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Taizhou Transport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李龍根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且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且監督實施公路、航道、港口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參與擬訂全市鐵路、民用航空的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港口岸線、陸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市客運管理以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交通物流業政策和標準;
(五)負責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除長江以外的本市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和規費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且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且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全市鐵路、民用航空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市交通運輸局做好漁船檢驗相關銜接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參與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督辦、績效管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要會議、活動。承擔機關公務接待、後勤保障、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處、執法監督處)。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與備案。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執法隊伍建設工作。協調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承擔公路、航道、港口、海事、運輸管理、建設管理、質量監督等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組織實施市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送達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全市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指導各市(區)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監督所屬有關單位和各市(區)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者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四)交通戰備處。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國防交通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執行。負責編制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規劃、戰時保障方案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的國防交通動員和運力徵用。組織實施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組織開展交通擁軍優屬工作。負責人武工作;
(五)綜合計畫處。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水路發展規劃。組織擬訂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幹線航道、港口、樞紐等規劃。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投資政策和籌融資政策。組織編制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幹線航道、港口、樞紐和農村公路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年度計畫。承擔或者參與公路、水路建設前期工作協調和管理、概預算管理。組織編制有關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初步設計審批。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六)鐵路航空處。參與擬訂全市鐵路、民用航空的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鐵路、民用航空建設相關前期工作。承擔全市鐵路、民用航空建設的監督管理和服務協調;
(七)科技處。組織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建設與管理。組織並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計量、智慧財產權、技術交流、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並且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運輸管理處。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客運管理。負責運輸場站(樞紐)的規劃和建設管理。擬訂並且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以及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承擔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工作。協調綜合運輸服務工作,承擔道路、水路運輸信用管理工作;
(九)建設管理處。擬訂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發展目標和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承擔並且指導交通建設市場監管,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實施階段規範管理。組織和指導交通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定額造價、試驗檢測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組織對優質工程進行評審。承擔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依法處理交通建設過程中利益關係人的投訴;
(十)公路水路管理處。承擔全市港口岸線、陸域、水域統一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港口規劃(含港口岸線使用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普通國省幹線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和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航道(不含長江)、市交通運輸部門所屬通航船閘的建設和維護工作。指導市交通運輸部門所屬船閘規費的征稽管理工作;
(十一)財務處(審計處)。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審計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和規費征管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投資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機關部門預決算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以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承擔信貸、利用外資的有關財務工作;
(十二)黨建工作處。負責交通運輸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行風建設、效能建設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系統社團、統戰工作;
(十三)人事處。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老幹部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鑑定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報批和政審工作;
(十四)宣傳教育處。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隊伍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法治宣傳、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按照相關規定,牽頭組織交通運輸系統典型培樹和品牌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3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鐵路辦副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22名,其中處長(主任)14名、副處長(副主任)8名。
市交通運輸局在高港區、泰州醫藥高新區設定派出機構,負責履行轄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職責,正科級建制,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高港分局,編制10名,設分局局長1名,副局長2名。市交通運輸局泰州醫藥高新區分局,編制6名,設分局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李龍根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港口管理局局長:馬慶生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市紀委市監委第十八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史衛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郵政管理局局長:李扣其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新民、徐翬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劉婷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劉亞明、曹其平、劉成峰、許建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