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縣農機局

泗水縣農機局

泗水縣農機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濟政辦發[1997]33號檔案規定成立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水縣農機局
  • 主要職責:負責本縣農機行業的科研
  • 依據法律:《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
  • 性質: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縣農機管理工作法規和規章制度,擬定有關法規的實施意見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農機行業執法工作。
2、研究提出本縣農機化工作發展重點、發展方向,重大技術措施的監督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中長發,特色產業,生態環境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農業機械化項目,對農機裝備結構的最佳化調整進行巨觀調整。
3、負責本縣農機行業的科研,農機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負責重大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項目的調整,申報立項及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機械化重點攻關項目的初審,立項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農機重大科技成果的申報,開展技術交流和合作。
4、負責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指導農機行業社會化服務活動,指導農機維修網路建設,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5、研究擬定本縣農機作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業機械的實用性試驗評估和農業機械的試驗推廣鑑定;負責本縣農機產品的推廣許可證,農機產品維修和農機作業質量監督管理。
6、負責農業機械用油的需求預測和農業機械油料的管理,向自治區、地區農機局爭取農機救災油料指標和補貼資金,指導農機供應網路建設、經營活動和節油工作,組織農機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7、負責農機化各項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
8、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管理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9、負責指導本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業機械作業標準、質量、收費等實行監督檢查。
10、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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