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指示、決定。 (二)研究制定適合我區計生工作需要的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港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局
  • 類別:人口與計畫生育局
  • 地點:泉港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泉港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指示、決定。
(二)研究制定適合我區計生工作需要的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措施。
(三)及時審批符合政策生育對象和審辦有關計畫生育手續。
(四)研究提出區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工作方案,指導各級做好計畫生育工作,組織對各鎮、各單位計生工作的考核評估檢查和督促人口計畫、計畫生育目標的執行情況。
(五)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努力滿足計生“三戶”在生產、生活、生育等方面的需求。
(六)開展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組織計畫生育的信息交流;組織對本系統幹部的培訓,提高基層計生業務水平。
(七)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齊抓共管計生工作。
(八)做好節育技術指導服務和避孕藥具的發放管理工作,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
(九)抓好區計畫生育協會工作,開展各種計畫生育宣傳服務活動。
(十)及時查處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密切黨群、幹群關係。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股
及時與上級領導、本單位各股、站和基層單位聯繫,蒐集、綜合各方面的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做好各種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和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並協助局領導抓好落實;負責督辦、綜合協調、政務信息、秘書文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資料管理、保衛、保密、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供領導參考。
政策法規股
貫徹上級制定的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精神,在職權範圍內起草和制定本級的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指導我區計生政策、法規的業務工作和組織我區計生政策法規知識培訓工作;受理計畫生育行政複議,承擔計畫生育行政訴訟中的應訴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工作;做好《生育證》的發放、管理、檢查和監督工作,負責二孩《生育證》的核發,嚴格審核有關計生手續、證明等;組織獨生子女病殘兒的鑑定。
發展規劃股
編制全區中長期、年度人口計畫,並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負責計生統計、分析和計生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報表、資料並歸檔管理、指導基層統計台帳、統計管理建設,解答統計業務的疑難問題;組織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與專項調查,客觀地評估人口形勢,並進行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宣傳教育股
負責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方針和規劃;負責全區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計生“三結合”工作及計生系統創“雙優”活動;及時做好新聞報導工作,及時介紹各地的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組織技術服務、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醫療器械裝備管理、指導基層套用;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防治和鑑定工作,開展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做好優生優育工作;與有關部門制定節育技術的衛生標準質量檢查,擬訂並組織計畫生育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知識工作規範;推廣避孕節育新技術、新藥具,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對各鎮計畫生育服務所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對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和考核工作。

直屬單位

區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
負責區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為區計畫生育協會會長、顧問、副,會長等老同志服務,配合老同志開展計生工作調研,總結推廣基層計生工作先進典型和經驗,並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制定、落實全區計畫生育民眾工作規劃;負責起草區計畫生育協會有關檔案、報告、工作計畫、總結等;安排有關會議。指導各級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工作;掌握基層計生協會開展“三結合”活動的情況,指導基層計生協會實施“幸福工程”活動;推動全區創建“合格村協會和一流村協會”工作,指導各級計生協會組織開展民眾性“三自”活動;做好中國計畫生育協會、省計畫生育協會和全區各級計畫生育協會的上傳下達工作;負責全區各級計生協會組織機構、活動情況的統計工作和有關報表及資料的建檔管理;組織、指導各級計畫生育協會幹部和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工作的計畫,指導和實施本轄區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訂本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並協助政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分析流動人口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形勢,定期向區計畫生育局提出報告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的指導;根據有關法規規定的要求,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考核工作;編制流動人口使用的藥具供應計畫,負責組織貨源,保證及時地供應;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工作等。
區計畫生育服務站
圍繞生育、節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有計畫地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向育齡人群傳授青春期、新婚期、孕產期、育兒期、中老年期保健知識;做好結紮、人流、上(取)環、皮埋等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及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防治;做好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發放計畫、管理工作,規範避孕藥具的購、銷、存工作,確保發放渠道通暢;為已婚育齡婦女提供環情孕情檢查和術後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畫生育諮詢、指導;做好全區計畫生育節育證書的發放工作及節育手術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和免費施術的效果監測;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計畫生育服務所的工作,有計畫的進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培訓和指導;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積極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推廣安全、有效、簡便的避孕節育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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