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中的倫理秩序》是李建華著,2004年1月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從決定性因素而言,現代德治與傳統德治的重大差別就在於市場經濟與法治。基於市場經濟的法治社會的形成對於中國社會結構的轉型比市場經濟具有更直接的意義,正因為如此,研究現代中國社會的倫理秩序更應該關注法治。法治是現代社會的根本標誌之一,法治社會的形成導致了社會治理模式的變化即由德治主導變為法治主導。因此,只有在法治的基礎上,加快傳統道德的現代轉型,才能建立起合乎理性的、切實有利於民生的倫理秩序。道德權利是法治社會的倫理基礎,而道德權利的實現本身也是一個充滿道德風險的過程,法治社會必須捨棄境界倫理而追求境遇倫理。同時,法治社會凸顯政治倫理,政治倫理秩序的建立尤其是政黨倫理建設是事關整個社會倫理秩序的關鍵。法治社會倫理秩序的最高目標是實現社會正義。
目錄
導論 現代德治的主要問題
一 德治與“人治”
二 德治與“法治”
三 德治與“善治”
四 德治與“政治”
第一章 德法合治:現代社會的治理模式
一 現代社會的特質與治理模式的變更
1.現代社會的特質
2.社會治理模式
3.現代社會的德治功用
二 理性與秩序:德法合治的內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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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建華,男,1959年生,湖南桃江縣人,哲學博士,教授,倫理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南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學院院長,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文化素質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倫理學會理事、湖南省行政管理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套用倫理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