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

治國

《治國》是我國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四十八篇。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治國
  • 作者:管仲
  • 【拼音】:zhì guó
  • 【注音】:ㄓㄧˋ ㄍㄨㄛˊ
  • 引證解釋:治理國家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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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解釋

詞語讀音

【拼音】zhì guó
【注音】ㄓㄧˋ ㄍㄨㄛˊ

基本釋義

[administer a country;manage state affairs] 治理國家政務,使強盛安定

引證詳解

1、治理國家政務。
禮記·大學》:“治國在齊其家。”
南朝 梁劉勰《文心雕龍·諸子》:“野老治國於地利,騶子養政於天文。”
鄭觀應《盛世危言·學校》:“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文以治國,武以捍難。”
東周列國志》第五回:“平王曰:‘不然。卿治國有方,朕欲使太子觀風於鄭,因以釋目下之疑。卿若固辭,是罪朕也。’”
《陝北民歌選·移民歌》:“三山低,五嶽高,毛主席治國有勳勞。”
2、安定、太平的國家。
《莊子·人間世》:“治國去之,亂國就之。”
《管子·明法》:“所謂治國者,主道明也;所謂亂國者,臣術勝也。”

典籍相關

作品內容

原文
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譯文】
大凡治國的道理,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人民富裕就容易治理,人民貧窮就難以治理。何以知其然?人民富裕就安於鄉居而愛惜家園,安鄉愛家就恭敬君上而畏懼刑罪,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了。人民貧窮就不安於鄉居而輕視家園,不安於鄉居而輕家就敢於對抗君上而違犯禁令,抗上犯禁就難以治理了。所以,治理得好的國家往往是富的,亂國必然是窮的。因此,善於主持國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來,然後再加以治理。
原文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國富而粟多也。夫富國多粟生於農,故先王貴之。凡為國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所游食則必農。民事農則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國富者兵強,兵強者戰勝,戰勝者地廣。是以先王知眾民、強兵、廣地、富國之必生於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農事。今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則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則田荒而國貧矣。
【譯文】
從前,歷代的君主,法度不一,號令不同,然而都能統一天下,這是什麼原因呢?必定是國富而糧多的緣故。國富糧多來源於農業,所以先代聖王都是重視農業的。凡屬於治國之急務,一定要先禁止奢侈性的工商業和奢侈品的製造,禁止了這些,人民便無法遊蕩求食,人民無法遊蕩求食,就只好從事農業。人民從事農業則土地得到開墾,土地開墾則糧食增加,糧食增加則國家富裕,國富則兵力可以強大,兵強則戰爭可以取勝,戰勝則土地也就廣闊了。因此,先代聖王懂得人口多、兵力強、國土廣和國家富都一定來源於糧食,因而都禁止奢侈性的工商業和奢侈品的製作,以利於發展農業。現今從事奢侈性的工商業和奢侈品製作的人們,乾一天可以吃用五天。農民終年勞動,卻不能維持自家生活。這樣,人民就放棄農業而從事奢侈性的工商業。棄農而從事奢侈性的工商業,那土地也就荒蕪而國家貧窮了。
原文
凡農者月不足而歲有餘者也,而上征暴急無時,則民倍貸以給上之徵矣。耕耨者有時,而澤不必足,則民倍貸以取庸矣。秋糴以五,春糶以束,是又倍貸也。故以上之證而倍取於民者四,關市之租,府庫之徵粟十一,廝輿之事,此四時亦當一倍貸矣。夫以一民養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無積也。
【譯文】
凡是農業,其收入的特點是按月算往往不足,按年算才可能有餘。然而,官府徵稅卻急如星火,沒有定時,農民只好借“一還二”的高利貸來應付上面征課。耕田鋤草都有季節限制,但雨水不一定及時夠用,農民又只好借“一還二”的高利貸來僱人澆地。商人秋天買糧的糧價是“五”,春天賣糧的糧價是“十”,這又是一項“一還二”的高利貸。所以,把上面的征索算進來,成倍索取農民的地方就達到四項,因為關市的租稅、府庫的徵收、十分之一的征糧和各種勞役放在一起。—年四季加起來,也等於一項“一還二”的高利貸了。—個農民要養四個債主,所以對於外逃者處刑,國君也不能制止農民外流,這乃是糧少而農民沒有積蓄的緣故。
原文
嵩山之東,河汝之間,蚤生而晚殺五穀之所蕃孰也,四種而五獲。中年畝二石,一夫為粟二百石。今也倉廩虛而民無積,農夫以粥子者,上無術以均之也。故先王使農、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終歲之利無道相過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則田墾,奸巧不生。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奸巧不生則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
【譯文】
從高山東麓到黃河、汝水之間。作物生長期早,凋落期遲,是糧食增產的好地方。四季皆種而五穀皆收。中等年成畝產兩石糧食。一個勞力可以耕百畝收二百石。如今國家糧倉空虛而百姓沒有積存。農民賣兒賣女,其原因就在於君主沒有辦法均衡人們的收入。所以先代聖王總是注意讓農、士、商、工四民即使互換其行業,他們每年的收入也無法互相超過。這樣,農民專—務農而收入可以與其他各業均衡。農民專一務農田野就得到開墾,奸巧之事也不會發生。田野開墾則糧食增多,糧食多則國家富裕。沒有奸巧之事人民又會安定。富裕而安定,這正是成王業的道路。
原文
不生粟之國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歸也;粟也者,財之所歸也;粟也者,地之所歸也。粟多則天下之物盡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參徙成國。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先王者善為民除害興利,故天下之民歸之。所謂興利者,利農事也;所謂除害者,禁害農事也。農事勝則入粟多,入粟多則國富,國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雖變俗易習、驅眾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此務粟之功也。上不利農則粟少,粟少則人貧,人貧則輕家,輕家則易去、易去則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則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則戰不必勝、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必勝,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農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務,有人之塗,治國之道也。
【譯文】
不生產糧食的國家要滅亡,生產糧食而吃光用盡的國家僅能稱霸,生產糧食而又能食用不盡的國家才可以成其王業。糧食,能吸引人民;糧食,能招引財富;糧食,也能使領土開拓。糧食一多,則天下的物產都來了。所以,舜第一次率民遷安發展農耕建成“邑”,第二次遷徙建成“都”,第三次遷徙建成“國”。舜沒有採用嚴重的刑罰和禁令,而人民都跟定他了。因為離開他必然受害,跟著他必然有利。先代聖王,正是善於為人民除害興利,所以天下人民都歸附他。所謂興利,就是有利於農業。所謂除害,就是禁害於農業。農業發展則糧食收入增多,糧食收入增多則國富,國富則人民安於鄉居而愛惜家園,安鄉愛家則雖改變他們的風俗和習慣,對他們驅使和調遣,以至於有所殺戮,人民都是不憎惡的。這都是致力於糧食生產的功效。人君不發展農業則糧食必少,糧少則人民貧困,貧困則輕視家園,輕家則容易外逃,人民輕易外逃則君令不能做到“必行”,君令不能行則禁律也不能做到“必止”,禁律不能必止則戰爭不能做到必勝,防守也不能做到必固了。法令不能必行。禁律不能必止,出戰不能必勝,防守不能必固,這叫作寄生的君主。這都是不發展農業缺少糧食的危害。所以增產糧食乃是成王業的根本大事,是人君的重大任務,是招引民眾的途徑和治國的道路。

作者簡介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管仲管仲
《管子》76篇﹐分為 8類﹕《經言》9篇﹐《外言》8篇﹐《內言》 7篇﹐《短語》 17篇﹐《區言》5篇﹐《雜篇》10篇﹐《管子解》 4篇﹐《管子輕重》 16篇。書中《韓非子》﹑賈誼《新書》和《史記》所引《牧民》﹑《山高》﹑《乘馬》諸篇﹐學術界認為是管仲遺說。《立政》﹑《幼宮》﹑《樞言》﹑《大匡》﹑《中匡》﹑《小匡》﹑《水地》等篇﹐學術界認為是記述管仲言行的著述。《心術》上下﹑《白心》﹑《內業》等篇另成體系﹐當是管仲學派﹑齊法家對管仲思想的發揮和發展﹐學術界也有人認為是宋鈃﹑尹文的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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