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協會是由我校丁東鈺、蘇瑞、王付梅、王雲鋒、張文超五位同學於2013年9月組織籌備,並在11月16日通過院團委審核。協會旨在豐富會員校園生活、普及數學建模知識、提升會員的抽象概括能力、歸納演繹能力、邏輯推理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和創新思維方式,通過一定的專項活動提高同學們的綜合素質,讓數學建模協會成為數學建模思想推廣的基地和成為數學建模愛好者一個溫暖的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協會
- 外文名: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of 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
- 通過時間:2013年11月16日
- 所屬類別:學術競技類
協會介紹,協會宗旨,協會章程,
協會介紹
大學校園是學術的天堂,因為她的博愛,給了我們在校大學生無拘無束的生活和自由發展的空間。但是,單純的課堂教學無法帶給我們更多的實際套用能力,所以當代大學生急需要一個鍛鍊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的平台。
學院2013年9月年組隊參加了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根據我們的切身體會,參加競賽的人員經過報名、短期培訓、初賽,是臨時組織起來的,時間較為倉促。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充滿競爭的時代。近年來,大學生就業難成為不爭的事實。一方面,大學生為就業叫苦連天;另一方面社會上的企業、用人單位也在抱怨應屆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差、知識結構不合理等等,企業也在為找不到合適的人才而苦惱。
數學建模能培養同學們對問題積極思考的習慣;培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套用數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增強交流表達的能力;提高論文寫作的能力;培養熟練使用計算機的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合作意識。協會生活能為學生提供交友與溝通的平台,增強集體意識。這些都是在以後競爭中的有利砝碼。
為形成參賽的長效機制,加強我校學生的創新與實踐能力,豐富我們的校園生活,增強我們的綜合素質,幫助更多的同學進步,為提高我校學生的社會競爭力貢獻自己的微薄之力。
協會宗旨
交流思想,提高能力,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服務會員、豐富我校大學生業餘文化生活而努力,建設積極、上進、和諧的社團。我們的社團是要喚起同學們的激情,讓他們更好地發揮其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幫助他們把好的創意和想法付諸行動,達到鍛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對實際問題的分析能力、以及計算機的使用能力等目的,培養具有多重應變能力的綜合型人才。
我們的口號是:自信 自立 自強 尋找自己的藍天, 敢打 敢拼 敢闖 創造共同的輝煌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全稱為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協會(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of 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
第二條:本協會的性質為在河南城建學院數理學院指導下由學生組織成立的非盈利性學生組織,所屬類別為學術競技類。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為“交流思想,提高能力,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河南城建學院的廣大學生提供一個認識數學建模、學習數學建模、交流數學建模經驗的平台。
第四條:本協會經由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批准成立,隸屬於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本協會接受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五條:本協會的活動範圍包括:
一、組織開展有關數學建模的培訓、講座、數學實驗,盡力為廣大學生提供認識數學建模、學習數學建模的機會。
二、 招募和培訓數學建模會員,為廣大數學建模會員提供交流數學建模經驗的平台,為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競賽、全國數學建模競賽、國際數學建模競賽培養和輸送人才。
三、對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進行宣傳,努力擴大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在全國的影響和知名度。
四、 協助河南城建學院數理學院做好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競賽、全國數學建模競賽的宣傳和組織工作。
五、組織開展有關數學建模的討論和調查研究,為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的發展壯大提供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協會會員
第六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河南城建學院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及專科生;
二、 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三、對數學建模具有一定的興趣;
四、志願加入本協會。
第七條:會員申請入會的程式是:
一、在協會定時的招新時間向工作人員提出入會申請表,由面試人員考察通過方可入會;
二、在非招新時間向理事會提出入會申請,由理事會或會長批准方可入會.
三、進行審核登記並交納會員費;
四、由本協會發給會員證。
五、本協會每年都會定期招收新會員,詳情請關注本協會的宣傳通知。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協會內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協會的建設,向協會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四、參加本協會的培訓、講座、數學實驗等活動的權利;
五、 優先參加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競賽的權利;
六、優先參加全國數學建模競賽選拔及其賽前集訓的權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自覺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加強集體意識和紀律觀念,服務並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認真學習數學建模理論知識,積極思考,勇於創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四、宣傳數學建模協會,擴大其在學生中的影響,激發同學們學習數學建模、熱愛數學建模、參加數學建模的熱情;
五、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協調好協會內各成員之間的關係,互相幫助、互相配合,認真完成協會安排的各項任務;
六、 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條:會員退會事宜:
一、會員一旦入會,在退會之前必須履行以上義務和享有以上權利;
二、會員可自由退會,但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協會提出申請,並交回會員證,協會不退返剩餘會費;
三、對於一年內無故五次或者連續三次不參加協會活動的會員由理事會給予強制退會,無故三次不參加活動者取消一切評獎資格和以上享有的權利;
四、會員如有其它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本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設定會長一名、理事會成員四名,下設辦公室,網路技術部,宣傳部,組織部。
第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協會理事會及會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有: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和會長;
三、審議會長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一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由理事會表決同意通過,報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查批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者,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會長具有最終決策權,理事會成員協助會長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根據工作需要,本協會可以聘請學校有名的教授學者或數模教練擔當名譽會長或高級顧問,對協會的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籌備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二、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三、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四、決定會員的招收和除名;
五、領導協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六、對各部門進行監督和領導,並對不稱職的部門負責人進行罷免;
七、組織進行換屆選舉,決定對下屆理事會成員、各部負責人的任命;
八、對協會的財務進行管理;
九、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協會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一、辦公室負責本協會檔案資料和財務的管理,以及理事會檔案和通知向各部門的傳達。並對協會的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
二、網路技術部對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和數學建模協會進行網上宣傳。
三、宣傳部負責對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以海報、校園媒體等形式進行前期和後期宣傳,並對活動進行攝影和撰稿等工作。
四、組織部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進行各項活動的材料採購、場地的申請和現場布置等工作。
第十九條:本協會的會長、理事會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社團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校內處分;
五、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堅守職則,忠於協會。
第二十條:協會在每學年第二學期初(亦即每年春季),組織進行換屆選舉。原則上,理事會成員從協會上屆部門負責人中產生,各部門負責人從協會部員中產生。但理事會接受有全國數學建模競賽經歷,並有較強工作管理能力的同學參加競選。各部門負責人接受對數學建模有強烈興趣,並有較強工作管理能力的同學或協會會員參加競選。理事會和各部門負責人通過競選的方式,最終由上屆理事會通過討論決定產生。
第五章 活動經費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協會會員按學校有關規定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贊助;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按照學校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的資產屬於協會集體所有,任何團體、個人不得私自侵占或挪用。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在換屆之前接受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七條:本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提出,報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審查,批准同意後方可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報由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審查批准。
第三十條:本協會終止前,須由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經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的監督下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2013年11月17日理事會全體成員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河南城建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共青團河南城建學院委員會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