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協會

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協會

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協會:成立於2016年3月12日,成立時名為“河工院電腦維修室”,主要運營電腦維修業務,多次進行校園義務維修活動,幫助師生解決電腦問題。為以後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經過一年的發展,改名為“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協會”,現由編程團隊和維修團隊兩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協會
  • 外文名:Henan engineering college computer association
章程,歷史,成員,事件,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全稱為計算機協會
第二條 本會屬於理論科技類,旨在提高學生的電腦相關知識,使電腦問題不在成為同學們的日常煩惱。
第三條 本社團的宗旨:
(一)嚴格遵守校規校紀;
(二)堅持以黨的領導為目的,貫徹黨的思想;
(三)協助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解決同學們的實際問題,改善學習條件和生活環境,增進同學之間、同 學與教職工之間的感情;
(四)本協會以交流經驗,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為全校師生服務為宗旨;以擴展會員的電腦知識,培養會員的自我學習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提高會員的綜合素質為目的,以加強學生的自身技能充實自己的學習生活為最高理念。
第四條 本協會是河南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的成員,接受河南工程學院校黨委的領導,接受河南工程學院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接受計算機學院的指導。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 本協會的活動範圍如下:
(一) 河南工程學院本部;
(二) 河南工程學院綜合樓;
(三) 河南工程學院桐柏路校區;
(四) 河南工程學院南區。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有河南工程學院正式學籍;
(二) 承認本社團章程;
(三) 要有積極向上的學習態度;
(四) 要有為他人服務的思想理念;
(五) 要能做到不無故推脫別人尋求的幫助。
第七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出入會申請;
(二) 填寫表格;
(三) 進行筆試和面試;
(四) 考核合格者由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的相關學習及活動;
(三)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 對本會工作有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會員有維護和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任務的義務;
(二) 會員有維護協會利益和聲譽的義務;
(三) 會員有遵守協會性質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四)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 會員有宣傳協會性質和宗旨的義務;
(六) 會員有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按時完成協會所交任務的義務;
(七) 會員有按規定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協會考核組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考核組有會長、副會長以及各部部長組成)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協會執行機構;
(三) 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 作好各種活動的籌劃準備,組織進行及善後工作;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負責。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每屆一年。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時總結前期工作以及規劃後續工作。
第十六條 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 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 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三) 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四) 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任期一年。本協會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計算機協會共設立會長1名、副會長2名、各部門部長2名。
第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會長全面負責主持協會工作,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定期向老師匯報工作,負責協會的自身建設和各項工作的最高決策;
(二)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三) 檢查會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並代表會員大會執行有關決議;
(四)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 負責檢查、監督協會各部門工作的實施和總結及各項活動及任務的分配和統籌監督。;
(六) 負責制度的制定、修改,內部結構調整的提名。
第二十條 副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認真統籌、組織、監督各分管部門工作;
(三) 協助會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及時向會長匯報各部門情況)
(四) 在會長外出或不能正常開展工作時,擔負其相應職責;
(五) 支持協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1.辦公室:
(一) 負責協會檔案管理;(協會章程、會員資料、其他各種
資料等)
(二) 負責協會工作計畫的制定及總結工作;
(三) 負責各項活動的通知簽到工作;
(四) 負責各項會議及活動的記錄、整理及存檔工作;
(五) 負責協會會員會費的收取及管理工作;
(六) 負責協會一切財務工作;
(七) 負責協會各活動的經費預算及總結工作。
2.宣傳部:
(一) 負責協會資料的採集、為協會提供資訊;
(二) 負責協會活動的策劃;
(三) 負責協會日常活動及大型活動的報導、採風;
(四) 負責協會新媒體的更新;
(五) 收集計算機等級考試學習內容及相關軟體,放在微信公眾平台“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協會專欄供大家下載學習;
(六) 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如海報、橫幅製作)
3.技術部:
(一) 收集有關軟硬體故障維修資料,放在微信公眾平台“河南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協會專欄供大家下載學習;
(二) 組織協會內部成員計算機相關知識的培訓活動;
(三) 組織維護隊為全校有需要的同學提供維修服務;
(四) 組織協會內部成員各種常用軟體的培訓活動;
(五) 組織協會內部成員進行技能比賽。
4.外聯部
(一) 加強與兄弟院校相關協會的聯繫和合作,互相學習,攜手共進;
(二) 負責大型活動的對外宣傳,爭取社會的支持資助,負責大型活動的對外聯繫;
(三) 完成學校領導老師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學校支持;
(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校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校社團聯合會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校社團聯合會的審批。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式,由校社團聯合會、本社團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並交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社團聯合會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校社團聯合會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經校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按照河南工程學院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共青團河南工程學院委員會
校社團聯合會
計算機協會
20161215

歷史

該協會成立於2016年3月12日,其前身為“河工院電腦維修室”。

成員

第一屆核心人員
姓名
專業班級
擔任職務
孫俊龍
物聯網工程
會長
馮興達
物聯網工程
副會長
李嘉賓
軟體工程
副會長
劉蕊蕊
物聯網工程
技術部部長
張凡
軟體工程
辦公室主任
左渠
物聯網工程
宣傳部部長

事件

2016年下學期進行招新工作,組織報名新生統一學習網線的製作接法以及常見的計算機問題的解決措施。
2017年上學期開展面對學校內所有學院的義務維修工作,一周進行一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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