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報

《河南公報》該刊前身為巡撫衙門機關刊物《河南官報》,由河南巡撫陳夔龍於190?年在省城開封創辦,初為五日刊,1911年5月改為周刊,刊物公布省府法令,討論政治時事,傳遞省內外新聞,以備各級官僚統治之用;辛亥革命後,河南成立都督府,1911年更改刊名為《河南公報》,日出一冊;192?年後改為《河南省政府公報》,為公布法令之正式機關。館藏見存2期。由河南省政府秘書處編輯。日刊,地方行政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23年
  • 出版周期:日刊
人員編制,辦刊宗旨,欄目方向,

人員編制

該刊撰稿人有高凌霨等。

辦刊宗旨

該刊旨在傳達政府政令。

欄目方向

主要刊有大總統令、省令、省署抄、公牘、呈批、廣告等內容。
大總統令主要刊發總統命令,包括軍政人員的任命令、頒布實施的法律、大政方針內容等,如載有調任王天培等人為黔軍師長的任命書,總統府整肅官場冗員的命令書等。
省令則是省政府對下屬各事務廳以及各縣知事下達的行政命令書,包括財政、司法、經濟、教育等眾多事務。如有給省實業廳、警察廳的命令,還有給滑縣知事的命令等。省令反映了河南省政府對下屬機關的管理與控制,也體現了其日常的工作程式和所處理的行政事務。
省署抄公布的是有關省政府的行政公文。
呈批則是河南省長針對下屬機構和人員上呈的公文所作出的批示。內容包括下屬機關和人員所呈事件的原由以及請示上級機關的處理建議,最後則是省長給出的處理意見,生動的反映了當時的公文上下程式。
部分公文也反映出當時河南省治下的社會問題,如有處理冤案的司法意見,處理行政人員的獎懲建議,處理治安冬防的意見等,也反映出當時河南省長所管事務之廣泛和權力之巨大。載文有《中華民國憲法》等。
該刊記錄了當時河南省政府治理下所要處理的日常行政事務,所載文章內容豐富,保存了一定的文獻資料,對於研究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河南省的治理和社會形勢具有一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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