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泊頭清真寺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泊頭清真寺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1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泊頭清真寺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5〕488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
檔案全文
滄州市文物局:
你局《關於泊頭清真寺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滄文物請字〔2015〕26號)收悉。根據國家文物局委託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專家評審意見,經研究,我局對泊頭清真寺消防工程設計方案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該設計方案。
二、對方案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補充完善勘察報告。明確該單位文物保護級別;對設計文本進行認真覆核,刪除與方案無關內容。
(二)進一步最佳化設計說明。消防控制室的設定應與文物本體及歷史環境相協調;補充完善文物建築本體防護措施;取消圖像視頻探測裝置;建築室內設有消火栓供水,明確配置移動式高壓水霧滅火裝備的必要性;點式煙感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具體、有效,探測器應有產品檢驗報告。
(三)完善設計圖紙。補充新建消防控制室設計圖紙,補充包含泵房作為基礎的設計剖面圖,補充各種管線圖、管線敷設圖等,完善點式煙感火災探測器在圖紙設計的位置。
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對設計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我局核准。
河北省文物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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