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環境容量

河流環境容量

河流環境容量是指根據環境功能所確定的河流的最大容許納污能力。河流的環境功能一般指流動的水體,具有一定的稀釋擴散能力和自淨能力。某一河流由於各河段所處的地區不同,其環境功能不一樣,故納污能力也不一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流環境容量
  • 外文名:river environmental capacity
  • 學科:生態工程
  • 領域:環境科學
  • 釋義:根據環境功能所確定的河流的最大容許納污能力
  • 特點 :環境功能不一樣,故納污能力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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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河流環境容量是指根據環境功能所確定的河流的最大容許納污能力。

簡介

河流的環境功能一般指流動的水體,具有一定的稀釋擴散能力和自淨能力。某一河流由於各河段所處的地區不同,其環境功能不一樣,故納污能力也不一樣。中國南方的河流水量豐沛,環境容量較大;北方的河流水量較小。環境容量較小;在枯水季節,有些河流幾近乾涸,環境容量更小。根據河流的環境容量對工業進行合理布局,可節省環境保護投資。

組成

河流環境容量由3部分組成,即存儲容量、輸移容量和自淨容量。存儲容量是與時間無關的量,無再生能力。輸移容量主要是指水流稀釋擴散污染物質的能力,對於河流要慎重利用它。而自淨容量是指河流降解污染物的綜合能力,它是可以不斷再生的,是值得重點開發利用的。河流水環境容量的計算模型很多,但其基本形式都是水環境容量=稀釋容量+自淨容量+遷移容量。稀釋容量和遷移容量反映水體的自然特徵,都有公認的算法而自淨容量反映污染物本身的特性,環境容量的計算方法有解析法、試錯法、系統分析法等,其中以解析法套用最為廣泛和普及。

水環境容量

水環境容量特指在滿足水環境質量的要求下,水體容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因此又稱做水體負荷量或納污能力。
在不影響某一水體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滿足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和保持水生態系統健康的基礎上,參照人類環境目標要求某一水域所能容納的某種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或保持水體生態系統平衡的綜合能力。特指在滿足水環境質量的要求下,水體容納污染物的最大負荷量,因此亦稱“水體負荷量”或“納污能力”。包括稀釋容量和自淨容量。

特徵

(1)資源性
水環境容量是一種資源,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依附於一定的水體和社會,自然屬性是社會屬性的基礎,社會屬性是自然屬性的社會化。水環境容量的自然屬性是其與人類社會密切相關的基礎,其社會屬性表現在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對水體的影響及人類對水環境目標的要求,是水環境容量的主要影響因素。水環境容量作為一種資源,其主要價值體現在對排入污染物的緩衝作用,即水體既能容納一定量的污染物又能滿足人類生產、生活及環境的需要。但是,水環境容量是有限的,一旦污染負荷超過水環境容量,其恢復將十分緩慢、困難。
(2)時空性
水環境容量具有明顯的時空內涵。空間內涵體現在不同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人口規模及水資源總量、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差異,使得資源總量在相同的情況下,不同區域的水體在同一時間段上的水環境容量不同。時間內涵則表現出的是在不同時間段同一水體的水環境容量是變化的,水環境容量的不同可能是由於水質環境目標、經濟及技術水平等在不同時間存在差異而導致的。由於各區域的水文條件、經濟、人口等因素的差異,不同區域在不同時段對污染物的淨化能力存在差異,這導致了水環境容量具有明顯的地域、時間差異的特徵。
(3)系統性
水環境容量具有自然和社會屬性,牽涉經濟、社會、環境、資源等多個方面,各個方面彼此關聯、相互影響。水環境是一個複雜多變的複合體,水環境容量的大小除受水生生態系統和人類活動的影響外還取決於社會發展需求的環境目標。因此,對其進行研究,不應僅僅限制在水環境容量本身,而應將其與經濟、社會、環境等看作一個整體進行系統化研究。此外,河流、湖泊等水體一般處在大的流域系統中,水域與陸域、上游與下游等構成不同尺度空間生態系統,在確定局部水體的水環境容量時,必須從流域的整體角度出發,合理協調流域內各水域水體的水環境容量,以期實現水環境容量資源的合理分配。
(4)動態發展性
水環境容量的影響因素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內部因素主要包括水文條件、地理特徵等,水生態系統是一個處於相對穩定的變化系統;外部因素涉及社會經濟、環境目標、科學技術水平等諸多發展變化的量,從而使內部因素複雜多變。決定水環境容量的內外因素都是隨社會發展變化的,故水環境容量應該是一個動態發展的概念,水環境容量動態性的本質即為人類活動的動態性。水環境容量不但反映流域的自然屬性(水文特性),同時也反映人類對環境的需求(水質目標),水環境容量將隨著水資源情況的變化和人們環境需求的提高而不斷發生變化。

水環境容量的意義

(1)理論上是環境的自然規律參數和社會效益參數的多變數函式;反映污染物在水體中遷移、轉化規律,也滿足特定功能條件下對污染物的承受能力。
(2)實踐上是環境管理目標的基本依據,是水環境觀規劃的主要環境約束條件,也是污染物總量控制的關鍵參數。容量的大小與水體特徵、水質目標、污染物特徵有關。由兩部分組成:稀釋環境容量和自淨環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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