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河北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和河北省審計廳出台了《河北省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五年工作規劃(2021-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五年工作規劃(2021-2025年)
- 發布單位:河北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和河北省審計廳
內容解讀
《規劃》提出,要加強審計項目計畫管理和統籌協調,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建立健全符合河北省幹部管理監督要求和審計工作特點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形成較為完善的審計分類操作規範,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運行,逐步構建領導幹部監督評價工作機制和以問責問效為核心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體系。
《規劃》明確,將827家部門(單位)納入省本級審計對象範圍。要按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統籌組織,保障質量”的原則,根據領導幹部管理監督需要和現有審計資源等情況,對省本級審計對象進行科學分類,計畫管理,採取“突出重點、任中為主、離任交接、黨政同審、藉助內審、上下統籌”等方法,逐步實現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全覆蓋。
《規劃》強調,要充分發揮審計結果作用,做到一審多用,既按規定報送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同時也要總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單位內部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納入其他審計報告或以信息專報等形式反映,促進被審計單位規範管理,促進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完善有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