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委員會

洪澤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委員會成立於1963年8月5日,由縣委宣傳部、縣衛生局等部門領導組成,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衛生局,開展日常工作。1968年,縣計畫生育委員會與縣衛生局等單位合併,成立縣人民衛生院革委會。1969年至1972年,縣計畫生育工作由縣革命委員會政工組兼管。1973年,縣革命委員會成立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下設計畫生育辦公室,作為專設職能機構,獨立開展工作。各公社、鎮成立相應組織,生產大隊和縣直單位確定專人負責計畫生育工作。1981年,全縣各公社(鎮)設立計畫生育助理員。1983年6月,縣計畫生育辦公室更名為縣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方面的行政管理、四項手術、藥具發放等工作。1984年,設立縣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為縣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開展計畫生育四項手術和其他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縣四級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基本形成,為計畫生育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組織保證。1988年6月,縣計畫生育協會成立。2005年8月,縣計畫生育委員會更名為洪澤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宣教股、法規股、規統股。2009年,增設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辦公室。2012年底,全縣人口計生系統共有108人,其中公務員10人,行政附屬編制1人,事業編制63人,其他人員34人,其中鎮級79人。已有47人取得 “一證三師”職業資格或職稱,占比75%。全縣有村級專乾128人,全部實行“縣管鎮聘村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澤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63年8月5日
  • 隸屬:洪澤縣
  • 性質:委員會
機構設定,機構職能,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主要職能: 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會議組織、先進表彰、文電處理、檔案資料、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保衛、督辦、衛生、學習、接待、後勤總務等機關行政管理及事務工作;協助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
2、規劃統計股
主要職能: 搞好人口計畫管理及基層基礎管理;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指導基層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3、宣傳教育股
主要職能: 擬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計畫,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負責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製作、發行管理;負責實施村級以上計畫生育幹部的培訓;指導、檢查各級人口學校的教育、培訓工作。
4、政策法規股
主要職能: 貫徹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對全縣有關計畫生育法制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全縣照顧生育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有關計畫生育政策及執法問題的信訪工作;負責全縣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規定,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5、科技服務股
主要職能: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圍繞生育、節育擬訂生殖保健服務的實施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參與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

機構職能

(1)、全面貫徹黨和政府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的規劃、協調、指導、監督、宣傳和服務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估。
(3)、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4)、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組織、管理、指導和督查工作,推廣節育新技術、新方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優生優育工作。
(6)、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保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7)、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幹部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8)、參與編制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建立並完善計畫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編制計畫生育的藥具計畫,指導、監督計生藥具的供應與管理;管理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9)、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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