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縣人社局

沽源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研究擬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人事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制訂實施辦法,對全縣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沽源縣人社局
  • 地點:沽源縣
  • 類型: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縣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編制下達全縣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的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
三、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中級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選拔、推薦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選。
四、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訂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研究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五、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工作。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擬定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政策和實施辦法,指導和協調全縣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制定國家公務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訂人才流動政策和地方性法規;發展規範人才市場;組織和指導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研究制訂相應政策、法規的實施意見;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工作。
八、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聘用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股級以下工作人員及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調配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縣政府任免人員的任免手續等有關事宜;綜合管理政府的獎勵和表彰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
十、擬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等級考核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核、評定和培訓工作。
十一、對全縣政府機關、社會服務單位及鄉鎮政權機關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統一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負責政府部門及社會服務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法》及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和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規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統辭行管理全縣城鄉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完善,制定全縣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全縣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有序流動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五、擬定勞動關係調整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辦法,指導和管理勞動契約、集體契約鑑證工作;負責全縣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全縣企業職工信訪、政策諮詢工作。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實施辦法,並組織監督檢查;參與評定國家級及省市、縣企業勞動模範有關工作。
十六、對全縣企業職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巨觀調控、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行業工資收入、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的政策規定。
十七、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機構和社會保險工作(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管理企業職工福利工作;組織推動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十八、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和有關信息的採集、處理。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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