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報告時間:2011年
概述,內容,

概述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是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必然要求,是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行政體制的重要內容。在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2011年我局嚴格按照《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通過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構建平台,切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保障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開展,為社會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開服務。

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我局始終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2011年,按照“推進依法行政、爭做法制國土”活動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總體要求,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紮實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業務辦理效率,滿足了社會各界對國土資源政務信息的需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辦公室牽頭,各科室單位明確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建立起了信息發布聯絡機制,完善了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形成了局長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各縣(市、區)局、科室(單位)安排專人具體抓的工作局面。按照各自具體工作事項,由各縣(市、區)局,各科室(單位)負責人按照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認真按程式審查需要公布的政務信息,及時在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為政務信息全面及時安全公開建立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政務信息公開。
制定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網站運行管理暫行辦法》,這一辦法的出台,從制度上有力的保證了政務信息及時和安全公開。辦法明確規定了各科室單位的信息公開責任,規定了每月上報政務信息的時限和數量,從而確保了網上政務信息的及時更新;制定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務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管理辦法》。這兩項辦法的出台,規範了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和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規範工作流程,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要求,提高了政務公開工作效率;制定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安全保密相關制度》,加強信息安全保密審查工作,對公開的政務信息,都由科室(單位)負責人、分管局長嚴格把關,審查無誤後方可上網發布,從而保證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保證信息公開安全、內容真實有效。為落實國務院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檔案精神,我局出台了《泰安市國土資源系統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加快建立監督評議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主動聽取民眾意見和建議,通過政務信息公開,聽取民眾意見,不斷改進我們的工作質量,提高辦事效率。
三.完成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
今年年初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指導下,編制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並在泰安市政府入口網站上完成了有關我局的政府公開信息填報。
四.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開闢查閱服務場所,拓寬公開渠道,大力公開政務公開建設。
由局內部有關科室、單位具體負責,安排利用各種場所和信息媒體,公開公布各類政務信息。方便了社會各界前來業務的諮詢、辦理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業務,查詢有關土地、礦產檔案信息,提交依申請公開請求等。
五.加強信息公開審查力度,杜絕涉密信息公開。
出台了《關於做好國土資源系統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通知》,《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暫行辦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明確職責,由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落實專人開展保密審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公開,公開信息不涉密”,同時各單位強化了自我督查意識,組織人員定期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同時為加強日常信息安全工作,方便管理,出台了《公共信息網路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泰安市國土資源局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管理制度》、《信息系統應急預案》等制度。信息發布方面要求機關各科室、單位提供的上傳內容,由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查後報送至局,經局主管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審核後同意後上傳;重大內容發布報局相關領導簽發後再上傳,實現了網路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專人管理,實現了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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