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辛集市 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河北省辛集市 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檔案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2013年我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8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辛集市 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 所屬類別:公告
  • 發布單位:河北省辛集市政府
  • 發布時間:2013
招聘原則,招聘方式,招聘條件、崗位、人數,招聘程式,筆試,面試,體檢與考核,公示,聘用,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1995年8月9日前出生);
2、具有長期立足基層、服務一線的工作意願;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年齡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後出生),2013年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3年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83名。招聘人數、崗位和具體條件按《辛集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屬檔案)要求確定,凡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8月9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3年8月9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的規定。

招聘程式

發布公告
2013年8月9日通過河北省人事考試網、辛集市公眾信息網以及辛集電視台、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和時間安排等需要諮詢時,請應聘人員與辛集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
報名和資格審查
採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和現場繳納報名考務費的形式進行,每個考生限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
報名時間: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30。
繳費時間: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繳費地址:辛集市教師進修學校(辛集市束鹿大街與朝陽路交叉口西行30米路北)。
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並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後參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複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並預選應聘崗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後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並保管好。
4、按照《填表說明》規範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
5、考生“提交審核”後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複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並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信息將不能再修改,並於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繳納報名考務費,需提供網上報名時獲取的“報名號”,每人報名考務費100元,繳費後即完成報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減免報名考務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到繳費地點進行審核,確認後減免考務費。
7、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列印和領取《准考證》時間、考試時間、資格複審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開考比例
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畫。
(四)列印《筆試准考證》
應聘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後,於8月27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列印《筆試准考證》。

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報考教育類考生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時事政治》;報考綜合類考生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考試限時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上午 9∶00至11∶00。考場設在辛集市。
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准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安排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法定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的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及最低控制分數線可於9月8日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進入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畫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2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
4、資格複審。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時間為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點為辛集市教師進修學校。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准考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其中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協定書)。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9月20日至9月21日,地點及考場安排以面試准考證為準。領取《面試准考證》時間為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點為辛集市教師進修學校。
2、面試方式。教育類面試採取說課的形式進行,綜合類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採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考試地點張貼並在辛集市公眾信息網發布。
3、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如出現並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歷較長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核,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進入體檢人員於9月28日在辛集市公眾信息網進行查詢。
體檢時間為10月1日至10月3日(具體時間安排及要求詳見辛集市公眾信息網),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公示

由辛集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生的考試、體檢、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在辛集市公眾信息網、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契約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鑒於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為了防止人才流失,維護用人單位權益,設定教育類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10年,綜合類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內不可向市內外其他事業單位流動。聘用到教師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在3年內考取。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終止聘用契約,按相關規定處理。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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