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健康碼”使用管理辦法》是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大數據管理局、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健康碼”使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河南省大數據管理局、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
經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將《河南省“健康碼”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大數據管理局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3月17日
檔案全文
為充分運用大數據手段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辦[2020]3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健康碼的定義
河南省“健康碼”(以下簡稱“健康碼”)是以個人真實身份信息和實時健康數據等為基礎,個人通過“豫事辦”自行申報,經大數據分析自動生成,用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出行、返崗、復工顯示個人健康狀況的二維碼電子憑證。“健康碼”實時進行動態更新,具有“便捷申報、全省通用、動態管理、跨省互認”的功能。
二、健康碼適用人群和管理措施
健康碼分紅、黃、綠三色,分別代表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人員。
(一)“紅碼”人群及管理措施
“紅碼”人員包括現有確診患者;現有疑似人員;正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國家)的人員;其他需要納入“紅碼”管理的人員。
“紅碼”人員須在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或居家實施嚴格的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和社區對其進行嚴格管控。
(二)“黃碼”人群及管理措施
“黃碼”人員包括有發熱、乾咳、氣促、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實施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治癒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症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黃碼”管理的人員。
“黃碼”人員要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三)“綠碼”人群及管理措施
“綠碼”人員為除“紅碼”“黃碼”以外的其他人員。
“綠碼”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後可在省內流動和跨省出行或復工;來(返)豫人員(含國外人員)可在省內流動。“綠碼”人員但體溫檢測異常的,需由防控人員或驗碼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處置。
三、申領方式
通過“豫事辦”支付寶小程式(支付寶首頁搜尋“豫事辦”)或支付寶掃描“美鑰碼”,自主填寫相關信息申領,提交後系統自動生成“健康碼”。
無智慧型終端、無法直接申領“健康碼”的老人、兒童等人員,可由家人在“健康碼”“家人代辦”中代為申領。
四、使用方法
居民出入小區、村、企業、樓宇、機場(含候機廳)、車站(含火車站、長途客運候車室)、農貿市場、大型商超、門面店鋪、學校、銀行等人員流動性較大、可能產生聚集的場所,以及乘坐捷運、公交、長途客車、計程車、網約車等公共運輸工具時,需主動出示“健康碼”。
由防控人員或經營主體查驗相關人員“健康碼”所屬城市、顏色、姓名、更新時間並測量體溫。“健康碼”顯示為“綠碼”,且體溫測量正常的,要予以放行;顯示為“紅碼”“黃碼“以及顯示為“綠碼”但體溫不正常的,防控人員和經營主體要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各地已實行掃碼登記的,按照本辦法和原掃碼登記方案實行亮碼、掃碼並行,待“健康碼”掃碼功能完善後,可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在以上場所及其他必要地區張貼“美鑰碼”,使用“健康碼”掃碼功能對出入(出行)人員進行登記。
五、相關問題說明
(一)“健康碼”實行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個人填報信息、以及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實時改變顏色。
(二)按國家聯防聯控機制要求,我省已實現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健康通行碼”跨地區互通互認。河南省“健康碼”在省內作為互信互認的電子通行憑證,在已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健康通行碼”跨地區互通互認的其他省份可以正常使用。外省已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健康通行碼”跨地區互通互認的“健康碼”,在我省可以作為通行憑證。
(三)與我省建立互認機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入我省人員按照出行地健康認證要求,實行亮證、亮卡、亮碼通行。
(四)已成功申領綠色“健康碼”的人員無需再辦理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或健康通行卡;無法申領“健康碼”的人員,可以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開據健康通行卡(有效期5天)。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省“健康碼”套用推廣,並指導規範操作。加強線上線下銜接,依託“12345”等平台開通涉“健康碼”問題專項受理熱線,加強服務工作力量,及時收集民眾訴求,並轉交有關部門解決。
(二)各級大數據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相關數據歸集、共享、分析等工作,推動省“健康碼”動態管理。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大數據管理部門於每日18:00前向省大數據局報送本地申領“健康碼”人員和風險人員相關信息。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要做好涉疫重點人員的信息研判,並會同大數據管理部門建立重點人群管控庫。各級衛生健康、公安、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負責分別統計本系統掌握的涉疫重點人員信息,並及時推送至本級大數據管理部門。
(三)各級疫情防控部門要結合本通知內容和本地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儘快面向公眾發布通告,加強宣傳,加強“健康碼”推廣套用工作的督導落實,確保每位居民出行時有“健康碼”、“健康通行卡”或“健康申報證明”三者之一。發現在申領、使用和查驗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的,要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省大數據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逐步完善“健康碼”功能,補充其他軟體調取“健康碼”,擴大“健康碼”覆蓋範圍,實現人員信息後台預警,提升信息傳輸效率,強化基層社區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