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糾紛》是2004年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祝銘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改制糾紛
- 作者:祝銘山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年1月
- 頁數:393 頁
- 定價:23 元
- 開本:32 開
- ISBN:9787801821799
《企業改制糾紛》是2004年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祝銘山。
《企業改制糾紛》是2004年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祝銘山。內容簡介 本套叢書具有以下鮮明的特點:1、案例典型、真實。所選案例多屬於《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及其業務庭通過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2、評析。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書,其他案例均由主審法官或...
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5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社企聯動”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解紛工作法》是遼寧省遼陽市文聖區小屯鎮千山水泥社區探索出的工作方法。2023年11月,《“社企聯動”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解紛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方法介紹 千山水泥社區是依託原國有千山水泥廠形成的居民區,近70%的居民是水泥廠職工或家屬,...
最高人民法院對《商務部關於請確認〈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外商投資的函》的復函在2003.10.2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對《商務部關於請確認〈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改制司法解釋條文精釋及案例》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02-01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光。內容簡介 我國國有企業改制,始於上個世紀70年代末,可以分為五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80年代初以“放權讓利”為中心,擴大企業自主權階段,主要的政策依據是國務院1979年發布的《關於擴大國營企業經營管理自主...
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是指全民所有制企業在出售其企業所有權過程中,企業出售方和購買方基於企業出售契約的成立、效力、履行、變更和終止等發生的民事糾紛。釋義 企業出售是指雙方協定將企業的所有權,而並非僅僅是經營權,轉移給受讓人的法律行為。通常是將企業的債權債務和職工安置等一系列事項一併轉讓給受讓人。一般為...
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託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 企業在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告通知了債權人。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後,債權...
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提高對金融糾紛案件的重視程度,把金融糾紛案件的審理作為當前經濟審判工作的重點,注意審理好因非金融機構和非法設立的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因非法集資活動、因清理農村合作基金會而發生的糾紛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金融監管;審理好金融債權債務糾紛案件,特別是在國有中小型企業和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發生...
四、公司併購重組與改制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2020年3月20日)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2020年3月20日)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023年2月17日)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023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12月29日)五、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
六、企業收購、改制和併購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06年7月31日)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2003年3月7日)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2002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2年12月3日)七、公司解散、清算和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2006年8月27...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保持企業和社會的穩定,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任務。為此,特通知如下:一、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充分發揮審判工作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3年1月3日法釋[2003]1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應 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258)(1997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261)(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和改制案 件中切實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務的緊急通知 ………(263)(2001...
深入徹底進行企業改制 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我國於93年通過了《公司法》,為企業的改制提供了法律藍本。94年,隨著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的全面展開。以有限責任和股份有限責任為形式的公司制逐漸取代了計畫經濟體制下企業僅是政府附庸和命夸執行者的模式,但由於長久累積的問題太多,...
承包契約糾紛(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32)/祝銘山,2004-1-1版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23)/祝銘山,2003-11-1版 肖像權.姓名權(名稱權)糾紛(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24)/祝銘山,2003-11-1版 租賃契約糾紛(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26)/祝銘山,2003-11-1版 企業改制糾紛(典型案例與...
(七)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的糾紛; (八)勞動者依據勞動契約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髮生的糾紛; (九)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發生的糾紛。 第二條 下列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 (一)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 ...
對產權有爭議的掛靠企業,要在認真查明投資事實的基礎上明確所有權,防止非法侵占非公有制經濟主體財產。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審理企業改制糾紛案件,準確界定產權關係,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妥善審理涉及境外投資案件,保障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對外投資...
第一節 企業改制糾紛案件的受理 一、案件受理範圍 二、企業公司制改造案件的受理 三、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案件的受理 四、企業分立案件的受理與審查 五、企業債權轉股權的受理與審查 六、國有小型企業出售案件的受理與審查 七、企業兼併案件的受理與審查 第二節 國家賠償案件的受理 一、民事和行政司法賠償案件的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2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企業國有...
公司、企業頂層股權設計,企業改制、股權激勵,股權投融資,重組、併購,股權糾紛,常年法律顧問。成就榮譽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黨支部 副書記;2017年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中被天津市司法局表揚;2018年獲聘為天津市南開區第二中心國小法治副校長;2019年被評為“天津市律師行業優秀黨務工作者”;2019年...
部分業務介紹:辦理了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效力糾紛、利潤分配糾紛和涉外專利(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糾紛事務;辦理旅遊契約賠償精神損失案(鄒某訴某旅行社旅遊契約賠償糾紛),是全國首個契約糾紛賠償精神損失案例;辦理了河南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改制及借貸糾紛事務,確認不良資產的保證契約無效案;辦理了河南省...
在審理金融糾紛案件中,要堅持標準,認真把關,堅決依法制止那些企圖通過訴訟逃債、消債等規避法律的行為。對弄虛作假、乘機逃廢債務的,要嚴格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維護信貸秩序和金融安全。針對一些企業改制、破產活動中所存在的“假改制,真逃債”、“...
(9)技術契約糾紛 全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會議關於審理技術契約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紀要(節錄)(2001年6月19日)2.商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節錄)(2000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
一般而言,集體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清產核資工作,國有其清產核資工作應當按照《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進行。清產核資工作要求改制企業必須對企業的各類資產、負債進行全面清查,做到賬、卡、物、現今等齊全、準確、一致。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核實和界定產權。對於集體企業的清...
曾多次被評為優秀法官、優秀共產黨員,兩次榮立人民法院三等功,因審理企業改制案件、破產案件表現突出,曾被授予“改革先進工作者”稱號。工作經歷 民事案件 1、代理北京住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民福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標的額為1.2億元的解除委託契約糾紛一審案件;2、代理北京住總房地產開發有限...
——鞍鋼集團礦業公司訴遼寧省冶金地質勘查局地質勘查研究院探礦權轉讓契約糾紛案 正確把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的適用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瀋陽辦事處訴本溪熱電廠、本溪市集中供熱公司、本溪市供熱總公司、本溪泛亞環保熱電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契約糾紛案 扶助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