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河南省澠池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5月,法院院長由縣人民政府縣長兼任,1967年2月縣公檢法聯合成立“軍事管制小組”,內設辦案組和民事室,分別負責刑事、民事審判工作,1973年恢復重建,1986年區劃調整,歸三門峽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現址坐落於澠池縣會盟大道東段。全院有人員126人,其中,審判員、助審員62人,書記員、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員34人;本科以上學歷85人,黨員69人。
機構設定
河南省澠池縣人民法院現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科)、立案庭、審監庭、司法技術科、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行政科、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後勤服務中心、審判管理辦公室、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等17個內設機構和仰韶、果元、英豪、張村、仁村5箇中心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澠池法院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全面加強審判工作,大力推進自身建設,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著力營造公平、公正、和諧、文明的社會主義法制氛圍。
所獲榮譽
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先後兩次被省委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三次被省高院評為“人民滿意的好法院”並記“集體一等功”、“集體二等功”,思想宣傳、黨風廉政、政工、執行、行政審判、法警、人民調解等單項工作多次被省高院評為先進,連續多次被市中院評為“優秀法院”。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