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泰辦發〔2010〕8號)和《中共泰安市泰山區委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泰山發〔2010〕24號),設立泰山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山區統計局
  • 主要職責: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
  • 主要職責2: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
  • 主要職責3: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區統計工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監督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涉外社會調查活動;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區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街道、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街道、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指導全區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統計繼續教育工作。
(七)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泰山區統計局 地址:昇平街39號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信訪、安全保密、督辦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統計事業費、統計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外事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管理涉外社會調查活動;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擬訂全區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掛社會統計科牌子和農經科牌子)
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區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賬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各街道、鎮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人口普查、勞動力、勞動工資、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實施農業、農經調查,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業、農經統計數據,反映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並對基層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對國家、省、市和本區部署的有關專項調查,要準確、及時、全面提供翔實的數據資料。
(三)工交能源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業、建築業和固定資產投資等專業的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各項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對國家、省、市和本區布置的有關專項調查,要準確、及時、全面提供翔實的數據資料。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等統計數據;負責建立全區服務業統計和核算制度;組織、協調、指導各街道、鎮服務業及部門行業統計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對全區服務業發展狀況進行監測和預測;負責匯總、管理全區服務業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發布服務業統計資料;配合服務業主管部門開展服務業發展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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