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汛工作總的要求
河南省地跨長江、淮河、黃河、海河四大流域,處於南北氣候和山區向平原兩個過渡地帶,降雨受季風影響,年降水量的70%集中於汛期的幾次較大降雨過程,汛期過後降雨稀少,水旱災害頻繁發生。建國5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支持下,我省堅持不懈地進行大規模的水利建設,目 前已基本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防汛抗旱體系,在歷年的防汛抗旱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我省現有防洪工程體系依然薄弱,抗禦洪澇災害能力低,還不能很好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
建設小康社會新的要求,防汛形勢依然嚴峻,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人民民眾
生命財產安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我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從全省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抓緊做好今 年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全全度汛。
做好今 年防汛工作,要堅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總的要求是:在規定的防洪標準內,大中型水庫不垮壩,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決口,平原地區排水暢通;大中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幹線正常運行;對超標準洪水做好安排,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一)水庫防汛。各地要嚴格執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下發的《河南省大型及重點中型水庫2005年汛期調度運用計畫》。對中型及重點小型水庫,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水庫安全責任制,落實地方行政首長防汛責任制。要認真排查並逐項解決存在的不安全問題,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有應急度汛方案。對小型水庫特別是位置重要的病險小型水庫,汛期必須有專人看管,落實通信、預警措施,並制定發生險情時及時搶護和安全轉移民眾的預案,隨時做好應對突發情況的準備。對正在進行除險加固的白龜山、白沙、陸渾、香山等水庫,要嚴格按照已定的度汛方案執行。
(二)河道防汛。河道防汛總的任務是在規定的防洪標準內,確保河道安全,遇超標準洪水全力搶險,必要時經省防汛指揮部批准,相機破堤分洪,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具體要求,當河道洪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相關市防汛抗旱指揮組織防汛專業隊和沿河各縣鄉常備防汛隊伍上堤查險,加強對防洪工程進行嚴格、細緻的巡查、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做出處理。當河道洪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且預報水位繼續上漲時,相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成員立即上崗到位,防汛責任區領導帶隊上堤查險,增加巡堤查險人員,並做好灘區、低洼區民眾轉移準備工作。當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證水位且預報水位繼續上漲時,相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本市進入緊急防汛期,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及時到達分管責任區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動員防汛搶險專業隊、沿河民眾上堤搶險防守,並做好預備搶險隊的組織調集工作,同時向當地駐軍通報防汛抗洪搶險情況,請部隊做好投入抗洪搶險準備工作,並全面做好民眾轉移安置工作。當河道洪水位超過保證水位且預報洪水位繼續上漲時,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緊急管制命令,相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動員社會各部門力量全力搶險,按照批准的超標準洪水防禦方案做好分洪各項準備工作,並組織轉移分洪區民眾。
我省主要防洪河道淮河、洪汝河、沙潁河、衛河共產主義渠、惠濟河、渦河、伊洛河、唐白河保證任務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下發的《河南省主要河道2005年防洪任務》執行。
其他中小型河道由所在縣(市、區)制訂保證任務。平原地區要保證各級排水溝河暢通,做到設計標準內降雨不成災,超標準降雨及時搶排、提排。鄉政府要組織民眾及時清除溝河內的路埂、堵壩及其他阻水建築物,保證排水出路暢通。對排澇溝河上修建的各類設施要認真檢修,保證涵閘等啟閉靈活。
(三)城鎮防汛。進一步加強對城鎮防汛工作的領導,每座城鎮的行政一把手就是防汛責任人,對整個城鎮的防汛負全面責任。汛前各城鎮要組織對防汛除澇設施、防洪道路、交通車輛、通訊和預警器材、搶險物資和工具進行全面檢查,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城市河道、排澇溝、排水管道、進出水口要進行全面疏挖,確保暢通;有防洪任務的城鎮要確保在設計標準內降雨不成災,遇超標準洪水要有應急保全措施,保證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大部分居民正常生活。
(四)鐵路、交通防汛。鐵路、交通部門要在汛前組織對橋涵、路基及山坡等重點地段進行檢查,影響安全的要抓緊整修處理,並將防汛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堅持晝夜巡查,隨時監測和報告情況,做到在設計標準洪水內要保證安全運行,對超標準洪水要制定迂迴通行方案和應急搶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脅和破壞,要及時向省及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情況,通力合作,全力搶險,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搶修任務,儘快恢復正常運行。
(五)工礦企業防汛。工礦企業的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管部門和每個企業要成立防汛組織,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體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主管部門要對防汛安全設施和措施認真檢查,落實責任制到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人身安全和生產安全。工礦企業一旦遭遇洪水威脅和破壞,除按正常的行業管理渠道上報情況外,要及時向省及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情況。
(六)山洪災害防禦。加強對山洪、滑坡、土石流等山洪災害的危險點檢查監測,切實做好山洪爆發時的預警和民眾安全轉移,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二、認真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
實行行政首長總體負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工負責,是搞好防汛工作的關鍵。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一定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和國家防總關於《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國汛〔2003〕1號)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強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逐級分解任務,抓早、抓實、抓好,全面落實領導、隊伍、方案、物資等各項責任制。針對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變化較大的情況,各地要儘快調整、充實防汛指揮機構,保證防汛指揮調度正常運轉。新任領導要及早上崗到位,進入防汛角色,主動到防汛部門和防洪工程現場了解情況,儘快熟悉防汛工作,切實擔當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正確進行防汛抗洪決策指揮。要進一步完善主要河道、大中小型水庫、蓄滯洪區等防洪工程設施的防汛責任制,今 年各項責任制和責任人名單要繼續在新聞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有關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區或工程現場檢查指導,研究解決實際問題;汛期發生汛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抗洪搶險和救災,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凡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出現問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防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級各方面密切配合,各行各業、各級幹部和廣大民眾的共同參與。各市、各部門要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職責》(豫防汛〔2001〕18號)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實施對整體防汛工作的領導、檢查督促和組織指揮。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照省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做好有關計畫、資金的編制和落實工作;各級水利、防汛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加強綜合協調,統籌研究防汛工作;要加強內部隊伍和工作職能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汛期要加強防汛值班,嚴格辦公制度,及時準確掌握、分析、通報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變化,為各級領導指揮防汛搶險當好參謀。氣象部門要做好天氣形勢監測、分析,及時準確提供天氣預報。電力部門要加強電力調度,保障防汛機構、防洪工程、防汛通信以及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電信、通訊部門要為防汛通信提供優先便利條件,保障防汛信息暢通。鐵路、交通、民航部門要安排好運力,保障搶險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的運輸。民政部門要做好災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衛生部門要做好搶險現場搶險隊員的及時救護,組織好對災區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公安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及時偵破盜竊、破壞防洪工程和通信、水文設施等方面的案件,維護防汛抗洪秩序,與共青團、武警共同做好人防工作。保險部門要做好防洪保險和災後理賠工作。新聞宣傳部門要宣傳國家防汛有關法律法規,宣傳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防汛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措施,加強對防汛抗洪工作的報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防汛作為全社會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主動完成任務。在緊急調度,特別是涉及部門的利益時,一定要以大局為重,堅決執行抗洪搶險指令。
三、確保今 年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資力度,確保防汛抗洪需要。各級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大投資力度,逐步安排河道的治理和水庫的除險加固,提高抗禦洪澇災害能力。對當前影響度汛安全的問題,要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在汛前予以安排解決。各級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要求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將所需正常防汛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並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切實滿足各級防汛部門的各項業務需要,保證防汛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做好工程檢查、整修,落實安全度汛措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汛前檢查,積極整修防洪排澇工程設施。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組織檢查水庫、河道、滯洪區、涵閘、提排站等工程設施;城建主管部門主要檢查市區內排水溝、下水道、泵站、涵閘等工程設施;鐵路、交通主管部門檢查橋涵、路基、站場等工程設施;工礦企業主管部門檢查礦山、油田及工業企業自身的防洪設施。其他有防汛任務的部門、行業,也都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主動搞好汛前檢查。通過逐級、逐行業、逐部門進行防汛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措施,限期解決,保證安全度汛。
(三)抓緊完成度汛應急工程,確保工程質量。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計畫完成重點防洪工程。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將工程資金及早優先安排到位,並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把資金管好用好。水利、民政等部門要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加強施工質量監督,確保工程質量。
小洪河治理,大洪河治理,燕山水庫、盤石頭水庫建設,白龜山水庫、白沙水庫、陸渾水庫等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等在建工程,應制訂安全度汛方案,落實度汛措施,確保全全度汛。
(四)抓緊清除河道阻水障礙和工程管理範圍內的違章建築。受利益驅動,近 幾年不少地方存在亂挖河沙、破堤種植、行洪灘地植樹現象,嚴重危害了河道工程和影響河道行洪。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加強河道安全檢查,確保河道行洪安全。汛前要把本轄區內的河道亂挖河沙、破堤種植、行洪灘地植樹和其他阻水障礙作為重點進行認真檢查,登記造冊。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制訂清障責任制,明確清障責任人,限期組織清除,並要嚴格杜絕修建新的違章建築。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水庫管理範圍內進行開發和修建各種工程設施,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利部、原國家計委《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和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報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對河道采砂要嚴格管理,按照批准的範圍、作業方式等要求開採;對非法采砂活動,要嚴厲打擊,確保河道工程安全。
對河道管理範圍內的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汛前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一方面督促檢查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實情況,另一方面要檢查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和是否按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覆方案施工。對未經許可的建設項目,責令建設單位立即停止施工,並拆除違章建築;對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方案施工的,責令建設單位停工整改。
各主要防洪河道清障重點如下:
淮河、史灌河重點清除河道灘區影響行洪的成片樹林。
洪汝河、沙潁河、澧河重點清除河道行洪灘區影響行洪的成片樹林;制止破堤種植現象。
北汝河重點制止襄城段亂挖河沙,清除行洪灘區沙堆。
衛河共產主義渠主要阻水障礙是:衛輝城區北閣門橋和黃土崗灘地(100多間)、滑縣城關灘地(70間)、新鄉到輝縣公路共渠灘地(2公里300多間)、新鄉北站區共渠灘地(100多間)等4處阻水房屋500—600間。同時要制止破堤種植現象。
唐白河阻水障礙主要是南陽市區老白河橋,嚴重影響行洪。
駐馬店市宿鴨湖水庫管理範圍內違章建築占地長約250米,寬30—40米,房屋200多間。信陽市鮎魚山水庫溢洪道尾水渠有兩道堵壩,影響行洪。
(五)進一步落實防禦超標準洪水措施,認真做好蓄滯洪區和洪水淹沒區的遷安救護工作。各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對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水庫、河道防禦超標準洪水預案的落實要做出具體安排,對分洪運用的組織領導、技術措施、器材準備及分洪後的可能淹沒範圍、安全轉移等要做出詳細周密的部署。遇超標準洪水時,嚴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省水利廳河南省淮河洪汝河沙潁河衛河分級洪水防洪預案的通知》(豫政〔1999〕63號)中處理超標準洪水措施執行。
認真做好蓄滯洪區的管理、運用與補償。各有關市、縣要按照《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286號)的要求,汛前認真做好今 年蓄滯洪區居民財產變更登記工作,按時上報,為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打好基礎。蓄滯洪區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汛前將蓄滯洪區現有的預警、反饋通訊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加強對所有防汛通信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使用管理,保證設備處於完好狀態,確保蓄滯洪區預警、反饋通訊設備在防汛調度中充分發揮作用。維護好蓄滯洪區民眾的撤退道路,制定好詳細撤退路線,做到家喻戶曉。建立健全蓄滯洪區民眾轉移和安置的組織結構、組織方式和責任制,對蓄滯洪區內的每戶、組、村、鄉,都要明確具體責任人,原則上市防指領導包縣,縣防指領導包鄉,市、縣防指成員單位、政府部門、鄉鎮領導包村、組,縣、鄉、村幹部具體包戶。
需要使用蓄滯洪區或爆破分洪時,迅速及時組織民眾撤退轉移,並安排好民眾的生活、防疫問題。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命令蓄滯洪區運用後,蓄滯洪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核查區內居民損失情況,按照規定的補償標準,提出補償方案,省水利、財政、統計部門進行核實後,由省政府上報國務院。
(六)加強軍民聯防,確保防洪安全。各地防汛部門在認真履行好防汛職責的同時,要加強與當地駐軍的聯繫,主動搞好銜接,共同搞好抗洪搶險。一旦出現險情,確需中國人民解放軍或武警部隊支援的,當地防汛部門要及時報告、及時請示,不得貽誤戰機,同時要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部隊主要使用在關鍵時節、主要方向和重點地區;民兵和預備役部隊是防汛搶險的骨幹力量。黃河防汛主要是擔負重點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搶護、分洪爆破、灘區和滯洪區民眾的遷安救護等任務;淮河防汛主要是擔負堅守重點圩區圍堤和部分河道險工、分洪爆破、機動搶險、搶救受災民眾等任務;其他內河、水庫防汛,主要是擔負大壩和重點堤段的搶護、分洪爆破、搶救受災民眾等任務。
部隊防汛布防如下:
1.黃河防汛搶險任務由20集團軍、54集團軍,編為3個梯隊,即防汛值班部隊、二梯隊和預備隊。總計2個師、6個旅、6個團和54軍直屬分隊。鄭州、開封、新鄉、焦作、濮陽軍分區共組織187000人的民兵搶險分隊,編為2個梯隊,其中第一梯隊99000人,第二梯隊88000人;預備役136師409團、高炮團、師直屬隊,預備役高炮師1團、2團、4團、師直屬隊、預備役防化團共13600人,為省軍區黃河防汛搶險機動部隊;河南武警總隊、武警128師及空降兵43師、駐鄭軍隊院校等單位,主要擔負機動搶險任務。
2.淮河防汛的兵力編為3個梯隊:值班部隊、二梯隊和預備隊,總計1個師、1個旅。值班部隊:54集團軍裝甲11師43團、44團、工兵營;二梯隊:54集團軍裝甲師(欠43團、44團、工兵營);預備隊:20集團軍60旅。白沙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西副壩分洪爆破由20集團軍58旅工兵營擔負。
3.駐豫部隊、武警部隊就近擔負駐地附近水庫、河道的防汛任務。沙河、北汝河、小洪河的分洪爆破任務由20集團軍擔任;衛河、淇河的分洪爆破任務由54集團軍擔任;各軍分區負責組織民兵、協調駐軍擔負轄區內河道、水庫的防汛搶險任務;預備役部隊主要擔負駐地內的內河防汛任務。
(七)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備足備好防汛搶險物資。各級政府要針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青壯年勞力外出打工多、防汛隊伍有生力量不足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效的機制和辦法,引導農村青壯年勞力在汛期回鄉參加抗洪搶險,組織落實以民兵為骨幹的民眾性防汛搶險隊伍,做到定領導、定任務、定人員。對可能發生的險情種類和出險地段,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抗洪搶險技術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搶險水平。要加強和完善防汛機動搶險隊的建設和管理,充實搶險機具,並進行專業化訓練和必要的演練,適應多種複雜情況下的搶險要求,成為一支熟悉情況、掌握技術、裝備優良、紀律嚴明和反應快捷的隊伍。各類防汛搶險隊伍都要通過培訓或演練,提高實戰能力,做到遇險時拉得出、搶得上、守得住。
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按照制訂的防汛物資儲備及經費管理辦法,備全備足防汛搶險、救護物資。要保證質量,做到存放有序,調度靈活。省和各市儲備的防汛物資,要按規定登記造冊,實行專庫、專人管理,並明確調運管理辦法,嚴格調運程式。有關部門儲備的物資,情況緊急時,要服從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用。民眾性儲備的梢秸料、編織袋等,由縣、鄉政府採取“號料登記、備而不集”的辦法儲備,並向民眾講清調用、結算辦法,多層次、多渠道備足備好抗洪搶險物資。
(八)加強防汛通信、汛情預報和測報工作。通信部門要對通信設備全面檢修,確保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與各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大型水庫、主要防洪河道、行滯洪區的通信暢通。同時,要確保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在抗洪搶險時的移動通信需要。防汛部門要對自建的防汛通信網進行檢查、檢修,保證暢通。中小型水庫、河道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報汛設施,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負責解決。防汛通信要與通信、電力、公安、廣播電視等部門的通信搞好聯網銜接、加強技術培訓,以便遇大水時,能保證傳遞汛情信息,必要時利用電視、廣播發布汛情通報和調度命令。
氣象、水文部門要及時提供氣象、水情預報,尤其要做好較大範圍內降雨的短期預報和大型水庫、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預報、測報工作,充分利用現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預報、測報速度和精度。
(九)切實加強山洪災害防治工作。各有關市要抓緊制訂防禦山洪災害預案,務必於5月30日前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上報省防汛指揮部備案。汛前按照預案落實各項措施,明確預警標準和“防、搶、撤”的範圍、地點、方式,進行必要的宣傳和演練,提高防禦山洪災害預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實抓好“群測群防”工作,發動民眾對山洪、滑坡、土石流等山洪災害的危險點進行普查和監測,增強幹部民眾的防災和主動避災意識。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山洪災害多發區的管理和山區城鄉建設的指導,堅決制止人為誘發山洪災害的活動和行為。
(十)堅持防汛抗旱並舉,全面推進“兩個轉變”。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積極轉變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全面推進“兩個轉變”:即堅持防汛抗旱並舉,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為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總結近 幾年來防洪調度方面的經驗教訓,正確理解和把握“兩個轉變”的實質和內涵,進一步修訂完善洪水調度方案。水庫、河道等工程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可根據省定調度運用計畫,結合短期預報和工情、水情變化,利用現代科技系統,進行合理操作,充分發揮水利工程體系興利除害的綜合效益。需要調整調度運用計畫時,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做好災害統計和減災效益分析工作。各級要高度重視洪澇災情統計、減災效益分析和防汛評價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各級防辦要明確一名領導主管災情統計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對統計報表嚴格執行審查、簽批制度,明確責任,層層嚴格把關,確保災情上報不漏、不錯、不虛,做到及時、準確、可靠。要加強縣、鄉統計工作,搞好培訓,提高業務技能。要嚴格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國汛〔1997〕7號)要求開展工作,做到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實時災情報表在災害發生後要立即統計上報,並每天統計上報災情的發展變化情況。災情嚴重時,除填報統計報表外,還應上報災害情況的說明材料,尤其是發生人員傷亡後,要及時將死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居駐地及死亡原因當天上報,不能因個別指標統計不全而影響上報時間。災情發生後,要及時深入災區,核實災情。要掌握當地社會經濟情況的基本資料,對災情數據進行合理分析。核災工作要認真仔細、實事求是,杜絕弄虛作假。核實後的災情要及時修正上報。
各級要高度重視洪澇災害統計和減災效益分析工作,加強領導,嚴格執行統計制度,做到實事求是,及時準確。防汛與民政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統一標準,嚴防亂報、錯報或弄虛作假。要加強統計、評估隊伍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和工作水平,快速準確上報洪澇災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成防洪工程經濟效益分析計算及評價規範(SL206—98)》的規範要求評估、分析減災效益。
四、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監督機制
防汛工作責任重大。各行各業和有關人員要顧全大局,團結奮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防汛法規,按照各級下達的調度運用計畫執行,依法防汛,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對違抗、拖延執行洪水調度命令,聚眾鬧事,干擾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設新障,擅自在險工河段挖沙取土,破壞或盜竊防汛工程設施、防汛物資和通信、水文測報設施,貪污、挪用防汛、救災經費,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都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為把各項防汛責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防洪安全,要加大防汛工作督察監督力度,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監督機制。
(一)督察組織。省領導按照防汛責任分工和防汛工作職責對有關市的防汛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在認真履行自身防汛職責的同時,按照分工對有關市的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督察;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各市防汛準備工作、防汛物資儲備、責任制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督察。
(二)督察內容。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分管範圍內行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履行防汛職責情況;國家防汛法規、政策及上級防汛指令貫徹執行情況;防汛宣傳發動、隊伍組織和實戰訓練情況,工程防護、物料籌集、預案制訂等防汛準備工作開展情況;重點防洪工程、災後重建、水毀工程建設情況;巡堤查險、工程搶險、河道清障、遷安救護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督察職責。防汛督察組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防汛工作行使督察權。有權對防汛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提出批評,責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單位限期整改,糾正違反防汛法規的行為。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力爭儘快解決。
防汛督察單位責任分工如下:
省武警總隊、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鄭州市
省公安廳、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開封市
省廣電局、河南黃河河務局、省水利廳負責督察洛陽市
團省委負責督察平頂山市
省信息產業廳、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安陽市
省氣象局負責督察鶴壁市
省國資委、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新鄉市省交通廳、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焦作市
省民政廳、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濮陽市
省衛生廳負責督察許昌市
省建設廳負責督察漯河市
省農業廳、水利廳負責督察三門峽市
河南省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督察南陽市
省電力公司負責督察商丘市
省發展改革委、水利廳負責督察信陽市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督察周口市
省財政廳負責督察駐馬店市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黃河河務局負責督察濟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