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關於發展人才公寓的意見》,是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的意見。
2022年4月,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於印發《河南省關於發展人才公寓的意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關於發展人才公寓的意見
- 印發單位: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檔案解讀
《意見》明確人才公寓建設標準。各地要根據人才分類分層級建設人才公寓,支持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意見》明確供應對象和租金。人才公寓的供應對象為在本市無住房的各類人才,按照不同層次享受相應的住房面積標準。租金應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標準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租戶可承受、運營可持續"的原則確定。
《意見》明確增加人才公寓供給。鼓勵各地利用自有閒置土地建設,或閒置房屋改建,適當利用新增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或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地塊上配建,也可通過購買或長期租賃商品住房的方式增加人才公寓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