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的歷史(第2卷)

法學的歷史(第2卷)

《法學的歷史(第2卷)》是2012年9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立民

1981年11月,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法學》復刊了。它的復刊,源自1978年年底的那場解放思想運動。 編輯本叢書,基本目的在於紀念華東政法大學成立60周年,以及《法學》創刊56周年,編者希望通過本叢書,將《法學》(1956年出版的3期稱《華東政法學報》上刊登的有影響的文章保存下來,以真實地記錄《法學》,更廣範圍地說也包括了中國法學所走過的曲折道路,了解新中國50多年法學發展的真實面貌,以為中國法學今天的發展繁榮提供歷史借鑑。正是基於這一目的,編者在編輯時,對1981年復刊以來的各期,主要是選出比較重要的文章,而對1956~1958年所出的18期上所刊載的文章,全文收入,未作刪節和修改,以尊重歷史的真實。 今天,當我們再去閱讀這些文章是,我們可以清晰的了解中國法治的發展,了解中國的法學的歷史。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學的歷史(第2卷)》 
  • 作者:王立民 編 
  • ISBN:9787511837639 
  • 頁數:941 
  • 定價:216.00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9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1981年11月,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法學》復刊了。它的復刊,源自1978年年底的那場解放思想運動。 編輯本叢書,基本目的在於紀念華東政法大學成立60周年,以及《法學》創刊56周年,編者希望通過本叢書,將《法學》(1956年出版的3期稱《華東政法學報》上刊登的有影響的文章保存下來,以真實地記錄《法學》,更廣範圍地說也包括了中國法學所走過的曲折道路,了解新中國50多年法學發展的真實面貌,以為中國法學今天的發展繁榮提供歷史借鑑。正是基於這一目的,編者在編輯時,對1981年復刊以來的各期,主要是選出比較重要的文章,而對1956~1958年所出的18期上所刊載的文章,全文收入,未作刪節和修改,以尊重歷史的真實。 今天,當我們再去閱讀這些文章是,我們可以清晰的了解中國法治的發展,了解中國的法學的歷史。

目錄

第1期從司法改革問題談起/魏文伯
論法律與政治的關係
——駁右派分子楊兆龍所謂“法律不能跟政治
走”的謬論/王繹亭高呈祥李峻勇
葉松亭
對楊兆龍十二條反動綱領的駁斥/傅季重
揭穿“右派分子”恢復資產階級行政學的政治
陰謀/張匯文
公安、檢察和法院應正確貫徹互相配合、互相
制約的原則/胡軍
反對削弱院、庭長對合議庭的領導職能/魏煥華
駁資產階級的“無罪推定”原則/張子培
“無罪推定”不應作為我國刑事訴訟的原則/李保民
應該徹底批判“無罪推定”的謬論
——對“略論刑事訴訟中的無罪推定原則”
一文的初步檢查/黃道
堅決貫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田光
國務院關於工資福利等四個暫行規定(草案)
的意義/丘申
【欄目】國家與法的基本理論講話
第一講國家與法是階級統治的工具/王繹亭
談幾種屍體現象與某些生前損傷的鑑別/文劍成第2期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國家與法的理論教學
改革的初步體會/華東政法學院馬克思
列寧主義關於國家與法的理論教研組
人民民主專政和共產黨的領導/楊峰
駁“新舊法律思想有內在聯繫”的謬論/
王文升劉可元
國民黨偽“六法”的反動實質/宋光江振良
關於法律和政策的若干問題
——對朱恩霖的“法律和政策的關係”
一文的意見/趙擎
必須克服政法戰線上的右傾思想/謝飛
對“人民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只服從法律”
的理解/王乃溁陳啟武
辯護人必須為社會主義法制服務/程榮斌
徹底批判人民律師工作中的資產階級思想/
林自強
關於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問題的探討/
郭生
對“三角債”的初步探討/李郊
中國最早的一部法醫學——《洗冤錄》/仲許
關於戶口登記的幾個問題/君芝
談我國對年老體弱職工的關懷/夏煥瑤
【欄目】國家與法的基本理論講話
第二講社會主義國家是無產階級專政的
國家/齊乃寬
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講義》/席祖德第3期王造時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的思想
基礎/何海晏
關於雙務契約中的客體問題的討論/周大卓
國民黨偽程式法的反動實質/江振良宋光
駁“右派分子”梅澤濬關於犯罪產生原因的
謬論/李保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常務委員會
制定單行法規是合法的
——駁“右派分子”吳家麟的謬論/張衍傑
辯護人發現被告人隱瞞的犯罪事實
必須揭露/李星橋
應當批判辯護人的“有利被告論”/黃怡祥
徹底批判“有利被告”的謬論
——對“試論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
一文的檢查/羅榮
社會主義法律的概念和特徵/吳大英
關於遺囑繼承問題的初步探討/郭生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分問題/金鐘
【欄目】關於現階段國際法體系問題的討論
上海法學界熱烈討論現階段國際法的體系
問題/編者
再論現階段國際法的體系/丘日慶
有關國際法的性質與體系的幾個問題/劉家驥
關於國際法體系的幾點意見/楊殿陛
略論現階段三種國際法體系/胡文治
談目前國際法的體系/耿福成
關於正確認識與處理當前的離婚問題
——與幽桐同志商榷/劉雲祥第4期肅清舊法觀點克服右傾思想鞏固人民民主
專政/許建國
華東政法學院教學改革工作初步總結/
華東政法學院
政法工作“大躍進”/田戈
必須在司法工作中貫徹民眾路線/張耀儒
依靠民眾辦案的若干體會/鄒憲民
刑事案件也可以下地區辦理/陸全惠
從一件案件來看下地區辦案的好處/瞿秀瑾
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的批判
——從老根上清算“右派分子”關於民主、
自由、法制等的謊言/葉孝信
對敵人必須專政到底
——駁“右派分子”劉煥文關於人民民主
專政問題的謬論/李仲成
【討論】
政策和法律的關係/編者
略論政策和法律的關係/萬山
【欄目】關於現階段國際法體系問題的討論
現在只有社會主義國際法體系/張匯文
現階段有三種國際法的體系/江海潮
現在有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種國際法
體系/平明
【討論】
當前婚姻糾紛的處理意見/編者
對離婚案件調解程式的一些意見/甄憶蓉
【欄目】國家與法的基本理論講話
第四講共產黨是無產階級專政體系中的
領導力量/翟廷晉第5期如何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謝飛
從兩類社會矛盾看犯罪的矛盾性質/王文升
楊一平劉可元
關於犯罪性質問題的幾點意見/乙公
民法與專政/趙炳霖
關於民事糾紛的性質的看法/高呈祥
【欄目】政法工作“大躍進”
上海市盧灣區公安、檢察、法院改進了協作
關係/徐震東
廣州市公安、檢察、法院舉辦了聯合辦案
“試驗田”/宋克儉
貴州省仁懷縣“三員”下鄉就地審判的經驗/
林鳳池
河北省通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方法的
躍進/張亞東
採取辯論會方式解決複雜難案的幾點體會/
王敏
打掉官氣,聯繫民眾,辦好案件/繆寶興
駁徐亞夫的“防錯論”/杜祥坤
駁韓述之“審判工作的民眾路線已過時了”的
謬論/肖一華
駁“被告人抗訴案件不能加重處刑論”/黃汝堅
駁斥“右派”對聯合提名和等額選舉的污衊/
華國全
貪污案件中幾個問題的初步研究/楊一平
李保民
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處理人民內部糾紛的重要
方法/鄭仁
當前農村家庭糾紛案件的情況和處理意見/石正凱石靜齋鄭清琪柴笑塵
法律必須服從黨的政策/光博
從法律的特殊性來談法學研究上的厚今薄古/劉家驥
【欄目】國家與法的基本理論講話
第五講社會主義的法是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
工具/王繹亭石國強第6期紀念《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發表一周年/編者
民法既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也解決敵我矛盾/張企泰
關於勞動教養人員的矛盾性質問題/黃汝堅
肖一華
在國家消亡問題上批判現代修正主義/萬山
對政法工作躍進問題的幾點認識/孟傑
關於農村中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丁敏
克千
我們是這樣幫助和指導里弄調解委員會進行
工作的/劉同樂孫世樂
愛國公約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部分/
周乃楊
上海市榆林區政法部門是怎樣處理青少年犯罪
問題的/沈貴龍蕭洪亮
民主辯論是民事審判工作的新形式/魏煥華
“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是我國刑事訴訟的
基本指導原則/陳啟武
駁韓述之“法律脫離政治”的謬論/田任平
我國的肅反工作是成功的、先進的
——駁斥徐亞夫、韓述之對肅反政策的污衊/李勛
對人民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等幾個問題的認識/錢寶謹
談談我國選舉制度的優越性/竹均
學習列寧的教導,加強救災工作/董光
審判制度和法律手續不能一概否定/羅素全
法學教學中厚古薄今的傾向必須克服/蕭枝苹
參加農業勞動鍛鍊的一些體會/王克千史文清
【欄目】國家與法的基本理論講話
第六講社會主義法制/石國強陳業精第7期對政法工作者貫徹總路線的一些意見/葉軍
關於司法工作貫徹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幾個
問題/許泉陳澤政
用階級分析的觀點來處理案件
——在上海法學會座談會上的發言記錄/毛榮光
兩類矛盾學說對刑法科學的指導意義/楊一平
應該深入學習毛主席的國家學說
——紀念《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發表一周年/傅季重翟廷晉齊乃寬
我對民事違法行為的矛盾性質的認識/林雲
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矛盾性質的商榷/岳占祿
關於犯罪的矛盾性質的商討/羅素全
推行社會主義愛國公約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重大
創舉/嚴則
對有關調處工作的幾個問題的意見/趙德魁
孫承基閻為群
湖北棗陽、沔田、沙市推行社會主義愛國公約的
經驗/湖北省公安廳、檢察院、法院推行愛國
公約辦公室
就地審判是貫徹民眾路線的新發展/楊鵬
羅時潤
依靠民眾解決了一件買賣契約的糾紛/張耀儒
幾年來我在別古莊人民法庭是怎樣工作的/劉澤鈞
正確貫徹“嚴肅慎重、區別對待”的方針/楊克祥
漫談公安人員為民眾辦好事的問題/史石
故意殺人與故意重傷身體致死的區別/C.鮑羅金
【欄目】國家與法的基本理論講話
第七講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與法在社會主義
革命與建設中的作用/齊乃寬
對《對政法工作躍進問題的幾點認識》一文的
質疑/劉家禾第8期必須制止殖民主義者對西亞的侵略/趙經
美英武裝干涉黎巴嫩和約旦是最嚴重的國際罪行
——斥艾森豪7月15日咨文中的
所謂法律根據/胡文治
駁斥美英帝國主義侵略黎巴嫩和約旦的無恥
藉口/丘日慶
美英帝國主義侵略西亞的石油氣味/劉家驥
必須做好務“虛”,更好地為總路線服務/齊中山
深入民眾,深入實際,從根本上改革教學/李文鈞
在司法工作中如何正確區分和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
矛盾/尤全昌陶中何重耳韋安元
從刑事犯罪中看人民內部矛盾的轉化問題/葉軍
運用兩類矛盾的學說解決一件民眾鬧事問題/曹亞峰金樹森石正凱
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矛盾性質的認識/張麟
馬岷山
在審判工作中積極貫徹民眾路線的幾種做法/趙德魁趙學文
對公安工作貫徹民眾路線的點滴體會/金勻
關於查破、處理積案的一些意見/君芝
上海市蓬萊區人民法院是怎樣開展法律講演的/王敏群良
正確貫徹審判工作中的辯護制度/宋鑫春
關於分片包乾的做法和體會/遼寧省蓋平縣人民
法院
關於農村調處委員會組織形式的探討/金文
適用法律必須服從黨的政策/高呈祥
黨的政策是具有最高科學性的理論/楊一平
【欄目】政法工作在怎樣解放思想
大躍進的事實證明政法工作能夠大膽構想/
甄憶蓉
政法工作者想、說、做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
孫繼珍
思想解放,就能在工作中創造奇蹟/周雲發
大膽構想和犯錯誤是兩回事
——我對錯誤的切身體驗/劉家禾
徹底掃除三種思想障礙/張耀儒
政治性強,有利於改造自己;單純地怕,並不能
不犯錯誤/劉劍輝
只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才能克服教條主義/瑞亭點工第9期聯大通過美英撤軍決議僅是鬥爭的開始/劉家驥
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是偉大的民眾路線/忻元錫
司法工作必須堅決貫徹民眾路線/王亞東
在黨的領導下做好人民司法工作/李養齡
運用矛盾法則,掌握專政武器/子偉
不能說一切刑事犯罪都是敵我矛盾的性質/賴傳祥
從一件醫療事故案件的處理看審判思想/謝桂生
採用民眾辯論方法處理案件的幾點做法和體會/王雲生
廣泛開展民眾性的法紀教育/解連河
民事審理應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王和亭翁德良
六安縣徐集人民法庭在大躍進中的審判活動/
晉少東
雲霄縣下河人民法庭是怎樣為中心工作服務的/
王英才
我是怎樣做書記員工作的/紀瓊英
對盜竊犯罪的初步研究/張耀華陳顯靜
自殺還是他殺(案例分析)/乃路
【欄目】政法工作在怎樣解放思想
為什麼會有人思想不能解放呢/陳慶年
又紅又專,就能解決怕犯錯誤而不安心政法
工作的問題/計國豪
政法理論上需要“敢想、敢說、敢做”/岑堃
從規章制度的改革,看政法幹部思想解放的
必要性和可能性/乙敏
公證工作也能敢想、敢說、敢做/趙德
發揮了創造性才能更好地實現原則性/饒孝章
大膽構想必須建立在馬列主義基礎上/遙野
思想解放必須貫徹民眾路線/張景厚
編後記

作者簡介

王立民,1950年生,浙江寧波人。中共黨員。現任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和博士後合作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98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2003年被評為首屆“上海高校教學名師”。2005年獲“上海市第六屆教育科研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多次被在校學生評選為“十佳教師”。1979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研究班(試點)。1985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1993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獲史學博士學位。自1985年以來,已經為各類學生開設了《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唐律研究》、《法文化專題研究》、《中外法制史比較研究》等法學課程10門。在高校、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作了《法治建設與和諧社會》、《中國依法治國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研究》、《法官職業與司法公正》、《幹部的法律素質與依法治國》、《診所法律研究》等專題學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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