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封山(沙、灘)育林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封山(沙、灘)育林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林業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8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封山(沙、灘)育林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林造字〔2009〕1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林業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8月11日
檔案全文
各有關設區市林業局:
封山育林是一項投資少、見效快、效益高的重要綠化措施。今年,國家和我省提高了封山育林補助標準,都達到了70元/畝,為提高封山(沙、灘)育林成效創造了有利條件。為進一步加強封育管理,強化封禁措施,提高工程建設質量,現就加強封山(沙、灘)育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封山(沙、灘)育林工作的認識
長期實踐證明,實施封山(沙、灘)育林,充分利用大自然自我修復能力恢復和增加林草植被,是氣候乾旱、土層瘠薄的廣大山區、沙區和沿海灘涂地區加快綠化步伐、改善生態狀況最符合實際、最科學、最經濟、最有效的途徑。各地要提高認識,真正把封山(沙、灘)育林作為加快生態建設步伐,打造青山綠水硬環境的一項措施,抓緊抓實抓好。封山(沙、灘)育林建設要突出重點和視窗地帶,優先安排河流兩岸、水庫周圍、旅遊景區以及通道兩側等生態脆弱地區和生態重要地區的灘涂地、沙荒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進行封山(沙、灘)育林。封禁區域要以流域為單元,集中連片,規模治理,整體推進。要轉變管理方式,強化管護措施,由過去投資少、措施少的低水平粗放式管理轉變為高標準、嚴要求的工程化管理。要堅持封造結合,在生態系統退化比較嚴重、種質資源嚴重缺乏,單純依靠封山(沙、灘)育林難以恢復和重建森林植被的地方,必須在封禁保護的基礎上,採取人工輔助造林的方式,栽植輕基質營養保水良種容器苗,造林密度不低於30株/畝。造林後苗木成活情況達不到設計要求的,要進行補植,直到合格為止。
二、切實搞好封山(沙、灘)育林的規劃設計
封山(沙、灘)育林規劃要以鄉為單位,按照集中連片、利於封禁、便於管理的原則,儘量以完整的流域為對象,以山脊、分水嶺、溝谷、河流及道路等自然界限為封育區邊界劃分封育區。在封育區中,以權屬、地類、坡向、封育類型以及村界、河流、溝谷、山脊、分水嶺及道路等自然界限為區劃因子劃分封育小班。採用地形圖勾繪和GPS輔助定位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小班準確測量,小班封育面積為符合封育條件的林地面積,不符合封育條件的地類面積要準確扣除,小班圖的位置和形狀要準確。規劃設計圖要統一使用1:25000地形圖,並完整標註圍欄、哨卡、標牌、簡易護林房等設施。
三、制定封山(沙、灘)育林公約,加強護林員隊伍建設
要認真貫徹《河北省封山育林條例》,堅持依法管理與鄉規民約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制定封育區鄉規民約,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封山(沙、灘)育林工作的認識,使封山(沙、灘)育林成為廣大幹部民眾的自覺行動。要根據封禁範圍大小和人、畜危害程度,設定專(兼)職護林員,護林員管護面積一般為每人1000-3000畝。對於面積相對分散的地區,可適當降低管護面積。護林員選用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培訓後持證上崗。護林員要進行註冊登記,並與封育區實施單位或負責人簽訂契約,明確待遇、責任和獎懲。
四、加強封山(沙、灘)育林設施建設
在今後工程中,要進一步加強封山(沙、灘)育林設施建設,並進行必要的人工輔助造林措施。一是設定圍欄。凡沒有完全禁牧的封育區,要在封育區周界設定機械圍欄,或在適宜地區栽植喬、灌木等生物圍欄,堅決死封死禁,嚴格禁止牛羊等牲畜進入封育區。二是樹立碑牌標誌。在封育區周邊的醒目位置,如主要山口、溝口、交通路口等地方樹立工程碑牌,碑牌要標明封育區的名稱、建設單位、負責人、護林員以及封育的四至範圍、年限、封育方式、封山(沙、灘)育林公約主要內容。三是粉刷宣傳標語。在每個封育區周界塗抹白灰,在工程所在鄉、村、公路邊及人為活動頻繁的地方刷寫封山(沙、灘)育林宣傳標語,增強當地民眾的封山(沙、灘)育林意識。
五、切實抓好當前封山(沙、灘)育林工作的準備和組織實施
封山(沙、灘)育林是工程造林的一項重要工作。省林業局將在雨季造林期間對工程的封山(沙、灘)育林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在秋冬季造林前對完成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明年工程安排的主要依據。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也要高度重視封山(沙、灘)育林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領導力量到位、工作責任到位、監管措施到位。2009年度的封山(沙、灘)育林任務已經或即將下達,各地要儘快組織技術人員,深入實地,進行規劃設計,並做好圍欄材料的準備和組織實施,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全年封山(沙、灘)育林任務。
二○○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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