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業概況
河南歷史上不產鹽,工需民食,皆從外省購進。20世紀80年代末,地質工作者發現了平頂山鹽田。該鹽田位於舞陽盆地的西部,西起葉縣任店,東到舞陽姜店,東西長40公里,南北寬約10公里,展布面積400平方公里,其中葉縣境內約占3/4。埋深900—2000米,鹽層多達60多層,單層平均厚度5—10米,最大厚達47.2米,累計厚度100—300米,最大厚度達500米以上。地質遠景儲量3300億噸,位列全國第二,平均品位89%,則居全國第一,具有礦區平面分布範圍廣,縱深產出層次多,岩鹽品位質量高,礦床規模儲量大,綜合利用前景好等顯著特點。平頂山市煤資源現已查明有40多億噸,按每年開採6000萬噸計算,最多可開採50年;而鹽業資源僅查明的儲量就多達90多億噸,按每年生產300萬噸計算,可供開採數千年。
截至2013年底,平頂山現有製鹽企業4家:
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生產能力150萬噸)、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生產能力100萬噸)、平頂山營養保健鹽廠(設計生產能力4萬噸,已停產)、中平能化集團聯合鹽化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生產能力120萬噸)。液體鹽生產企業2家:平頂山市液體工業鹽調撥站、中平能化氯鹼公司。鹽業物流配送企業1家:
中鹽河南鹽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鹽化工企業2家:中平能化和魯山匯源公司。
全市主要鹽及鹽化產品有食用碘鹽、多品種鹽、調味鹽、工業鹽、液體工業鹽、燒鹼、純鹼、PVC樹脂、聚氯乙烯、其它特種用鹽等十多個品種。全市每年生產鹽產品350萬噸左右,其中年生產食鹽41.5萬噸,約占全省食鹽總產量的90%;年調撥銷售食鹽2萬餘噸,合格食鹽市場覆蓋率、合格食鹽居民食用率均在95%以上。連年被省鹽務管理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榮獲了“全國應對搶購風潮確保食鹽供應先進單位”“全國鹽政管理先進單位”“河南省鹽政管理特殊貢獻獎”等多項榮譽稱號,並多次被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優秀單位”“依法治理先進單位”“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連續11年保持了“省級文明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榮譽稱號,2011年受到市政府通令嘉獎。
歷史沿革
1986年,平頂山市在葉縣發現特大鹽田,為組織好平頂山市的鹽田開發,1988年7月,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為政府的職能部門,行使管理職能,是河南省最早成立的鹽業管理局。
1988年8月26日,由市政府牽頭成立了“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具體負責平頂山鹽田的規劃、開發、管理和組織協調等項工作,管委會主任由常務副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市計委主任、市鹽業管理局局長、葉縣人民政府縣長擔任。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鹽業局局長兼任。
1995年12月,市委、市政府聯合下文,撤銷“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鹽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建“平頂山市鹽業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1997年11月,因與副食分家,市政府撤銷“平頂山市鹽業局”,成立“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同時掛“平頂山市鹽業總公司”牌子,為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是當時平頂山市鹽廠的主管部門。
2002年6月,市委、市政府改革全市鹽業管理體制,市對縣級鹽業部門實行垂直管理。
2002年7月,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印發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平頂山市鹽業總公司)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平政辦[2002]81號),規定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對全市鹽業生產、運銷、市場管理及鹽政執法統一行使行政管理。
2010年3月,根據平頂山市機構改革精神,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劃歸平頂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變成部門領導,不再屬於市政府直屬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綜合協調鹽業產供銷關係,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管理;根據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鹽業產銷計畫,負責安排和編制全市鹽產品的生產、調運、銷售等計畫。
(二)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畫,按照鹽行業的發展政策,提出全市鹽行業的工業生產、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負責對全市鹽行業基本建設和技改項目的審核把關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為全市鹽行業的布局、規劃、立項、設計、技術引進和管理等進行組織、協調和服務。
(三)負責對全市製鹽工業企業的生產、質量、節能、降耗、勞動安全等實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四)負責全市的鹽政執法工作,加強全市鹽業市場的稽查管理,對違反《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等鹽業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
(五)負責組織和管理我市鹽資源的規劃和開發利用,對鹽田實行統籌規劃,統一管理。
(六)負責全市製鹽(包括液體鹽)和鹽化工以及各種鹽製品(包括以氯化納為主要成份的鹽製品)項目的立項、審查和報批工作。
(七)負責食鹽加碘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碘鹽生產,保證碘鹽質量,並組織市場供應,監督管理市場秩序,維護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
(八)加強鹽行業的調查研究、市場預測、匯集整理、分析行業信息,做好各項指標的統計工作,適時發布行業信息和經濟信息。
(九)根據授權,對直屬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實施監督。
(十)指導企業管理體制改革,及時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改革與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十一)指導企業勞動、工資改革,研究擬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人才培養計畫。
(十二)完成省鹽務管理和市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管理任務。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省鹽務管理局及其他領導機構交辦的事宜。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財務審計科、人事科、宣傳教育科、鹽政管理科、行業管理科、目標管理科、運銷科、老幹部科、紀檢監察室、局直黨委辦公室。(正科級)
直屬單位
轄區鹽業單位
領導班子
龐永波: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
岳希溥: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運銷科、目標管理科、市區分局、魯山縣鹽務管理局。
王建軍: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鹽政管理科、人事科、行業管理科、鹽政稽查大隊、液體工業鹽調撥站、葉縣分局。
高佳玲: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主持紀檢組全面工作,分管監察室、舞鋼分局。
范中陽: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調研員,主持局直機關黨委全面工作,分管宣教科、局直黨委、郟縣分局。
劉秋軍: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副調研員,分管老幹部科、寶豐分局。
盛素美:平頂山市鹽業管理局副調研員,分管財務審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