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

根據銅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定區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的通知》精神,設定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為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
  • 位於:沿河土家族自治縣
  • 編號:銅市機編辦〔2012〕348號
  • 屬於:辦公室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銅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定區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的通知》(銅市機編辦〔2012〕348號)精神,設定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為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將縣工業貿易局承擔的典當行業管理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全縣實際,提出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引導金融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事業;負責實施縣政府對全縣金融市場運行的巨觀指導。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全縣金融業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強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與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制訂全縣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三)負責聯繫駐沿金融機構、做好與上級金融監管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職能部門及地方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日常聯繫,搞好合作、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實現政銀、銀企的共同發展。
(四)支持駐沿金融監管部門對各金融機構及自律組織實施監管;指導地方性金融業、徵信業等行業協會的自律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維護金融穩定。
(五)協助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協調與處理區域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促進金融業的穩定發展;負責全縣徵信體系建設,對徵信機構及其信用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推動金融安全區創建等相關工作。
(六)實施對地方金融機構的巨觀管理,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進一步改善金融發展環境,推動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拓展新的融資渠道,引進外地商業銀行和國內股份制商業銀行入駐縣內,增強經濟金融發展實力。
(七)協調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創業貸款、再就業小額貸款等的扶持;負責對全縣金融機構開展政府平台貸款性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監管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經營發展;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變更審批及監管工作;按照國家關於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業務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全縣各類風險投資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訂促進全縣保險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積極推動保險業務的發展。
(十)負責協調縣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及有關重點項目融資工作;負責對全縣金融機構的目標管理和考核。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設定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協調、管理辦公室文秘、會議、機要、檔案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工作;承擔信息公開、安全保密、接訪協調工作;負責新聞宣傳、信息簡報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傳、金融信息的管理等工作。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分析全縣金融業統計數據和運行情況,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全縣金融風險應急機制建設;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調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活動;推動開展信用體系、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初審和監督管理;擬訂全縣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管理政策,負責全縣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變更初審和業務監管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全縣金融業機構的協調、聯繫、服務工作,並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全縣金融業務運行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配合銀行業監管機構做好監管工作;牽頭組織銀行與企業對接,參與全縣重大項目融資工作;負責縣銀行業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工作;參與地方金融機構的組建;指導、推進全縣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規範發展工作;擬訂保險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全縣保險業運行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配合保險監管機構做好監管工作;負責全縣保險機構的協調、指導、服務工作等。

人員編制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金融工作辦公室事業編制8名(管理人員編制7名,工勤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可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股級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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