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利益又稱“合法利益”,法律確認、保護、促進和發展的一定社會關係主體的利益。在不同社會中,利益的性質、內容和形式等都不相同。統治階級總是首先把本階級的...
法與利益:利益一般指人們為了滿足生存和發展而產生的各種需要,由社會客觀條件決定的,並存在於具體的社會關係中。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社會關係中,各種利益的性質、...
利益法學,20世紀初德國社會學法學的一個派別,以強調法官應注意平衡各種相互衝突的利益為特徵。代表者是P·赫克、H·斯托爾和R·米勒一埃爾茨巴赫等人。利益法學的...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賦予的約束力。規範性法律檔案與非規範性法律檔案都有一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檔案規定的那樣行為。法律效力有時還指某種行為或...
“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
法律效益是指通過立法、執法、訴訟、守法過程中對法律權利資源的最優配置,除去各種成本耗費後,進而實現法律資源使用價值在質上的極最佳化程度和量上的極大化程度及其...
利益是一個社會學名詞,指人類用來滿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質、精神的產品,某種程度上來說,包括:金錢、權勢、色慾、情感、榮譽、名氣、國家地位、領土、主權等所帶來...
法律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對法律關係主體可以自主決定為或不為某種行為的許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權利,是一個和法律義務相對應的概念,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依法享有的...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法律是由...
利益關係是指社會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格局或利益結構。表現為縱橫兩個層面。縱向利益關係包括:個人利益與群體利益的關係,不同階層群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個人利益、社會...
利益法學派是現代資產階級法學派別之一,屬於社會學法學派的一個支派。該學派20世紀初在德國興起。以強調法官應注意平衡各種相互衝突的利益為其理論基礎。...
利益衝突是指專業服務領域特別是律師職業中的一種現象,即委託人的利益與提供專業服務的業者本人或者與其所代表的其他利益之間存在某種形式的對抗,進而有可能導致委託...
法律職業是指以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為代表的,受過專門的法律專業訓練,具有嫻熟的法律技能與法律倫理的法律事務崗位從業人員所構成的共同體。狹義的法律職業...
法律原罪,存在主義法學家、荷蘭人V.霍梅斯的主要觀點之一。藉此強調實證法律的重要作用。他認為,從實證法律所包含的實證性和超實證性的兩重性之中,自然而然地地...
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並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在行政訴訟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某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依法向人民...
法律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所有法律原則和規則的總稱。...... 該原則包括:民事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原則,民事活動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定情形下,賦予取得票據時付有對價的持票人以利益返還請求權,以在因一定原因喪失票據權利時,可以依利益返還請求權向獲得利益的人請求返還利益的一種制度...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對責任主體依其所負的法律責任而實施的懲罰性或保護性強制措施。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有密切聯繫。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
法律意識是人們對於法(特別是現行法)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知識和心理態度的總稱。法律意識是一種觀念的法律文化,對法的制定實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現為探索法律...
法律義務,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依法承擔的某種必須履行的責任。是設定或隱含在法律規範中、實現於法律關係中的,主體以相對抑制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保障權利主體獲得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檔案。...
固有利益是契約法和侵權法共同保護的對象,它與正在締結的契約本身無關,它是相對獨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契約成立並得到履行也無法恢復,因而必須通過締約過失...
合法權益是指受國家法律保護並能取得預期收益的特權,如各項無形資產。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在我國,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民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