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曉亞

付曉亞

付曉亞,男,曾任河南三門峽市澠池縣委副書記、縣長。2016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法院對陝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澠池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正處級)付曉亞受賄一案作出有罪判決。判決付曉亞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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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河南三門峽市澠池縣委副書記、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0月20日,河南省紀委官微“清風中原”權威發布,三門峽市澠池縣委副書記、縣長付曉亞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6月23日, 據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經三門峽市委批准,三門峽市紀委對澠池縣委原副書記、縣長付曉亞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付曉亞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消費卡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請託人財物。
付曉亞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三門峽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付曉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門峽市陝州區人民法院對陝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澠池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正處級)付曉亞受賄一案作出有罪判決。判決付曉亞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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