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工業企業管理、經濟運行調節、指導推廣散裝水泥和區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不含再生資源回收職責)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改造傳統產業相結合,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信息化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
(二)擬定全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和發布工業經濟信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三)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五)組織擬定並實施工業企業行業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
(六)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年度計畫,做好區級技改項目備案工作,按有關規定逐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指導和推動創新型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
(八)負責區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水泥生產企業做好散裝水泥的生產及推廣工作;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
(九)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信息產業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化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省、市、區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全區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產品和企業結構調整;推進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一)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推薦、上報國家和省、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三)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區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指導工業企業管理和改革,按照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有關工業企業改革方案,嚴格控制國有(集體)資產流失,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負責原區管工業企業的全面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文電、檔案、會務、機要、接待、保密、信息、政務公開、信訪、督辦、綜合治理、考勤、衛生、機關國有資產、車輛、水電、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搞好各科室協調、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業的人事、勞動及社會保障、黨務、紀檢、宣傳工作,做好全系統的職稱申報、審核,同時承擔局機關支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工會的各項職能,組織推動企業廠務公開。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業的老幹部管理工作、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和婦女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綜合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起草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擬定淘汰落後產能總體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組織協調生產與流通銜接。
(四)規劃與技術改造科
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協調推進重大工業技改項目建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負責國家和省、市下達專項資金項目的統計工作;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申報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國家和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初審、申報工作;市級創新型企業的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和管理水泥生產企業做好散裝水泥的生產及推廣工作;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
(五)企業科
負責指導工業企業管理和改革;按照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企業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研究擬定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辦法;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對全區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和指導性計畫;指導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的統計工作,匯集、分析和發布經濟技術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推動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做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和企業家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聯繫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聯合相關部門做好公路“三亂”治理工作;承擔區政府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積極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及項目實施工作。
(六)信息產業科
負責擬定全區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化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政策、檔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省、市、區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全區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產品和企業結構調整;推進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推薦、上報國家和省、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區直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財務審計科
檢查審核區直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審計,負責財會人員培訓、職稱評審等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資金協調,提出資金使用和管理意見,合理安排機關經費;協調企業同財政、金融部門的關係,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困難。
四、人員編制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總工程師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