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廢止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廢止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是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8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廢止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
  • 發文字號: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 發布日期:2014年08月26日
檔案全文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稅收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現決定全文廢止以下稅收規範性檔案:
一、《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稅收管理員管戶責任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冀國稅發〔2005〕33號)。
二、《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稅收管理員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冀國稅發〔2007〕42號)。
上述檔案廢止後,相關工作要求和職責按照《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縣(市、區)局<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和崗位職責>和<稅收業務分崗位工作標準>的通知(冀國稅發〔2013〕152號)》相關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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