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和實施全市交通領域的行政執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城市捷運和軌道交通運營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做好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按規定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負責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站點、收費標準的申報工作。
(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民航運輸的銜接;銜接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涉及民航事務的有關事項。
(九)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交流與外事相關工作;按規定做好交通系統對台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協調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本部門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擬訂交通運輸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法制建設;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執法隊伍建設;綜合協調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起草、審查、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指導交通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許可聽證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路路政工作。承擔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規定指導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初審意見並組織開展項目後評價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利用外資和社會資金投資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承擔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鐵路、民航運輸的銜接;銜接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涉及鐵路、民航事務的有關事項。
(四)財務與審計科
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按規定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按規定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負責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站點、收費標準的申報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財務工作。
(五)工程建設科(泉州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管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組織交通建設項目中重大技術問題的審核,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參與港口、鐵路、地方民用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有關事宜;開展交通扶貧工作。參與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有關工作。
(六)運輸管理科(科技信息科、節能科)
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按規定承擔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城市捷運和軌道交通運營、汽車租賃,全市公路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站,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等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與緊急客貨運輸;按規定做好交通系統對台工作。承擔推進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工作;組織協調交通行業重大科技、信息化項目研究、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有關標準、計量、質量工作;按規定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承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信息化推進工作,負責行業網站、視頻會議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營運車輛與衛星定位系統的管理工作。
(七)安全監督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管制、登記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安全生產事故、內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八)行政審核審批科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核准、審核、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諮詢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導、監督各縣(市、區)相關事項的審批、核准和審核工作。
(九)港口航運科
承擔全市水路運輸市場行業管理工作;編制全市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水路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用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對台航運管理及泉金客運航線日常協調工作。承擔全市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及防治船舶污染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漁船和內河船舶法定檢驗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客貨和軍事水路運輸工作。負責陸島交通碼頭設施建設前期工作;承擔鯉城、豐澤、洛江三個中心市轄區水路運輸管理、地方海事監管工作。協調全市港口發展相關事務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險、計畫生育、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交通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有關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國際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
在局黨組領導下管理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直屬單位及其他掛靠單位黨組織。
下屬單位
泉州市水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泉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
泉州市交通工程規劃建設技術中心
泉州市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泉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泉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劉德旺
副局長:林勇森、胡建榮
總工程師:傅淑瑜
歷任領導
總工程師:傅遠輝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先進集體。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