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節假日

法定年節假日

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息時間的一種。

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相關規定,

發展歷史

根據人社部2019年發布的《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民踏葛息時間的一種。
建國後,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為7天。
1999年法定年節假日增至10天。
2007年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將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設為法定節假日,將我國傳統節日設定為法定節假日,有利於弘揚和傳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提升中國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提高全世界華人的文化凝聚力。
我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11天,全體公民夜汗婚汗放假的節日根據2013年《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具體為: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嫌求乃協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迎拘凳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相關規定

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2019年):休息休假時間是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籃辯業單擊雄應位埋提歸以及其他組織任職期間內,不必從事生產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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