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違法行為

法人違法行為,是指法人違反法律和自己的章程、條例,應受法律制裁的行為。與自然人不同,法人的行為不但嚴格受到法律和專門法規的限制,而且還為自己的章程、條例所制約。因此,法人違法行為的範圍,較之自然人有著更明確的界限。法人違法行為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1)違章行為,即違反自己章程、條例的行為;(2)侵權行為,即因法人的過錯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3)違約行為,即因法人的過錯不履行契約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人違法行為
  • 定義:法人違反法律和自己的章程、條例,應受法律制裁的行為
法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依法定程式才能成立。法人資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賦人權”,而是由法律賦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式合法。法定程式也是國家法律對法人資格的確認過程。
法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間活動並對其行為後果獨立承擔責任的物質基礎。這種財產或經費首先必須是獨立的,其次必須具有一定的數額規模。財產可以是實物或者貨幣,也可是其它權利。經費主要指國家預算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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