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鹽簡介
河南省鹽業總公司、河南省鹽務管理局於1993年12月成立,1994年7月正式掛牌運轉。總公司和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全省鹽資源開採的規劃管理、項目審批、國家食鹽生產、調撥、銷售計畫的組織實施以及鹽業市場管理工作等。下設10個處室,8個局屬二級單位,共有幹部職工300餘人。全局設黨委1個,基層黨委1個,黨支部21個,共有黨員200餘名。
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連續六年被
中國鹽業總公司評為全國鹽業管理先進單位;連續兩屆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省級文明單位;黨建工作也多次被上級部門表彰;並榮獲河南省委省直系統“五好黨委”、全國“應對食鹽搶購保障市場供應先進集體”、
河南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2010年,全年完成鹽產品生產315萬噸,同比增長8%,產銷率101%。其中食鹽生產46.65萬噸,占年計畫100%;完成製鹽工業總產值91000萬元,同比增長2%;完成食鹽購進58.7萬噸,占年計畫109.8%;完成食鹽銷售59.61萬噸,占年計畫110.5%;完成鹽款回籠5.86億元,鹽款回籠率94.2%;全年查處鹽業違法案件6937起,其中大要案148起,破獲販鹽團伙5個,端窩點100個,查獲違法鹽產品7699噸,刑事拘留56人,批捕15人,判刑15人。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鹽業法規及相關法律法規,並對其施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研究制訂全省鹽業政策法規;負責全省食鹽安全工作。
二、負責組織和管理省內鹽資源的規劃和開發利用。
三、綜合協調鹽業產供銷關係,組織和指導全行業生產經營活動。
四、根據國家計畫安排,參與編制全省鹽的生產、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管理;負責全省鹽的生產、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制發、審核、報批和管理。
五、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鹽業法規、規章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罰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
責任。
六、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受理鹽業行政複議;受理對鹽業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鹽業行政糾紛;完成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鹽政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任務。
七、負責指導省內鹽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省鹽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八、對製鹽企業的生產、質量、勞動安全等實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對製鹽及鹽化工業建設、技改項目實施項目審批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九、負責全省食鹽加碘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碘鹽生產、統一包裝、防偽、碘劑調撥供應管理。
十、指導全省鹽業對外合作交流、鹽產品出口貿易及科技開發工作。
十一、負責國家儲備鹽及中央有關專項資(基)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十二、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制工作。
十三、對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內設辦公室、生產處、運銷處、鹽政處、財務處、人事處、黨辦、資產管理處共8個處室,同時設立紀檢監察和
河南省鹽業協會。
直屬單位
市級單位
全省有18個市級、109個縣(市)級鹽業部門,為同級政府直屬的事業單位。在鹽業管理體制上,市對縣基本實現了不同形式的垂直管理,省對市實行雙重管理,以地方管理為主;在流通體制上處於省、市、縣三級流通格局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
領導班子
沈超:河南省省鹽務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河南省局(司)直屬企業(含參股企業)。
張玉強: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運銷處、平頂山調撥站、鹽業運銷公司。
許衛蘇: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生產處、資產處,分管企業工作。
趙勇: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人事處。
聯繫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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