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的還原法

法學研究的還原法,現象學法學的基本方法,直接來源於現象學哲學。所謂還原是指,通過人的直覺來了解現象,即了解人的意識中的東西是什麼。這其實就是把對意識的意識還給意識(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學研究的還原法
  • 所屬學科:哲學
德國現象學法學家P.阿姆斯里克強調,現象學還原法對法學極為重要,它會使我們排除先前的一切關於法律現象和法律本質的假設,不受那些模糊認識的迷惑。這樣,法學家就能把研究方向集中到法律現象,專心致志的感覺自己的感覺,而不受任何干擾。法學研究的還原法,同所有的認識一樣,其過程包括法律現象的還象、法律本質的還原和先驗的還原三個層次。這是徹底的主觀唯心主義的法學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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