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學院電子愛好者協會

電子愛好者協會(原名為家電維修協會 ) 由學院廣大電子愛好者共同組成,屬於非盈利性的教學及實踐活動類組織,以“注重實踐,服務同學,培養興趣,提高水平”為宗旨,提高會員的實踐操作能力為目標,以“自願,互助、提高”為原則。協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和舉辦電子培訓、電子製作等社團活動來帶動全體會員,從而達到提高同學們的創造意識和動手操作能力的目的。電子愛好者協會對協會發展的要求是:在發展和實踐中不斷總結進取、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打造有專業特色的精品社團,電子愛好者協會將會不斷的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和目的。

協會會徽,協會特色活動,義務維修家電,社團內部培訓,指導老師培訓,協會章程,

協會會徽

1、整體是將縮寫EEA變化、調整,成一個電子元器件中的電源的形式。表明電子愛好者協會的性質。
電子愛好者協會會徽電子愛好者協會會徽
2、A字處理成常見電源圖示的水晶效果,也是與此元器件的電源的性質呼應。同時,綠色表現電量充足,正能量,協會中的同學們具有不斷進取的精神。

協會特色活動

義務維修家電

義務維修不僅鍛鍊了社員技能,也為廣大校園的師生提供了便利
義務維修義務維修

社團內部培訓

圖右為第二屆會長在給大家講解如何檢修與維修日常小電器。下圖左為我協會舉行的收音機實際焊接與調試培訓。
協會技術骨幹在細心講解協會技術骨幹在細心講解
收音機焊接培訓收音機焊接培訓

指導老師培訓

協會指導老師劉海昌在給協會會員做耐心的講解。
河南城建學院電子愛好者協會

協會章程

總綱
第一章 協會的機構
1、協會設立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
2、在會長領導下設辦公室,培訓部,宣傳部,外聯部,技術部部長各一名。
3、協會各負責人積極配合,和睦相處,真誠相待,共同努力奮鬥,高效完成各項各部的工作及任務。
第二章 協會會員權利及義務
自覺遵守協會紀律,服從協會安排,積極參加協會活動,我校廣大學生均可申請加本協會。
權利:
1、參加各項電子製作類比賽活動。
2、在協會例會上,不影響例會秩序的前提下,提出自己對協會發展,各項計畫,章程,活動的意見與建議。
3、對協會負責人及其工作具有諮詢權、監督權、檢舉權、申請權。
4、在不影響全局的情況下可自由選擇加入協會的各個部門。
5、在協會推薦中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義務:
1、按時出席協會的每次例會,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2、服從協會負責人的安排,認真完成負責人布置的各項任務。
3、維護協會的團結與穩定,積極為協會做宣傳,維護協會榮譽,以協會為榮,做一名合格的會員。
第三章 協會各負責人職責
Ø 會長(副會長):對系團總支負責人負責,負責對外聯繫,對協會進行傳達上級領導的指示,向系領導匯報協會的管理情況及工作情況,與各負責人及各會員密切配合,團結團總支和學生會幹部,領導管理好協會。
Ø 辦公室部部長:考勤,管理協會的各項資料。
Ø 培訓部部長:負責在實踐活動前,把一些將要使用的科學技能知識提前教授給大家,促進大家共同提高。
Ø 宣傳部部長:負責組織活動,宣傳協會的各項事物,以及為社團培養文藝型人才。
Ø 外聯部部長:負責尋求贊助商的幫助。
Ø 技術部部長:負責在實踐活動中,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四章 協會各負責人的權利及義務
權利:
1、享有會員的一切權利。
2、在系團總支推選過程中有推選與被推選權。
義務:
1、認真完成自身的各項工作,配合其他部門負責人的工作。
2、積極接受會員的監督,虛心聽取會員對協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並在負責人會議中提議討論。
3、服從集體討論結果,不情緒化行動和言論。
4、團結集體,帶領會員積極開展活動。
5、模範地履行會員義務,做一個具有較強負責任心的負責人。
第五章協會的對外關係
1、協會在不違反社團管理的情況下,在和平共處的互利基礎上與我校其它社團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積極開展工作交流,相互配合各自活動的順利開展。
2、在不違反社團管理條理的前提下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與其他學校的社團建立對外關係策劃組織相應的聯誼活動。
第六章協會的紀律
1、協會的紀律是協會維持、穩定、健康發展的根本,協會會員及負責人必須接受起約束
2、會員紀律處分與警告、自動退出會籍、開除會籍三種。
3、會員無故兩次不到會或累計三次不到者給予自動退會處分。
4、故意損壞協會形象者上報系團總支給予開除會籍處分。
5、對協會負責人的紀律處分有記過、自動辭職、撤職三種。
6、受到自動辭職處分,在接到通知七日內未交辭職報告者,上報系團總支給予撤職處分。
7、遵守社團部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章實踐活動紀律
1、自覺遵守實踐活動的各項操作過程。
2、自覺聽從老師,負責人的指導和安排。
3、未經老師、負責人的同意不得擅自違反實踐活動紀律,自作主張。
4、注意各項安全事項,不得盲目進行任何危險性活動。
第八章 考核、激勵
1、協會每學期對各部及普通會員按相關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根據學期表現,評選出協會“優秀會員”“優秀負責人”等。
2、每學年實行評選學校和系科下達的相應獎項。
3、對在協會工作中有出色表現的幹部和積極的會員進行公開表揚和存檔記錄。
第九章 附則
1、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上報社團並由系團總支批准。
2、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電氣工程系電子愛好者協會
電氣與電子工程系電子愛好者協會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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