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規定由泰安市統計局於2014年2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統計局
- 外文名:泰安市統計局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13年,市統計局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各項規定,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狠抓落實,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領導,推進統計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政策法規科牽頭,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協調組織,局內各有關科室進行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公布事宜和信息保密審查檢查、監督工作,為進一步推進統計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按照《條例》要求,在印發泰安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基礎上,認真執行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抓好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三)規範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內容和方式。修訂《泰安市統計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統計信息服務諮詢管理規定》等制度,對統計信息發布、提供的內容和範圍,信息發布形式和服務方式等作了進一步明確,規範了各類統計信息在新聞媒體的使用和發布,避免多方發布可能引起的錯誤、誤導或數據矛盾。
(四)進一步完善統計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加強信息公開載體建設,使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靈活多樣。對泰安統計信息網有關專欄進行了改版,定期維護和更新專欄內容,及時公開行政審批、統計制度標準、統計數據等各類信息,方便社會公眾進行查詢。
(五)切實做好保密審核工作。為做好政府信息及時向公眾傳遞,我局制定了擬文、定密、審核、發布等程式,使公文進入審簽程式時就明確該公文信息可否公開,增強了信息公開的時效性,確保公開與保密兩不誤。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截至2013年底,公開統計要聞、分析、工作動態1062條。發布機構職能包括機構概況、領導分工、內設機構4條;發布《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山東省〈統計執法檢查證〉管理辦法》等統計法律法規17條;發布規劃計畫25條;發布工作信息1011條;公布財務信息5條。
(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1、泰安統計信息網。在網上公布泰安統計分析、統計信息、各專業統計數據及機構職能、政策法規、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等。
2、在《泰安日報》全文發布《2012年泰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向社會各界公布全年泰安市經濟社會運行情況。
3、編印《泰安統計年鑑——2012》,在內容上不單收集了2011年泰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泰安市統計資料、還收集了1978年以來的統計資料、泰安市各縣(市)區統計資料、全國十五副省級城市統計資料、全省十七城市統計資料、全國二十六個省會城市統計資料等等。
4、編輯出版了《數說發展》。以豐富、詳實的統計資料為主,輔以直觀的統計圖、特載,全面反映了2013年泰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成為認識研究泰安市情、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巨觀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工具書。
5、每月編髮《統計月報》,包括全市生產總值、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交通郵電、電力與內外貿易、對外經濟與旅遊、財政、金融、保險、城建、物價、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月度統計信息,分縣市區及全省各市月度主要指標等內容,信息量全面細緻。
6、《泰安統計摘要2013》系統地收錄了2013年全市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主要統計數據,國家及全省各市主要經濟指標,並附錄了主要統計指標解釋和統計法規。
7、通過編印統計宣傳資料、舉辦統計開放日活動提供統計信息服務。結合“世界統計日”、“中國統計開放日”慶祝活動和“兩會”,邀請人大代表、專家、市民代表和部分新聞單位,圍繞統計熱點問題進行溝通和交流,徵求服務對象對統計工作的意見建議。通過上街宣傳,普及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常識,擴大統計影響力,提高社會認知度。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除通過政府網站、單位入口網站公開發布政府信息以外,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固定查閱服務場所1處,面向社會公開便於民眾查閱,全年共接待來查閱人員797次,查閱信息693條,接受信息諮詢68條。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工作辦理機制,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工作辦理流程,明確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設在政策法規科,由專人受理。今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1例。
(二)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情況。2012年的依申請件中,我局並嚴格按要求給予辦理答覆,沒有不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未實行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