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農村產權電子交易中心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是為各類農村產權依法流轉交易提供服務的平台,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中心、林權管理服務中心、林業產權交易所,以及各地探索建立的其他形式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可以是事業法人,也可以是企業法人。根據以上檔案內容,河北雨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河北首家省級農村產權交易及信息服務平台——河北農村產權電子交易中心(河北農村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平台以服務“三農”、促使農村生產要素成功交易為使命,以完善的、功能強大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為基礎,以農業專業技術人員、政策法律專家顧問為後盾,為廣大農村民眾及農村產權工作者提供一個了解農村產權交易政策法規、行業動態及相關知識的平台,搭建發布農權交易信息、實現農權交易行為、推動農村資產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的橋樑。中心擬在省內建立縣(市)級交易網點,建設覆蓋全省的農村產權交易信息發布平台、電子競價平台、交易結算平台等,構建省級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縣級交易平台、鄉鎮服務站立體式農村產權服務網路,實現全省範圍內信息共享、交流互動和跨區域交易,推動全省農村產權交易發展。項目已完成備案、環保、節能等審批手續。

河北農村產權電子交易中心(河北農村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將以京津冀一體化為契機,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協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農村產權電子交易中心
  • 外文名:Hebei Electronic Transaction Center for Rural Property
  •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
  • Address:Hebei Shijiazhuang
農村產權交易品種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四荒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養殖水面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農業類智慧財產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農村房屋所有權;農村閒置宅基地使用權;農業生產性設施使用權等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等。
農村產權交易流程
出讓方提交申請及材料、出讓資格審查、發布出讓信息
意向受讓方提交申請及材料、受讓資格審查、合格意向受讓方繳納保證金
組織交易、產權交易契約審核、成交簽約、資金結算、成交公示
農村產權交易方式
農村產權交易可以採取協定出讓、網路競價、拍賣、招投標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一)協商
承包方需要轉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時,須與受讓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自主決定。發包方承包方書面委託,可代表承包方統一與受讓方協商。
(二)審查
土地流轉雙方協商達成初步意向後,由所在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對受讓方的情況進行審查(同村同組承包戶相互間轉包租賃、互換土地或實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審查)。
(三)訂立契約
經審查後,在縣或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監督下,雙方協商,按照契約要約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發包方受承包方書面委託,可代表承包方統一與受讓方訂立契約。
(四)備案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訂立生效後,受讓方應向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機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備案。未經備案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進行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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