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氣象局關於開展氣象服務創新大賽的通知

《河北省氣象局關於開展氣象服務創新大賽的通知》是河北省氣象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20年06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氣象局關於開展氣象服務創新大賽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氣函〔2020〕15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氣象局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26日
檔案全文
各市氣象局,雄安新區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氣象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搭建氣象服務創新交流平台,激發行業創新活力,推動氣象服務高質量發展,河北省氣象局擬於2021年5月前開展氣象服務創新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氣象工作和對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牢把握髮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的戰略重點,牢牢把握氣象工作關係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戰略定位,全面落實加快科技創新、做到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的戰略任務,聚焦氣象核心技術突破、氣象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攻堅任務,以科技創新驅動氣象服務發展,以服務需求牽引科學技術進步,切實解決氣象服務供給結構不平衡、供給不充分問題,推進建立以用戶為中心的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的氣象服務供給體系。
二、大賽主題
保平安 穩經濟 氣象產品高效供給 服務技術智慧型領先
三、組織機構
本次創新大賽由河北省氣象局主辦,河北省氣象行政技術服務中心承辦。大賽設立以下機構:
1.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由省氣象局分管領導擔任主任,有關處室負責人作為成員,負責大賽的組織實施。
2.專家委員會,負責對參賽作品進行評審,並對獲獎作品進行評價。
3.紀律與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大賽組織、評審和公示等賽事相關工作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大賽紀律的有關事項。
四、獎項設立和參賽範圍
(一)獎項
設立氣象服務技術創新獎和氣象服務套用創新獎2類單項獎,每個單項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
1.氣象服務技術創新獎:授予利用原創技術或利用最新科技,填補河北特定領域服務空白或對氣象服務效益有質的提升,且已開展套用或試驗,具有良好套用前景的參賽項目。
2.氣象服務套用創新獎:授予利用原創或先進技術,研發形成的氣象服務產品或系統,或利用先進技術研發完成且已經在氣象服務業務中套用並取得突出效益的參賽項目。
(二)參賽範圍
各市氣象局、雄安新區氣象局、各直屬單位,省內行業氣象部門,以及氣象相關科研院所、高校和在我省註冊的氣象服務相關社會企業。具體參賽範圍如下表:
附表 創新大賽分類參賽範圍
序號
獎項
參賽範圍
1
2
氣象服務技術創新獎
氣象服務套用創新獎
(1)各級氣象部門
河北省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市氣象局、雄安新區氣象局,民航、鹽業集團等行業氣象部門。
(2)科研院所和高校
相關科研院所和高校以法人為單位組團參賽。
(3)社會企業
在我省註冊的氣象服務相關社會企業。
五、大賽流程
1.作品申報。參賽單位組織本單位參賽作品申報。申報時間擬定於2021年1-2月。具體申報要求、申報方式另行發布。
2.初審。組委會組織對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大賽基本要求等內容進行初審,篩選出適合參加大賽預賽的參賽作品。
3.預賽。對通過初審的參賽作品,按要求製作PPT,由專家委員會以電話、郵件等互動方式打分評選出進入決賽的作品。
專家委員會在預賽評審中,參照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創新性(技術/理念/套用)、套用價值等共性指標,以及參賽作品的行業數據融合、套用融合能力,技術創新的可行性、持續性,產品套用創新的互動性、社會參與度、影響力及服務效益,同時考慮參賽作品現場表達、可視化效果。
4.決賽。通過現場演示、答辯、評審打分等環節,對參賽作品進行綜合評定。
六、參賽要求
1.參賽作品應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獨特性,具有較強的實用性,作品經改進完善可用於氣象服務業務,或者已在業務服務中套用,並取得良好效果。
2.各單位申報氣象服務技術創新獎、氣象服務套用創新獎參賽項目均不超過2項。
3.所有報送的參賽作品必須屬於參賽單位成果。如在參賽期間發現有侵犯外單位智慧財產權或盜用成果等糾紛,一經核實,立即終止該參賽隊參賽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獎項,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單位獨立承擔。
七、大賽獎勵
本次大賽對獲獎單位(團體)頒發獎牌和證書,獲獎作品優先向中國氣象局創新項目進行推薦,相關成果向全省氣象部門推廣和套用。
八、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創新大賽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謀劃,強化創新思維,聚焦需求攻關,加大投入力度,做好充分準備,研發高質量作品,積極踴躍參賽。
河北省氣象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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