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是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9部委《關於開展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8號)要求,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3年,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該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
通過過程,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通過過程
2023年,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河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方案全文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醫保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開展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適應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等戰略要求,順應縣域農民工流動變化,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以提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為重點,全面促進農民工市民化相關政策落實落地,著力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質量和技能水平,維護勞動保障權益,擴大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強化基層服務能力,推進縣城穩定就業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無障礙落戶,增強縣域農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多措並舉,全力提高農民工就業創業質量。進一步穩定和擴大縣域就業崗位,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穩定性。深化勞務協作,引導支持縣域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業特徵、技能特點、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勞務品牌。結合縣城建設示範地區,樹立一批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典型。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延伸,就業創業政策諮詢、就業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服務覆蓋全體城鄉勞動者。組織開展春風行動、重點群體創業推進系列活動、民營企業招聘月、百日千萬網路招聘、金秋招聘月、“直播帶崗”等系列就業創業服務活動,建立崗位定期發布機制。整合打造一批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園,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政策,培養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致富帶頭人。
(二)加大培訓力度,著力提升技能水平。實施中國式現代化河北場景技能強省行動,大規模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提升技能素質和穩定就業能力。實現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有培訓意願的脫貧勞動力均有機會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做到應培盡培、能培盡培。發揮縣級人民政府的統籌作用,整合利用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等各方培訓力量,推動縣域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持續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開設一批適合大齡農民工、青年農民工的培訓項目,打造一批農民工培訓特色優質品牌,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
(三)強化制度落實,切實維護合法權益。督促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工傷失業向職業勞動者廣覆蓋思路,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規模,切實保障工傷農民工返鄉後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社保轉移接續服務便捷順暢。及時有效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做到隨出隨清、動態清零。暢通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網路。進一步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四)凝聚部門合力,不斷加強縣域公共服務供給。落實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推動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達標。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鈎相關政策,對吸納外來農民工較多的縣域給予財政傾斜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通過實物配租和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解決進城農民工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加快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城鄉一體化發展,依據常住人口規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時限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穩步提升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比例。全面落實縣城取消落戶限制的政策,認真執行雄安新區和廊坊“北三縣”落戶政策,實施戶口遷移“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加快推進“網上辦”,實現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民工便捷落戶。
(五)夯實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基層服務農民工能力。縣級普遍建立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或者在縣、鄉(鎮)、村(社區)的政務服務平台設定農民工綜合服務視窗,為農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務。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廣泛套用農民工綜合信息系統,及時更新維護系統信息,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權益保障、社會融合等情況的動態監測。在春節前後,開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
三、進度安排
(一)部署動員(2023年3月15日前)。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重點任務,強化工作舉措,實化進度安排,確保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快見效,於2023年3月15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二)組織實施(2023年3-11月)。要加強對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基礎情況的分析研判,全面了解縣域農民工就業創業、權益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梳理對標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要求,聚焦縣域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加大現有政策執行力度,全面推動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各項政策舉措落實落地。
(三)總結提升(2023年12月)。要認真總結本地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開展情況,要有做法、有數字、有亮點、有成效,對工作開展中發現的不足和問題,要及時整改,為下一步開展好農民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組織領導機制。成立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工作專班,負責對全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統籌協調,省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本系統工作的指導推進和督促落實。各地要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醫保、工會等部門參與的專項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共同推進本地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工作。
(二)建立督導評估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工作情況作為全省農民工工作督察重點內容,適時組織開展督導調研和工作評估。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工作責任,加強溝通銜接,強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轄區內各縣(市、區)工作指導調度和重點政策協調支持,及時掌握工作情況,加強形勢研判和成效評估。
(三)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各地要及時總結本地有特色、可推廣、能借鑑的好經驗好做法,典型經驗做法及時總結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要動態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形成有數據、有實例、有成效、有亮點的書面材料,分別於6月20日前、12月5日前將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相關部門。
(四)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好線上線下宣傳渠道,採取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創業、權益維護、城鎮落戶、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醫療衛生等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悉度。
內容解讀
《河北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確立一個目標、明確五項任務、建立三個機制”,以提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為重點,全面促進農民工市民化相關政策落實落地,努力提升農民工服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方案》提出,將著力提高縣域農民工就業質量和技能水平,維護勞動保障權益,擴大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強化基層服務能力,推進縣城穩定就業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無障礙落戶,增強縣域農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方案》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全力提高農民工就業創業質量。進一步穩定和擴大縣域就業崗位,深化勞務協作,引導支持縣域打造勞務品牌,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延伸,為農民工就業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高質量整合打造一批縣域返鄉入鄉創業園,培養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致富帶頭人。
著力提升農民工技能水平。大規模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提升技能素質和穩定就業能力。推動縣域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打造一批農民工培訓特色優質品牌,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
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督促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規模,社保轉移接續服務便捷順暢。及時有效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暢通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網路。進一步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不斷加強縣域公共服務供給。落實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鈎相關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保障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學位供給。實施戶口遷移“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實現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民工便捷落戶。
全面提升基層服務農民工能力。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或者在縣、鄉(鎮)、村(社區)的政務服務平台設定農民工綜合服務視窗。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權益保障、社會融合等情況的動態監測。開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
此外,《方案》還提出建立“三個機制”。建立組織領導機制。成立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工作專班,負責對全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的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和督促落實。建立督導評估機制。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工作情況作為全省農民工工作督察重點內容,組織開展督導調研和工作評估。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總結梳理典型經驗做法和工作推進中的難點堵點,定期總結工作進展情況,共同推進全省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提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