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國土資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2012年泰安市國土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通過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構建平台,切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制定出2013年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是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必然要求,是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行政體制的重要內容。在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2012年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通過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構建平台,切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保障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開展,為社會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開服務。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我局始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2012年,按照“三治三提升、富民強市作表率”活動精神,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總體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紮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業務辦理效率,滿足了社會各界對國土資源政府信息的需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辦公室牽頭,各科室單位明確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建立起了信息發布聯絡機制,完善了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形成了局長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各縣(市、區)局、科室(單位)安排專人具體抓的工作局面。按照各自具體工作事項,由各縣(市、區)局,各科室(單位)負責人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認真按程式審查需要公布的政府信息,及時在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為政府信息全面及時安全公開建立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制定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網站運行管理暫行辦法》,這一辦法的出台,從制度上有力的保證了政府信息及時和安全公開。辦法明確規定了各科室單位的信息公開責任,規定了每月上報政府信息的時限和數量,從而確保了網上政府信息的及時更新;制定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管理辦法》,這兩項辦法的出台,規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規範工作流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要求,提高了政務公開工作效率;制定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安全保密相關制度》,加強信息安全保密審查工作機制,對公開的政府信息,都由科室(單位)負責人、分管局長嚴格把關,審查無誤後方可上網發布,從而保證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保證信息公開安全、內容真實有效;出台了《泰安市國土資源系統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落實國務院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檔案精神,加快建立監督評議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主動聽取民眾意見和建議,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不斷改進我們的工作質量,提高辦事效率。
三是完成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的更新工作。今年更新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增加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務信息公開執行情況及內容索引》,從政務公開及日常更新、線上服務、公眾參與和網站設計四個方面公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行政確認權公開指南》、《泰安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許可權公開指南》和《泰安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權公開指南》等7項行政權力指南,並在泰安市政府入口網站上完成了有關我局的政府公開信息的同步更新。
四是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化公開內容,開闢查閱服務場所,拓寬公開渠道,大力宣傳政務公開建設。由局相關科室(單位)具體負責,安排各種場所和信息媒體,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大力宣傳政務公開建設,主動公開公布各類政府信息。在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開闢查閱服務場所,方便了社會各界前來業務的諮詢、辦理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業務,查詢有關土地、礦產檔案信息,提交依申請公開請求等,拓寬了公開渠道。
五是加強信息公開審查力度,杜絕涉密信息公開。出台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務公開監督考核辦法》以及《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等7項與信息安全保密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明確職責,由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落實專人開展保密審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公開,公開信息不涉密”,同時各單位強化了自我督查意識,組織人員定期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同時為加強日常信息安全工作,方便管理,出台了《公共信息網路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信息系統應急預案》等制度。信息發布要求機關各科室、單位提供的政府信息內容,由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查符合發布規定後呈報局分管領導簽發;重大內容發布要報局主要領導簽發,實現了網路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信息發布流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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