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廢止五件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河北省司法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廢止五件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發布單位:河北省司法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09月27日
- 主題分類:司法
序號 | 檔案名稱稱 | 文號 | 廢止原因 |
1 | 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個人律師事務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冀司[2003]10號 | 個人律師事務所已進入實踐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已就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管理等情形做出明確規定。 |
2 | 河北省司法廳律師工作指導處關於印發《律師執業證申領、註冊、更換、補發程式指南》、《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變更、註銷及年檢程式指南》的通知 | 冀司律[2006]50號 | 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做出修訂,兩個指南涉及的註冊、年檢等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 |
3 | 河北省律師事務所審核和律師執業核准流程及辦法 | 冀司[2009]20號 | 與法務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相牴觸。 |
4 | 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加強律師行業專業化、規模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 冀司通[2009]17號 | 被《河北省司法廳、河北省律師協會關於加強律師事務所專業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的意見》(冀司[2011]29號)代替。 |
5 | 河北省司法鑑定假鑒和錯鑒責任追究辦法 | [2003]第7號 | 該檔案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河北省司法鑑定管理條例》和法務部《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管理辦法》及《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相牴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