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

《河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是2023年2月河南省科技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2月1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科技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2月,河南省科技廳印發《河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試行)》。

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河南省科普基地分為場館類、非場館類和信息傳媒類3個類別進行申報,要求場館類科普基地的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
《辦法》規定,省科普基地分為場館類科普基地、非場館類科普基地和信息傳媒類科普基地三類。申報單位需要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較高的科普展示水平、科技傳播能力、科普創作能力,並具有較強示範、帶動和輻射作用。
《辦法》規定,科普場館的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展廳面積不小於300平方米,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於200天(含法定節假日),對青少年實行免費開放或者優惠開放時間每年不少於20天,年接待觀眾不少於10000人次。科技活動周、全國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動期間,對公眾實行優惠或免費開放。
《辦法》明確,非場館類科普基地有專設科普展區,展示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同時,具備常年開放條件的機構,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於200天,對青少年實行免費開放或者優惠開放時間每年不少於20天;其他具備向公眾開展科普教育、展示、示範功能的機構,每年向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於30天(含法定節假日)。
《辦法》要求,信息傳媒類科普基地需要有固定的欄目、版面或新媒體平台從事科普宣傳,並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具有政府相關部門批准的傳媒資質;擁有專門從事科普內容策劃、製作、編輯等職能的部門和專職業務人員;能夠持續產出科普類出版物、音視頻、展品等科普成果。
《辦法》明確,省科普基地命名備案期限為四年,根據省科普基地建設周期,省科技廳在省科普基地建設第三年年底前開展省科普基地綜合驗收,驗收合格的省科普基地,繼續備案為省科普基地,省科技廳統籌科技資金給予後補助經費支持;驗收結果為不合格的省科普基地,限期一年進行整改,整改期後審核仍不合格的基地,撤銷省科普基地的稱號,被撤銷稱號的基地三年內(含三年)不得再申報。
《辦法》提出,將創造有利條件,加大投入,在支持省科普基地開展科普活動、提升科普能力和科技資源科普化等工作的同時,支持科普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人才培養的力度,為講解員、科普專職人員職稱評審晉升創造條件,為省科普基地開展科普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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