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法治的謎面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6201534
- 作者:劉練軍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頁數:235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名人推薦,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1清華大學著名法理學教授許章潤和憲法學教授林來梵、張千帆對此書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2本書承載著作者的學術良知和客觀公正信念。作者不預設任何立場,完全以一個局外人身份站在中立立場上就司法問題、教育公平問題等社會熱點問題表達自己的認知與見解。這些文章承載著作者的學術良知和客觀公正信念。文以載道,這些文章表達的是作者是非高於立場的為學為人之道,行文流暢、深入淺出,思想性與可讀性兼備,有大道至簡之風範。
3本書系法學隨筆“獨角札叢”推出的又一本力作,秉承了“感受法學與人文之美,棲息思想與詩意之間”的叢書風格,體現了法律人的法學悟思與人文情懷。
4本書在裝幀設計上延續了叢書的風格,封面採用特種紙印刷,給人以簡潔而又典雅之感。
2本書承載著作者的學術良知和客觀公正信念。作者不預設任何立場,完全以一個局外人身份站在中立立場上就司法問題、教育公平問題等社會熱點問題表達自己的認知與見解。這些文章承載著作者的學術良知和客觀公正信念。文以載道,這些文章表達的是作者是非高於立場的為學為人之道,行文流暢、深入淺出,思想性與可讀性兼備,有大道至簡之風範。
3本書系法學隨筆“獨角札叢”推出的又一本力作,秉承了“感受法學與人文之美,棲息思想與詩意之間”的叢書風格,體現了法律人的法學悟思與人文情懷。
4本書在裝幀設計上延續了叢書的風格,封面採用特種紙印刷,給人以簡潔而又典雅之感。
作者簡介
劉練軍,江西省都昌縣人。浙江大學憲法學博士,牛津大學訪問學者。現任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學術旨趣集中於憲法審查、司法制度和人權理論等領域。發表研究論文五十餘篇,出版學術著作《司法要論》《消極主義:憲法審查的一種哲學立場》等。業餘關注中國法治進程,在《法制日報》《鳳凰周刊》《東方早報》等報刊上發表評論文章七十餘篇。本書系部分法學隨筆和法治評論文章的匯集之作。
圖書目錄
第一輯 聚焦法院 制度建言
不判案,非法官
法官無權積德
法官對法律負責還是對審判長負責?
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推動五大改革
陪審並不意味著司法民主化
陪審門檻:有讀寫能力即可
司法判決是一種公共產品
法院獎勵調解不宜過多
第二輯 善待法官 信任司法
法官薪水多高才合適
法官考核,茲事體大
敬重法官才有法治
人大代表可以給法官庭審打分嗎?
異哉所謂“判後答疑”問題者
不要隨便拿司法開涮
司法:與其監督毋寧信任
司法與政府:距離產生美
第三輯 問責錯案 反思機制
刑事錯案發生的邏輯
面對刑事錯案,機制改革更重要
法院該為刑事錯案擔責嗎?
防止法官腐敗的基礎工作
如何治理“眼花法官”
律師不應跟法官“死磕”
第四輯 立法寬容 社會信任
窩藏罪立法:大義何必滅親
水果刀背後的法制容忍度
什麼才是貪官的死穴?
官員財產公開與私有財產保護
禁食魚翅與政務公開
重建社會信任,政府要做榜樣
第五輯 透視事件 法者見法
法官能裁判方韓之爭嗎?
法律人別用拳頭說話
足球反腐不能僅靠司法
明星代言“毒膠囊”的罪與罰
須把權利當回事
讓法治的陽光照進勞教所
影響性訴訟:為法治奠基
泰國憲法為何對總理兼職說不
泰國何以憲法常有秩序常無
第六輯 旁觀人物 憂思政體
從馬錫五的紀念文章說起
律師亦凡人
世上已無黃松有?
王立軍,哀之更需鑒之
周星馳委員,肩負起你的責任倫理
精英,你為何不懂得“害臊”?!
莫言的“諾貝爾倫理”
陳游標的中國式慈善
湯壽潛在1911
第七輯 法制回眸 當代借鏡
《新月》往事:為憲政而吶喊
日本戰後司法史上的浦和充子事件
被遺忘的土改人民法庭
有事辦政法,無事辦生產
——“大躍進”中人民司法的躍進“夢想秀”
勞教制度的來龍去脈
第八輯 教育公平 匹夫有責
高校招生地方保護主義當休矣
招生改革應從平等開始
來自農村學校的學生更需要被推薦
真自主招生又行得通嗎?
教改,欲速則不達
推動教育公平匹夫有責
促進教育公平的試金石
讓人痛心的教育不公案
學歷“查三代”與教育公平
反歧視,中國需要實際行動
第九輯 大學治理 自治先行
大學不應等級化
績效工資改革不應喧賓奪主
績效的雙重含義
正視科研考核的價值
別讓課題動了學術的乳酪
別急著向南開致敬
你若溫和,便是晴天
——杭師大法學院2013級新生開學典禮致辭
第十輯 品讀書文 探微憲政
寬容:制度的應然品性
憲法: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評《憲在:生活中的憲法蹤跡》
憲法精神何處安放?
也談憲法的守護者
形而下的憲法學
——評《權利平等與地方差異》
以其昭昭,使人昭昭
道德資本與制度祛魅
——評《為了人的尊嚴》
後 記
不判案,非法官
法官無權積德
法官對法律負責還是對審判長負責?
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推動五大改革
陪審並不意味著司法民主化
陪審門檻:有讀寫能力即可
司法判決是一種公共產品
法院獎勵調解不宜過多
第二輯 善待法官 信任司法
法官薪水多高才合適
法官考核,茲事體大
敬重法官才有法治
人大代表可以給法官庭審打分嗎?
異哉所謂“判後答疑”問題者
不要隨便拿司法開涮
司法:與其監督毋寧信任
司法與政府:距離產生美
第三輯 問責錯案 反思機制
刑事錯案發生的邏輯
面對刑事錯案,機制改革更重要
法院該為刑事錯案擔責嗎?
防止法官腐敗的基礎工作
如何治理“眼花法官”
律師不應跟法官“死磕”
第四輯 立法寬容 社會信任
窩藏罪立法:大義何必滅親
水果刀背後的法制容忍度
什麼才是貪官的死穴?
官員財產公開與私有財產保護
禁食魚翅與政務公開
重建社會信任,政府要做榜樣
第五輯 透視事件 法者見法
法官能裁判方韓之爭嗎?
法律人別用拳頭說話
足球反腐不能僅靠司法
明星代言“毒膠囊”的罪與罰
須把權利當回事
讓法治的陽光照進勞教所
影響性訴訟:為法治奠基
泰國憲法為何對總理兼職說不
泰國何以憲法常有秩序常無
第六輯 旁觀人物 憂思政體
從馬錫五的紀念文章說起
律師亦凡人
世上已無黃松有?
王立軍,哀之更需鑒之
周星馳委員,肩負起你的責任倫理
精英,你為何不懂得“害臊”?!
莫言的“諾貝爾倫理”
陳游標的中國式慈善
湯壽潛在1911
第七輯 法制回眸 當代借鏡
《新月》往事:為憲政而吶喊
日本戰後司法史上的浦和充子事件
被遺忘的土改人民法庭
有事辦政法,無事辦生產
——“大躍進”中人民司法的躍進“夢想秀”
勞教制度的來龍去脈
第八輯 教育公平 匹夫有責
高校招生地方保護主義當休矣
招生改革應從平等開始
來自農村學校的學生更需要被推薦
真自主招生又行得通嗎?
教改,欲速則不達
推動教育公平匹夫有責
促進教育公平的試金石
讓人痛心的教育不公案
學歷“查三代”與教育公平
反歧視,中國需要實際行動
第九輯 大學治理 自治先行
大學不應等級化
績效工資改革不應喧賓奪主
績效的雙重含義
正視科研考核的價值
別讓課題動了學術的乳酪
別急著向南開致敬
你若溫和,便是晴天
——杭師大法學院2013級新生開學典禮致辭
第十輯 品讀書文 探微憲政
寬容:制度的應然品性
憲法: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評《憲在:生活中的憲法蹤跡》
憲法精神何處安放?
也談憲法的守護者
形而下的憲法學
——評《權利平等與地方差異》
以其昭昭,使人昭昭
道德資本與制度祛魅
——評《為了人的尊嚴》
後 記
序言
序一
法律秩序如何生成
許章潤
法律不僅是一種規範體系,同時並為一種意義體系。故爾,在硬性生冷的規範背後,必然潛含著特定文明的價值選擇與人生理念。循沿其選擇和理念,則規範貼心貼肺,蔚為生活的守則,也是對於生活本身的照拂,日子遂過得下去,甚至過得好,過上好日子。否則,輕則徒增煩憂,擾亂倫常,讓人不知所措;重則離心離德,甚至傷天害理。倘若不幸遭逢如此世道,則手足無措之際,日子沒法過,生民塗炭。
進而,在特定文明價值、人生理念和法律規範之間,如何安排法律秩序,其實牽扯到的是對於政治的理解,以及法律與政治的關係。蓋因群居人類,第一要事總是和平共處,特別是政治上的和平共處,則政治和法制登場,有以然哉。地中海文明以還的現代秩序,究其實,是一種奠立於工商文明基礎之上的法律文明秩序,則法制之保有獨立品格,蔚為法治,構成了與政治兩相併立的立國支柱,為此治道之深化改良。它們映證和表征的是應然意義上的“自由立國”與“文明立國”這一宏大的現代國家格局,道出的作為具體的個人及其法政身份的公民,在此政治共同體中究竟享有何種位格。但是,此間一大關鍵在於,法治以及法治統轄下的法律,只信奉公正,秉持法治高於世俗政制和政治的信念。因為,在它看來,世俗的政制和政治之上,尚有天道天理存在,此種自然之法,恆高於俗世政制。因而,法律不能向政制低頭,也不能屈迎政治,毋寧,它要求法制和法意作為一種多元性的歷史存在,本身就要求立法以並且只能以當下時空的正義為準繩,永遠以善法為鵠的。而善的歧義和衝突,使得這一過程必定是一種利益權衡與義理展開的比較文化作業,只有上引至普世公理和一般人類情懷,方能一見分曉。如此作業,正在於重申法律至上,也就是法度的永恆超越性,強調法治體系具有高於現實政治勢力的權威性。人間的遭際早已表明,其以法度為憑,秉具超越品格,是常態政治條件下有效規制俗世權勢的最佳手段。
其實,不僅在本書,早在《政治化的司法》和《司法能動:中西兩重天》等文中,作者就已表達過上述類似思想,而以中西個案為憑,著意推敲,反覆致意。此種運思,既是作者一己思慮,從更為廣泛的漢語法學背景考察,其實反映的是正在成長中的現代中國第六代法學家們的共同思慮,本書作者堪為代表。歷經生聚教訓,漢語法意逐漸走向成熟,必將伴隨著法治登場,為將近兩個世紀的中國社會文化轉型收束,則本書所思所慮,生逢其時,堪為時代作證。
練軍老弟生性幽默詼諧,談笑風生,總將歡樂帶給別人。記得2012年6月,首屆世界華人法哲學大會在清華召開,論及時事與“公知”,其以“要是公知靠得住,母豬也能爬上樹”作結,演繹了一出將沉重關切付諸看似輕鬆調侃的練軍式敘事。滿堂鬨笑之際,其實觸及的是讀書人的責任倫理和信念倫理,以及輿論生態與言論邊界,是是而非非。平時無事不登門,偶爾通電話聊家常,練軍老弟總是秉持此種一貫風格,令人歡笑之餘而多所思考。讀練軍書,而不知練軍其人,可乎?不可。故特敘介一二,既為之序,更在於念其人,而願法學同人,自勉復共勉者也。
序二
讀,這些文字里深埋的火種
林來梵
劉練軍先生的文字,與我們這個時代的氛圍一樣,都是焦灼的。但焦灼往往也會採取某種勤勉的生存樣態,於是劉練軍在文字上頗為多產。《法治的謎面》就是這樣誕生的。
當這冊雋永的評論集即將付之梨棗時,劉君從他正在訪學的牛津發來了電子郵件,請我為之作序。作為他學術上的一位知友,當然,也是其博士階段曾經的指導教師,我聞之欣然,亦想藉此機會就其新書談點自己的感受。況且,劉君此前出版了兩本學術著作《消極主義:憲法審查的一種哲學立場》和《司法要論》,我都未曾為之寫點什麼;又況且,他是我所帶的三十位博士生當中第一個出版評論文集的弟子。
此文集中的大部分篇什都曾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鳳凰周刊》《東方早報》《南方都市報》等報刊上公開發表。之後,作者又將其放到其法律部落格和新浪微博上。其中的多數篇章刊發出來後,我都有所瀏覽,所以,對文集的內容算是較為熟悉了。本文集大致根據文章內容主題之不同,分成十輯。從每輯的標題及其文章篇名即可知,本書大約有一半內容涉及中國司法。這些年來,劉君一直在研究司法這個當代中國法治最為重要的議題。這些司法評論文章可謂是其司法學術研究的副產品。
閱讀劉君的這些司法評論文章,我頗有共鳴。
首先,劉君堅定地認為,我國司法只能走獨立之路,任何不以獨立為目標的司法改革都是一種虎頭蛇尾的胡鬧。文集中《法官對法律負責還是對審判長負責?》《法院獎勵調解不宜過多》《法官考核,茲事體大》《人大代表可以給法官庭審打分嗎?》《異哉所謂“判後答疑”問題者》《司法:與其監督毋寧信任》《司法與政府:距離產生美》等文章,其核心觀點就是認為:法官不對任何人負責,只對法律負責;而要讓法官僅僅對法律負責,就不宜對法官進行頻繁的考核和各種形式的外在監督。
在《司法與政府:距離產生美》一文中,作者指出:“距離產生美,司法與政府唯有保持適當的距離,司法才會越來越像司法,政府亦才能愈來愈像政府。政府固然要致力於維護社會穩定,但政府絕不應要求司法放棄其依法裁判的基本職責,而淪為‘維穩’之工具,否則,任何和諧穩定都是暫時的,而由此造成的不穩定則是長久的。”對於劉君的這個判斷,我深以為然。但凡法治較為成熟的國度,其司法與政府都保持著看得見的距離。司法,絕對不會跟在政府後面亦步亦趨。在這方面,我國委實有點反其道而行之,令人遺憾。相信包括劉君在內的諸多有識之士的呼籲,會促使我國司法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朝著“保持距離”這種更為合理正當的方向前進。
其次,劉君主張一點一滴的改良,只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具體制度問題發表其改進和改革的看法與建議,很少抽象地對司法獨立進行宏大敘事。《法官薪水多高才合適》《敬重法官才有法治》《法院該為刑事錯案擔責嗎?》《如何治理“眼花法官”》《律師不應跟法官“死磕”》等文章,都是針對司法實踐中司空見慣的問題而作的評論。這些議題看似不大,實際不小。如果劉君在本書中分析的這些 “小”問題,在司法改革中均能一個一個地解決好,那我國司法必將會成為擔負起“限制權力,救濟權利”之重任的現代法治化司法。
再次,對於廣被忽視的法官不判案問題,劉君很是關注,他將《不判案,非法官》放在文集的首輯首篇位置,我想這應該是他用心良苦,突出法官要審判的結果。在《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推動五大改革》中,劉君還呼籲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在內的各級法院領導要坐堂問案,而不應帶頭做“不審判的法官”。
法院裡有相當比例的法官,甚至有超過半數的法官常年不進法庭聽審和裁判案件,這實在荒謬得很。更荒謬的是,司法改革已然進入到了“三五”階段,但這個問題卻從未登上“司改日程”。而據我所知,類似《不判案,非法官》這種直面問題、痛陳陋習的文章並不多見。作者在文章中指出:“法官到處講課、著書立說,越來越像學者,這是可怕的社會精英的身份錯位。”這個意見我也頗為贊同。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對社會精英的身份錯位問題堪稱痛心疾首,文集中有多處提到。如《正視科研考核的價值》《周星馳委員,肩負起你的責任倫理》《精英,你為何不懂得“害臊”?!》等文章,都涉及我國社會精英的身份錯位問題。毫無疑問,法官不審判,將其主要精力放在科研等方面,而學者不做研究,將大把的時間耗費在做律師或做“公知”上,這種身份錯位對當下中國危害不淺。
除司法議題外,《法治的謎面》還涉及“教育公平”、“大學治理”、“讀書札記”及法制史等方面的話題。無論是教育公平還是大學治理,作者都是以一個法學者的身份,以相關的法律尤其是現行憲法為根據來進行分析和探討的。至於讀書札記,其中多數涉及的也是憲法方面的書籍,這應該與作者的憲法學教育背景密不可分。
翻閱此書,總體印象是,作者主要是在為司法獨立和法治憲政而呼籲。作為一介書生的這種呼籲對中國當今現實中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影響如何,無疑不容樂觀,但我們也沒有理由悲觀。畢竟,但凡真誠的呼籲都帶有寶貴的正能量。
一個民族的精神之光一旦黯淡了,這個民族的前途只會是一片黑暗。劉練軍式的焦灼,或許正可為重新點燃民族的精神之光保留了可貴的火種。質言之,劉練軍的這些文字里,就深埋了這種火種。而這種火種一旦在時代的霧霾和風雨中得到歷練,便恰是一種溫和。劉君在《你若溫和,便是晴天》的演講中說:“一個真正領悟法律精神的人,既不是阻礙社會變革的頑固派,亦不會變為偏激冒進的革命派,它必定是支持改革與改良的溫和派。”根據我的觀察,文字看似焦灼的劉君正是溫和派的堅定實踐者。作為他的老師,看到他這些年持論“溫和”的評論文章結集出版,我由衷感到高興。期待他今後有更多持論溫和的優秀作品問世。
是為序。
法律秩序如何生成
許章潤
法律不僅是一種規範體系,同時並為一種意義體系。故爾,在硬性生冷的規範背後,必然潛含著特定文明的價值選擇與人生理念。循沿其選擇和理念,則規範貼心貼肺,蔚為生活的守則,也是對於生活本身的照拂,日子遂過得下去,甚至過得好,過上好日子。否則,輕則徒增煩憂,擾亂倫常,讓人不知所措;重則離心離德,甚至傷天害理。倘若不幸遭逢如此世道,則手足無措之際,日子沒法過,生民塗炭。
進而,在特定文明價值、人生理念和法律規範之間,如何安排法律秩序,其實牽扯到的是對於政治的理解,以及法律與政治的關係。蓋因群居人類,第一要事總是和平共處,特別是政治上的和平共處,則政治和法制登場,有以然哉。地中海文明以還的現代秩序,究其實,是一種奠立於工商文明基礎之上的法律文明秩序,則法制之保有獨立品格,蔚為法治,構成了與政治兩相併立的立國支柱,為此治道之深化改良。它們映證和表征的是應然意義上的“自由立國”與“文明立國”這一宏大的現代國家格局,道出的作為具體的個人及其法政身份的公民,在此政治共同體中究竟享有何種位格。但是,此間一大關鍵在於,法治以及法治統轄下的法律,只信奉公正,秉持法治高於世俗政制和政治的信念。因為,在它看來,世俗的政制和政治之上,尚有天道天理存在,此種自然之法,恆高於俗世政制。因而,法律不能向政制低頭,也不能屈迎政治,毋寧,它要求法制和法意作為一種多元性的歷史存在,本身就要求立法以並且只能以當下時空的正義為準繩,永遠以善法為鵠的。而善的歧義和衝突,使得這一過程必定是一種利益權衡與義理展開的比較文化作業,只有上引至普世公理和一般人類情懷,方能一見分曉。如此作業,正在於重申法律至上,也就是法度的永恆超越性,強調法治體系具有高於現實政治勢力的權威性。人間的遭際早已表明,其以法度為憑,秉具超越品格,是常態政治條件下有效規制俗世權勢的最佳手段。
其實,不僅在本書,早在《政治化的司法》和《司法能動:中西兩重天》等文中,作者就已表達過上述類似思想,而以中西個案為憑,著意推敲,反覆致意。此種運思,既是作者一己思慮,從更為廣泛的漢語法學背景考察,其實反映的是正在成長中的現代中國第六代法學家們的共同思慮,本書作者堪為代表。歷經生聚教訓,漢語法意逐漸走向成熟,必將伴隨著法治登場,為將近兩個世紀的中國社會文化轉型收束,則本書所思所慮,生逢其時,堪為時代作證。
練軍老弟生性幽默詼諧,談笑風生,總將歡樂帶給別人。記得2012年6月,首屆世界華人法哲學大會在清華召開,論及時事與“公知”,其以“要是公知靠得住,母豬也能爬上樹”作結,演繹了一出將沉重關切付諸看似輕鬆調侃的練軍式敘事。滿堂鬨笑之際,其實觸及的是讀書人的責任倫理和信念倫理,以及輿論生態與言論邊界,是是而非非。平時無事不登門,偶爾通電話聊家常,練軍老弟總是秉持此種一貫風格,令人歡笑之餘而多所思考。讀練軍書,而不知練軍其人,可乎?不可。故特敘介一二,既為之序,更在於念其人,而願法學同人,自勉復共勉者也。
序二
讀,這些文字里深埋的火種
林來梵
劉練軍先生的文字,與我們這個時代的氛圍一樣,都是焦灼的。但焦灼往往也會採取某種勤勉的生存樣態,於是劉練軍在文字上頗為多產。《法治的謎面》就是這樣誕生的。
當這冊雋永的評論集即將付之梨棗時,劉君從他正在訪學的牛津發來了電子郵件,請我為之作序。作為他學術上的一位知友,當然,也是其博士階段曾經的指導教師,我聞之欣然,亦想藉此機會就其新書談點自己的感受。況且,劉君此前出版了兩本學術著作《消極主義:憲法審查的一種哲學立場》和《司法要論》,我都未曾為之寫點什麼;又況且,他是我所帶的三十位博士生當中第一個出版評論文集的弟子。
此文集中的大部分篇什都曾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鳳凰周刊》《東方早報》《南方都市報》等報刊上公開發表。之後,作者又將其放到其法律部落格和新浪微博上。其中的多數篇章刊發出來後,我都有所瀏覽,所以,對文集的內容算是較為熟悉了。本文集大致根據文章內容主題之不同,分成十輯。從每輯的標題及其文章篇名即可知,本書大約有一半內容涉及中國司法。這些年來,劉君一直在研究司法這個當代中國法治最為重要的議題。這些司法評論文章可謂是其司法學術研究的副產品。
閱讀劉君的這些司法評論文章,我頗有共鳴。
首先,劉君堅定地認為,我國司法只能走獨立之路,任何不以獨立為目標的司法改革都是一種虎頭蛇尾的胡鬧。文集中《法官對法律負責還是對審判長負責?》《法院獎勵調解不宜過多》《法官考核,茲事體大》《人大代表可以給法官庭審打分嗎?》《異哉所謂“判後答疑”問題者》《司法:與其監督毋寧信任》《司法與政府:距離產生美》等文章,其核心觀點就是認為:法官不對任何人負責,只對法律負責;而要讓法官僅僅對法律負責,就不宜對法官進行頻繁的考核和各種形式的外在監督。
在《司法與政府:距離產生美》一文中,作者指出:“距離產生美,司法與政府唯有保持適當的距離,司法才會越來越像司法,政府亦才能愈來愈像政府。政府固然要致力於維護社會穩定,但政府絕不應要求司法放棄其依法裁判的基本職責,而淪為‘維穩’之工具,否則,任何和諧穩定都是暫時的,而由此造成的不穩定則是長久的。”對於劉君的這個判斷,我深以為然。但凡法治較為成熟的國度,其司法與政府都保持著看得見的距離。司法,絕對不會跟在政府後面亦步亦趨。在這方面,我國委實有點反其道而行之,令人遺憾。相信包括劉君在內的諸多有識之士的呼籲,會促使我國司法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朝著“保持距離”這種更為合理正當的方向前進。
其次,劉君主張一點一滴的改良,只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具體制度問題發表其改進和改革的看法與建議,很少抽象地對司法獨立進行宏大敘事。《法官薪水多高才合適》《敬重法官才有法治》《法院該為刑事錯案擔責嗎?》《如何治理“眼花法官”》《律師不應跟法官“死磕”》等文章,都是針對司法實踐中司空見慣的問題而作的評論。這些議題看似不大,實際不小。如果劉君在本書中分析的這些 “小”問題,在司法改革中均能一個一個地解決好,那我國司法必將會成為擔負起“限制權力,救濟權利”之重任的現代法治化司法。
再次,對於廣被忽視的法官不判案問題,劉君很是關注,他將《不判案,非法官》放在文集的首輯首篇位置,我想這應該是他用心良苦,突出法官要審判的結果。在《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推動五大改革》中,劉君還呼籲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在內的各級法院領導要坐堂問案,而不應帶頭做“不審判的法官”。
法院裡有相當比例的法官,甚至有超過半數的法官常年不進法庭聽審和裁判案件,這實在荒謬得很。更荒謬的是,司法改革已然進入到了“三五”階段,但這個問題卻從未登上“司改日程”。而據我所知,類似《不判案,非法官》這種直面問題、痛陳陋習的文章並不多見。作者在文章中指出:“法官到處講課、著書立說,越來越像學者,這是可怕的社會精英的身份錯位。”這個意見我也頗為贊同。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對社會精英的身份錯位問題堪稱痛心疾首,文集中有多處提到。如《正視科研考核的價值》《周星馳委員,肩負起你的責任倫理》《精英,你為何不懂得“害臊”?!》等文章,都涉及我國社會精英的身份錯位問題。毫無疑問,法官不審判,將其主要精力放在科研等方面,而學者不做研究,將大把的時間耗費在做律師或做“公知”上,這種身份錯位對當下中國危害不淺。
除司法議題外,《法治的謎面》還涉及“教育公平”、“大學治理”、“讀書札記”及法制史等方面的話題。無論是教育公平還是大學治理,作者都是以一個法學者的身份,以相關的法律尤其是現行憲法為根據來進行分析和探討的。至於讀書札記,其中多數涉及的也是憲法方面的書籍,這應該與作者的憲法學教育背景密不可分。
翻閱此書,總體印象是,作者主要是在為司法獨立和法治憲政而呼籲。作為一介書生的這種呼籲對中國當今現實中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影響如何,無疑不容樂觀,但我們也沒有理由悲觀。畢竟,但凡真誠的呼籲都帶有寶貴的正能量。
一個民族的精神之光一旦黯淡了,這個民族的前途只會是一片黑暗。劉練軍式的焦灼,或許正可為重新點燃民族的精神之光保留了可貴的火種。質言之,劉練軍的這些文字里,就深埋了這種火種。而這種火種一旦在時代的霧霾和風雨中得到歷練,便恰是一種溫和。劉君在《你若溫和,便是晴天》的演講中說:“一個真正領悟法律精神的人,既不是阻礙社會變革的頑固派,亦不會變為偏激冒進的革命派,它必定是支持改革與改良的溫和派。”根據我的觀察,文字看似焦灼的劉君正是溫和派的堅定實踐者。作為他的老師,看到他這些年持論“溫和”的評論文章結集出版,我由衷感到高興。期待他今後有更多持論溫和的優秀作品問世。
是為序。
名人推薦
法治以及法治統轄下的法律,只信奉公正,秉持法治高於世俗政制和政治的信念。……此種運思,既是作者一己思慮,從更為廣泛的漢語法學背景考察,其實反映的是正在成長中的現代中國第六代法學家們的共同思慮,本書作者堪為代表。歷經生聚教訓,漢語法意逐漸走向成熟,必將伴隨著法治登場,為將近兩個世紀的中國社會文化轉型收束,則本書所思所慮,生逢其時,堪為時代作證。
——許章潤(清華大學教授)
翻閱此書,總體印象是,作者主要是在為司法獨立和法治憲政而呼籲。作為一介書生的這種呼籲對中國當今現實中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影響如何,無疑不容樂觀,但我們也沒有理由悲觀。畢竟,但凡真誠的呼籲都帶有寶貴的正能量。
——林來梵(清華大學教授)
——許章潤(清華大學教授)
翻閱此書,總體印象是,作者主要是在為司法獨立和法治憲政而呼籲。作為一介書生的這種呼籲對中國當今現實中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影響如何,無疑不容樂觀,但我們也沒有理由悲觀。畢竟,但凡真誠的呼籲都帶有寶貴的正能量。
——林來梵(清華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