市社區工作辦公室)。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治理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區劃地名處。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範圍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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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會事務處。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市(區)間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七)養老服務處。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發展;
(八)兒童福利處。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九)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根據上級規定,參與組織開展全市慈善宣傳和評選褒獎。負責慈善信託的備案。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政策並且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者服務發展政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十)財務審計處。指導監督國家、省、市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以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人事教育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上級規定,負責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選褒獎工作。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對外交流合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牽頭協調行政許可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中處長(主任)1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正科職)1名,副處長(副主任)6名。
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泰州市民政局局長、黨委書記:李志高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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