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美同盟條約

法美同盟條約,法國與美國之間的盟約。1778年2月6日由法國外交大臣韋爾熱納與美國駐法公使富蘭克林在巴黎簽訂。依約,法美在北美反英獨立戰爭中結成“有條件的聯盟”。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正式同意,不得同英國媾和。在戰爭結束後,法國國王保證美國的自由、主權和獨立,保證美國的領土以及戰爭期間可能從英國得到的領土增加;美國保證法國在美洲的所有領地和在談判桌上可能會得到的地區。法美聯盟對北美反英獨立戰爭的勝利起了重要作用。1800年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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