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準備比例

法定準備比例亦稱“存款法定儲備金比率”。指西方國家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存入中央銀行的儲備金占其存款的比例。此比例根據巨觀經濟的需要,西方各國中央銀行可在一定幅度內調整。旨在迫使商業銀行保持足夠的流動性資產,以備存款人提取,同時也便於彼此清償債權債務,有利於中央銀行在全國範圍內資金調撥,避免發生摻兌,導致銀行倒閉和發生金融危機。

調整存款準備比例是中央銀行貫徹貨幣政策,控制全社會的貨幣與信用供給的一個重要槓桿。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也對各專業銀行實行法定準備金制度,法定準備比例由人民銀行根據巨觀調控要求確定,經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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