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記者:請問為什麼要出台這個新《標準》?
賴文生: 2005年4月印發的原《土地開發整理預算定額標準》在加強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管理,規範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的編制和審查,確保土地整治項目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土地整治工作的快速推進,在實踐中逐漸出現了一些問題:
一是原《標準》與當前土地整治工作需要不適應。近幾年,土地整治工作快速推進。從整治的內涵來看,土地整治逐步從單純的農用地整理向農用地、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轉變,從分散的土地整理向集中連片、實施重大工程和示範建設方式轉變,從單純的補充耕地為目標向數量和質量並重、提高耕地綜合產能、建設生態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多目標轉變;從資金規模來看,項目投資規模由2008年前的幾千萬元,擴大到現在的幾億元,部分重大工程的投資規模達到了幾十億元。總體說,當前土地整治工作對定額標準的合理性、科學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原《標準》與當前經濟發展水平不適應。原《標準》是以2002年價格指數、建設標準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為基礎制定。它所反映的生產力水平、消耗指標已不能準確反映當前的實際情況,主要表現在:人工預算單價與市場價格差距較大,機械使用費偏低,定額子目缺項,計算標準欠合理等方面。
三是原《標準》與“十二五”土地整治的任務不適應。黨中央和國務院明確了今後一個階段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標和任務。“十二五”期間,國土資源部將以土地整治專項資金為主體,引導和聚合相關涉農資金,圍繞4億畝旱澇保收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目標,以建設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範縣,新建5000處萬畝集中連片保護示範區為抓手,完成一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示範省份建設。要完成如此重大而艱巨的任務,迫切需要有一個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標準》,以規範項目資金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是高效、規範、有序推進土地整治工作的基礎。
記者:新《標準》修訂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還有哪些工作計畫?
賴文生:《標準》的重新制定歷時4年時間。2008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成立了《標準》修編課題組,具體由部財務司牽頭,會同財政部綜合司、經濟建設司、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等單位,聯合高等院校、水利、交通、電力、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經過基礎資料收集、數據匯總分析、定額水平測試、徵求意見、專家評審、修改完善等諸多環節。2011年10月份,修訂後的《標準》通過專家評審驗收。
下一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還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土地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適時對國家標準做出修訂。
為了增加新《標準》的可操作性,提高指導性,在印發新《標準》的通知中明確了“對國家預算定額標準中未涉及的項目建設內容,各地可根據本地土地整治工作實際情況,制定省級補充定額標準,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記者:新《標準》主要在哪些方面作了調整?
賴文生:本次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台班費定額》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均作了修訂:
一是調整了人工預算單價。根據近幾年人工工資水平的變化及國家政策調整情況,對人工預算單價進行了調整,以六類區為例,甲、乙類工由原來的26.4元/工日、15.89元/工日,調整到現在的51.04元/工日、38.84元/工日。通過調整,能基本符合現行工資水平。
二是明確了主要材料限價計費。近幾年,建築材料價格上漲幅度較大,部分材料價格漲幅較制定《標準》時價格水平超過一倍。經測算,材料費在土地整治項目投資中占40%左右,材料預算價格變化對施工管理費用、計畫利潤影響較大。同一時期材料價格在不同地方乃至同一地方不同項目中差異非常大,材料預算價格的差異,引起了不同項目間管理費及計畫利潤的失衡,即同樣的工程任務,施工管理費用、計畫利潤在不同項目間產生較大差異。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訂對鋼筋、水泥、汽油、柴油等11種主材進行了限價,即材料價格超過限價部分只計取材料價差和稅金,不再進行其他費用的計取。
三是完善了相關費用的構成和計取。根據國家現行的政策規定和具體費用預算執行情況,對可行性研究費、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費、監理費、業主管理費、招標代理費、不可預見費等費用的計算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了調整;取消了重大工程規劃編制費、定額測定費等費用;增加了安全施工措施費、工程覆核費等費用。調整後的費用構成和計費方法更加科學,更符合土地整治工作需要。
四是調整了項目劃分。本次修訂後,一級項目由4個調整為5個,即由過去的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和其他工程調整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體現了土地整治由單純增加耕地數量向數量、質量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多目標的轉變。同時與土地整治項目工程建設標準等其他標準間的銜接更加緊密。
五是補充、修訂了定額子目。本次修訂,我們將在土地整治項目中已廣泛套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進行了定額子目補充,增加了35個,有利於準確體現項目施工工效水平。同時對《標準》在試用中發現的100餘處錯誤進行了更正。
六是最佳化了預算表格。根據土地整治項目招投標工作中“工程量清單報價”的需要,從加強項目預算管理的目的出發,對預算表格進行了最佳化,合併了相關表格,增加了工程施工費單價表等。
通知
各省轄市及有關縣(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
為適應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和加強國家投資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預算管理的要求,規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的編制,提高
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確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幾年來土地開了整理項目預算執行的實際清況,河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現將《標準》印發給你們,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由《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機械台班費定額》和《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三部分構成。
二、河南省財政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應按照本《標準》進行編制;其他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三、本《標準》自2011年2月1日起執行,由河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四、對於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給河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
內容簡介
1、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本定額分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體工程、混凝土工程、管道安裝工程、農用井工程、設備安裝工程、道路工程、植物工程及輔助工程,共 10 章 109 節 1653 個子目及 7 個附錄 ;較國土資源部2005年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以下簡稱部頒定額)比較共增加7節,138個子目。以適應河南省社會
生產力的發展,滿足土地整理的實際需要,結合河南特點編制,做到既能適用
山區丘陵區,又能適用
平原地區,既能適應
機械化程度發達地區,又能使偏遠山區、小項目工程預算編制有據可查。
本定額適用於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是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項工程計價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台班消耗量標準;是編制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確定
工程造價、編制招標
標底、工程
決算等的依據;同時可作為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投標報價書的參考 。
2、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機械台班費定額:本定額內容包括:土石方機械、基礎處理設備、混凝土機械、運輸機械、起重機械、輔助設備及其他機械共七類, 225 個子目;較部頒定額以實際情況有增有減:如增加了液壓0.25m3、0.3m3、1.6m3單斗挖掘機,更具有實用性;增加了
開槽機、
水槍、排泥鋼管;增加了強制式
混凝土攪拌機;增加了功率22kw的
污水泵;增加了熱熔電熔
焊機、
發電機組等。取消了河南省土地整理中不用的大功率176kw
推土機;取消了載重量100t的平板掛車;功率410kw的多級
離心水泵等。
本定額以台班為計量單位。
3、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較部頒定額有如下變化:調整人工工資;對主要建築材料採取
限價措施;其它費用費率表現形式的變化;
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由項目承擔單位組織有關人員或單位進行編制,預算編制單位對其編制質量負責。本規定由河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負責管理與解釋。
相關軟體
為貫徹執行《標準》檔案,受相關部門委託,
遠東科技(鄭州)有限公司配套開發的河南土地整理工程造價軟體已於2011年4月1日起上市,目前已經全面套用於河南省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適用範圍
河南省範圍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預算管理。
使用單位
2.1、河南省、市級國土資源開發整理項目的管理
審核機構;
2.2、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單位;
2.3、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各施工、招、投標及造價
諮詢機構;
2.4、其它河南境內從事各階段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相關機構。
編制依據
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國土資源廳於2011年2月1日聯合頒布的《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該標準由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機械台班費定額、河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三部分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