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由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式
- 受理機構: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理流程
提取資料
提取情形 | 所需附屬檔案 | - |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 購買自住房 | 購房契約、不低於房屋總價30%且6個月以內的首付款發票(未辦理過公積金貸款且購房面積小於144㎡的,首付款不低於房屋總價的20%)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6個月)、契稅完稅證明,居民身份證。 |
建造,翻建自住房 | 城區規劃範圍內:1、土地使用權證;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6個月);3、居民身份證。鄉鎮範圍內:1、建房申請書;2、合法土地使用證明檔案;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6個月);4、居民身份證。 | - |
大修自住房 | 1、房屋所有權證;2、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有效期6個月);3、土地使用權證;4、居民身份證。 | - |
購買二手房 | 1、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6個月);2、契稅完稅證;3、居民身份證。 | - |
2,離休,退休 | 1,退(離),休證,或退休審批表,2,居民身份證 | - |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2、勞動鑑定機構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證明;3、居民身份證。 | - |
4,出境定居 | 1,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證明,2,居民身份證 | - |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 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 居民身份證 |
償還,商業住房,貸款 | 1,借款契約,2,近期償還,住房貸款,的憑證,3,居民身份證 | - |
6,支付房租 | 1、房屋租賃契約;2、租賃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3、無房證明;4、居民身份證。 | - |
7,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 | 職工死亡(辦理提取,銷戶,手續) | 1,職工,死亡證明,2,繼承人與死亡職工的關係證明,3,繼承人身份證 |
被宣告死亡(辦理提取銷戶手續) | 1、被宣告死亡證明;2、繼承人與被宣告死亡職工的關係證明;3、繼承人身份證。 | - |
8,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和特困職工 | 1,《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證》或《特困職工證》,2,居民身份證 | - |
9、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 1、二級以上醫院蓋章確認的病歷證明和醫療費用票據;2、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血親關係的證明;3、居民身份證。 | - |
10,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並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2、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3、居民身份證。 | - |
11,觸犯法律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 1、法院判決書;2、所在監獄蓋章證明的委託書;3、與提取申請人之間的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4、居民身份證。 | - |
12、外來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契約關係離開本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不在本市 | 1、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2、公安機關出具的本市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籍的戶口簿;3、居民身份證。 | - |
1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連續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的 | 1,就業失業登記證,2,居民身份證 | - |
14,公積金按月還貸 | 居民身份證(提取配偶公積金的,另需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號的戶口簿、配偶身份證及授權委託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