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沿河白山羊全身被毛白色,體形中等,多數有角,角扁平或半圓,向後上外微彎,呈倒“八字”形,頜下有髯,少數頜下有肉垂,頸細長,胸寬深,背平寬,腹稍大而圓,全身短毛,極少數全身和四肢著生長毛覆蓋,四蹄堅實,肌腱有力,結構勻稱,肢勢端正,薦部較鬐甲部略高,蹄色蠟黃,母羊乳房發達。
沿河白山羊肉色紅潤,有光澤,細嫩,富有彈性;肉質鮮嫩,膻味輕,湯味淳鮮,皮糯而香。板皮平整,厚簿均勻,柔韌,質地良好,富有彈性,張幅適中。
產地環境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位於貴州省東北角,烏江中下游,近鄰渝、湘、鄂和長江山峽經濟開發區,地處貴州高原東北邊緣向湘西丘陵和四川盆地過渡的斜坡,大婁山脈的東南麓與武陵山脈的西北麓結合部,離銅仁大興機場180公里,距渝懷鐵路重慶酉陽火車站60公里;沿德高速過境沿河58公里,在沿河縣境有3個匝道互通,沿河高速公路南至榕江接
貴廣高速公路,北至酉陽(
酉沿高速)接
渝湘高速公路;326國道和411省道貫通縣境。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總面積2468.8平方公里,灌木林地38萬畝,草地107萬畝,轄22個鄉鎮(街道)429個行政村,總人口66.8萬人。東經108°03′49″-108°37′53″,北緯28°12′45″-29°05′23″,處在中緯度和季風環流控制的區域。最高海拔1462m,最低海拔225米,相對高差300米-700米。
歷史淵源
早在清代和民國時期,“沿河四寶”以其量大質優,與“沿河鹽運經濟”齊名,成為了沿河經濟的主要支撐。據《沿河縣誌》記載:“解放後,上世紀50年代山羊與中蜂、桐棬一起是‘沿河三大特色’,以其肉鮮味美,膻味輕,富含賴氨酸和谷氨酸;板皮質地緻密,厚薄均勻,張幅適中,皮板柔潤,富有彈性而馳名國內外。
20世紀70年代,沿河被列為全省山羊生產基地縣,是‘貴州白山羊’中心產區。
2007年,沿河被確定為全省20個草地生態畜牧業科技扶貧項目縣之一,國家投入專項財政扶貧資金500萬元用於種草養羊。
2009年,沿河被列入貴州省13個種草養羊科技扶貧項目重中之重示範縣,國家計畫在2010-2020年每年向每個縣投入1500萬元發展草地生態畜牧業。
生產情況
1980年全縣山羊年末存欄90223隻,出欄31 100隻。”沿河白山羊以天然放養為主,加上主要牧區接鄰麻陽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草條件幾近原生態,因而,一直以來,都有“沿河白山羊,吃的是中草藥,喝的是礦泉水”之說。
2018年,沿河已在全縣22個鄉鎮(街道)385個村發展山羊養殖農戶40000多戶,成立專業合作社218個,培育較大規模養殖企業2家,全縣年存欄白山羊39萬隻,年出欄肉羊30萬隻。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所轄行政區內的22個鄉鎮(街道),包括:和平街道、團結街道、
沙子街道、中界鎮、曉景鄉、譙家鎮、淇灘鎮、甘溪鎮、夾石鎮、
板場鎮、
黑水鎮、官舟鎮、土地坳鎮、泉壩鎮、中寨鎮、思渠鎮、黃土鎮、新景鎮、客田鎮、洪渡鎮、
塘壩鎮、垢坪鄉。保護範圍位於東經108°03′49″-108°37′53″,北緯28°12′45″-29°05′23″之間。區域總面積2468.8平方公里。年出欄30萬隻,產量5000噸。
質量技術要求
獨特自然生態環境
(1)土壤地貌情況:土壤以黃壤土為主,包括6個土類,黃壤、黃壤性土、黃泥土等17個亞類38個土屬,80個土種,呈帶狀或與其它土類呈復區分布各地,是與沿河氣候、植被相對應的地帶性土壤,由泥質頁岩、砂頁岩、白雲岩、白雲質灰岩或燧石灰岩等風化的殘坡堆積母質發育而成。土壤呈酸性或微酸性,土層較厚而肥沃。地貌以溶蝕地貌為主,侵蝕、剝蝕、堆積地貌次之,地貌類型有低中山峽谷、低中山山原、低山溝谷、峰叢谷地、峰叢窪地、邱峰窪地、殘丘坡立谷、高丘、低丘和緩丘等。總面積中山地丘陵占94%,槽壩地占5.1%,水域占0.9%;岩溶區占72.5%,非岩溶區占27.5%,是典型的岩溶山區。
(2)水文情況:烏江水系河流經沿河132公里,多年平均流量1126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壩坨、白泥、暗溪、洪渡、馬蹄河、小漁溪等河,除烏江外,長10公里以上,集雨面積20平方公里以上的小河有24條。全縣水資源豐富,年均降雨量28.23億立方米,年平均徑流深716毫米,地表徑流量17.728億立方米,其中境內烏江幹流上游徑流深674毫米,下游757毫米,地表徑流量4.161億立方米,縣內共有泉眼1495處,人均水資源4251立方米。全縣無工業污染,水質清澈純淨,符合生活用水、畜牧養殖用水等質量要求。
(3)氣候情況:沿河屬中亞熱帶溫暖濕潤季風氣候區,氣候溫暖濕潤,四季分明,冬曖,春早,夏長,熱量豐富。年均氣溫13.4℃-17.9℃,極端最高氣溫42.0℃,極端最低氣溫-5.4℃,最熱天氣7月份,平均氣溫23.7℃-28.8℃;最冷天氣1月份,2.4℃-6.9℃。平均相對濕度65%-78%,7月份為72%-80%,1月份為60%-72%。年日照1100h-1400h,無霜期251d-317d,年均降水量1050mm-1220mm,降水充沛。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熱量垂直差異明顯;二是水熱同期,光溫同步。適宜多種動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生物的生長繁衍。
2.獨特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場址應選擇地勢高燥、排水良好、通風、土質堅實、周圍無污染且便於防疫的地方。羊場距離城鎮、居民區1公里以上,距交通要道300米以上。羊場周圍要有圍牆,並建有綠化隔離帶。羊舍要建在生活和辦公區的下風或側風向,坐北向南,雙坡屋頂,
半封閉式,要確保通風、採光、冬季保暖和夏季降溫。
(2)品種選擇:種羊選用沿河白山羊本地品種,符合貴州省地方標準—貴州白山羊(DB 52/414)標準。
①種公羊的選擇:為雙胞胎後代,毛色純白,體格高大,結構勻稱,發育良好,頭粗大,角間距寬,角根粗而有光澤,眼大而明,嘴大而圓,鬐甲高,背腰平直,四肢粗壯端正,精力充沛,敏捷活潑,睪丸較大,對稱,以手觸摸應富有彈性,雄性特徵明顯。
②種母羊的選擇:雙羔、多羔後代,骨架大,四肢粗壯,鼻孔大,嘴頭齊,角叉深,腿大而明亮,向外凸出,耳大而長,頸較粗,長短適中,頸肩結合良好,肋骨弓張,胸寬而深,肩胛後側無凹陷,肋骨間距大,腹圓而大,背平腰長,肷窩大,尻長寬而平,乳房大,球形,基部寬廣,乳頭粗而長,左右大小對稱,無硬結,彈性好,無附奶頭,毛短而亮,無長毛,生殖器官發育正常。
(3)生產過程管理。生產過程按照《沿河白山羊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實施養殖。
①人員管理:對飼養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進行相關知識的技術培訓,嚴格執行沿河白山羊生產過程中的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
②飼養管理:按照沿河白山羊生長發育階段營養需要和飼養標準對飼料進行科學安全配製,以滿足營養需要,達到育肥出欄的體重標準;每天定時做好環境衛生,保證羊舍和飼槽等用具清潔乾淨;定期進行驅蟲、藥浴,同時做好滅鼠滅蚊蠅工作。
③投入品管理:
(a)飼料:飼料和飼料原料應符合NY5150《無公害食品 肉羊飼養飼料使用準則》的規定,精飼料及原料應來源於產地內自產的豆類等精料,飼料要保持新鮮,無霉變及農藥污染。
(b)獸藥:使用獸藥應符合NY5148《無公害食品 肉羊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的規定,並嚴格實行休藥期規定;嚴禁使用含有違禁藥物的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料。
(c)飲水:保證飲水供應,水質符合NY5027《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規定要求,經常清洗飲水設備,避免細菌滋生。
(4)肉羊出欄、屠宰、運輸及產後護理的規定。
①當年羔羊短期舍飼育肥:哺乳期以母乳促進羔羊發育,斷奶後在草地上放牧,使得骨架長大,進入舍飼育肥後飼餵精料使之增膘。生產上前期以奶為主,草料為輔。中期全部依靠牧草,後期增加精料餵量。
②產後母羊護理:首先要對母羊胎衣及時處理,以免母羊吞食,應注意保暖、防潮,避免受風和感冒,要保持產圈的乾燥、清潔和安靜。產後1h左右,應給母羊飲1-1.5L溫水或豆漿水,同時要餵飼少量的優質乾草或其他營養豐富的粗飼料。產後的3d內要少餵精飼料,以免發生乳房炎。
③出欄後的處理規定:肉羊出售前委託產地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獸醫檢疫員實施產地檢疫;達到休藥期、檢疫合格的肉羊才能上市,不合格肉羊實行留滯觀察抽樣送檢定性後按規定處理;有明顯病狀的肉羊及時隔離或行撲殺焚燒、深埋等無害化處理。肉羊質量檢驗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獸藥飼料監察站抽檢,並實行肉羊質量2次抽檢制度(即生產期中和出欄前各抽檢1次),以保證產地肉羊獸藥殘留低於農業部235號公告規定的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
④運輸管理:出欄的肉羊必須持有《運輸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出縣境的肉羊憑《出縣境動物檢疫合作證明》和《運載工具消毒證明》方可啟運,運輸車輛在裝車前和御貨後徹底進行消毒處理,運輸途中,不得在疫區、城鎮和集市停留、飼餵和飲水。
(5)生產記錄要求。產地養羊場(戶)要在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畜牧獸醫局或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認真做好沿河白山羊購進、配種、繁育、產羔、日糧消耗、生長發育、銷售數量、重量、編號及銷售地、羊群的發病、診斷、治療、用藥和死亡等各項生產記錄。各種記錄資料保存兩年以上。
3.標誌使用規定
(1)沿河白山羊等級標準:
①成年羊分級標準:公羊:特級40kg,一級36kg,二級33kg,三級30kg;母羊:特級35kg,一級32kg,二級30kg,三級28kg。
②育成羊分級標準:公羊:特級28kg,一級25kg,二級22kg,三級20kg;母羊:特級26kg,一級23kg,二級20kg,三級18kg。
(2)標誌使用規定:
①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沿河白山羊”農產品地理標誌:
(a)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b)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c)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d)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②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a)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沿河白山羊”農產品地理標誌;
(b)可以使用登記的“沿河白山羊”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③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a)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b)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c)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④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
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