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
瑞斯頓出生於知識分子家庭,其父亨利·瑞斯頓是美國康乃狄克州衛斯理大學的歷史學教授,曾擔任過美國長春藤名校之一布朗大學的校長。奇怪的是,這位歷史學教授和他的妻子露絲,在新生兒沃爾特的搖籃旁邊放著一部裝幀考究的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如果他們有心要兒子繼承父業,放在搖籃邊的更適合的書應該是希羅多德的《歷史》才對。沃爾特沒有辜負父母的期望,他一生的成就是在美國的銀行業。
瑞斯頓先是以化學為專業,大二時發現興趣轉變而改學外交和歷史。二戰期間,瑞斯頓是個陸軍下士。戰後瑞斯頓通過他父親的關係,加入了被認為最有發展前景的花旗銀行。起初只是審計科的一名初級審計員,不過他的才華很快得到了管理層的賞識,被先後調入信貸部門和海外部,均做出不俗業績。於是在不到20年間,瑞斯頓躍升為花旗總裁。
創新的銀行家
瑞斯頓時期花旗銀行發展的特點可以用"金融創新"一言以蔽之,它也是花旗直至今日在競爭中制勝的最有力的法寶。研究創新行為的學者湯姆·彼得斯曾指出在企業的創新活動中,按職位的從低到高有三類重要角色:創新鬥士、執行鬥士、創新教父。只有同時擁有這三類人的企業才能成為一家追求卓越的企業。創新鬥士一般為企業中的一線業務人員,是一群對新產品有著由衷愛好的人。執行鬥士在企業中地位較高,一般都曾經是創新鬥士。他們懂得如何順利實施一個既具有潛力而又可落實的產品構想,使其不至於在公司官僚組織的干擾與阻礙下夭折。創新教父則通常是公司里德高望重的領導者,是公司年輕一代學習和仿效的楷模,其主要任務是在企業中培養一種創新的文化和氛圍。瑞斯頓本人則經歷了從創新鬥士到創新教父的全過程。
早期的瑞斯頓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創新鬥士,其最早的創新提出於50年代初。我們說過了,當時的他不過是個區區初級信貸員而已。根據傳統的信貸方式,銀行發放貸款更多地考慮借款人的品德、能力和抵押物(即3C,character,capacity,andcollateral),而很少考慮借款所能產生的未來現金流,從而限制了油輪等一類大型設備的貸款門類。瑞斯頓則突破限制,設計了一種新的信貸方式,即由銀行先行買斷油輪,然後將油輪出租給船舶公司,以船舶運營獲得的現金流,而非借款者的其他收入來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這種融資租賃的方式一經推出,立即風行。瑞斯頓又把這一融資方式推廣到飛機和火車的信貸方面,使融資租賃蓬勃發展起來而成為一種產業。花旗銀行的這一創新後來被其他銀行紛紛模仿,有力地改變了國際航運業的面貌。
可轉讓大額存單(CD)是瑞斯頓的又一項傑作。由於美國的Q字條例規定了銀行存款利率的上限,在其他金融機構的有力競爭之下,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日見匱乏,急待推出能夠突破利率上限的產品。瑞斯頓的構思大膽而巧妙,設計出了一種持有者可以背書轉讓的大額存單,由於其性質介乎存款和證券之間,因而可以避開Q字條例利率上限的限制。CD的成功連瑞斯頓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最初估計CD的市場總量只在20億至30億美元之間,但1961年花旗銀行推出第一筆大額存單後,到1967年商業銀行發行的大額存單已達到185億美元。
隨著瑞斯頓職位的提高,他的角色也逐漸晉升到創新教父。作為最高領導,他對企業創新行為的支持可謂不遺餘力,花旗也因而被譽為名副其實的創新銀行。有一則案例被廣為傳誦,很好地說明了瑞斯頓領導下的花旗銀行在創新方面的奮進態度。70年代初的《美國銀行控股法》禁止銀行通過控股公司的形式從事證券業和保險業以及"與金融業無必然聯繫的業務"。但該法也有意無意留下一個漏洞,即並未將只擁有一家銀行的所謂單一銀行控股公司列入監管範圍。花旗銀行迅速在美國德拉瓦州成立了單一銀行控股公司----花旗公司,而把花旗銀行置於該控股公司控制之下。這個花旗公司純粹是塊招牌,但花旗銀行通過它卻實現了向證券、保險及"與金融業無必然聯繫的業務"的滲透,饒過了1934年大蕭條時期美國倉促通過的G-S法所嚴格分業經營的隔牆。這本身已是一項了不起的制度創新。瑞斯頓更是再接再厲,發動全體員工為拓展銀行業務範圍獻計獻策,共徵集到可進一步開展的業務建議數十項。隨即,花旗銀行向聯儲局提出大量的新業務申請,有時甚至多達每天一項。花旗銀行從此成為美國銀行業的帶頭人,令其他銀行瞠乎其後。
創新過程中,失敗總是在所難免的。作為一名創新的銀行家,瑞斯頓能夠大度地容忍失敗,這使得瑞斯頓周圍常常聚集了一群創新鬥士和執行鬥士。約翰·瑞德是當今業界炙手可熱的人物。作為瑞斯頓的嫡傳弟子,他曾幫助花旗擺脫90年代初的困境,並一手促成了花旗集團和旅行者集團的合併。瑞德的風格是積極大膽、勇於創新,但有時也容易冒進,這使他在早期的技術開發及後來的業務拓展中曾犯不少錯誤,給花旗銀行帶來了一些損失。要不是瑞斯頓寬容大度,瑞德這樣的金融奇才可能就永無出頭之日了。果真如此的話,那就不僅是花旗銀行的遺憾,而且是整個金融界的遺憾了
超常的思想家
瑞斯頓奠定自己的銀行家生涯,是從出任花旗銀行海外部經理而起步的。與他酷好旅行的天性結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博學的勤思者,他對於銀行的跨州、跨國經營一定感觸很深:一個銀行如果能夠通過跨國信貸和跨國
金融服務,取得市場領導權,不僅可以用海外高額收入緩解國內業務的萎靡,更可以在全球經濟中取得一張寶貴的“貴賓卡”。這就是說,只要你擁有市場領導權,你走到世界上無論哪裡,都有一個貴賓席位給你預備在那裡。瑞斯頓日後執掌花旗,他真的做到了,幾十年中,花旗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取得了貴賓待遇。“前人栽樹,後人乘涼”,桑迪·韋爾在今日的重要,從花旗文化繼承性看,是一種“巨人肩膀”的效應;而今日花旗又並非對瑞斯頓的固守,它在今日的新環境中進行著別開生面的創新,從這個意義上看,又像是對瑞斯頓的一種告別。
瑞斯頓對花旗的重要,通過花旗的史跡顯而易見:是他把花旗推上了全球化的服務型銀行的軌道。但瑞斯頓的價值,那永難磨滅的,是在精神思想方面,他退休後深居於歐洲別墅的歲月,世界銀行業風雨飄灑,似乎已與他無關,但又息息相關:他不再處於金融時事的中心,但他給予這個世界的思想卻常常被花旗以及花旗之外廣泛的人群提及和回味,人們不由自主地把金融時事映顯在瑞斯頓的思想鏡子上,進行觀察和評價。青山在,人已老。一個有價值的人,時間加給他的生老病死跟加於庸人之身的,沒有什麼區別。但思想是青山,有榮與枯,有盛與凋,但沒有死亡,一旦機緣湊巧,某種古老的思想又會重現。
瑞斯頓的思想,就時時重現於今日的全球金融界。花旗集團如今依然堅守的“沉著而進擊”的創新文化理念,那是瑞斯頓奠定的。全球金融界正在享有的全能化局面,瑞斯頓早年的努力“與有功焉”。他那個時代,我們想一想都有點頭皮發麻。林林總總的限制,簡直讓人動輒得咎。瑞斯頓憑自己的智慧和手腕,在限制中尋求創新機會,不僅留下了與同行的爭論之辭,更留下了與法律的搏戰之跡。六、七十年代他領導約翰·里德初創零售銀行業務時,股東們不理解,多有非議;同行們譏笑,謂之旁門左道,但他堅持過來了。他關於銀行天經地義應有零售業務的文化理念如今大行於全球。當大多數銀行家固守“銀行主要應從存貸利差取得利潤”的觀念時,瑞斯頓對此觀念卻頗不恭敬,他提出花旗應該是一個“全球性的、以科技為基礎的多元化金融服務公司”的理想,這已是當今花旗的現實,也是世界上許多銀行努力以求的目標。他的話語,諸如“你應該到世界各地去從事金融服務,合法地賺到盡夠多的錢”,已成為世界銀行業一個共同的口號。因為創新,他必須去撞法律的腰。他對於“大蕭條”以來的“分業管理”型金融法律架構頗不以為然,在里根政府時代,他呼應著“供給學派”、弗里德曼等倡導的自由主義思潮,做了許多拆牆抽柱的解構工作。美聯儲的官員或許批評他傲慢,但他們私下杯酒相歡,卸去各自的職業面具時,又會有共同的感慨。人性戰勝了法律:如果你是銀行家,你喜歡戴著鐐銬跳舞嗎?
瑞斯頓曾把花旗帶上致命尖峰,但那尖峰的底座或許安放在更致命的一片流沙上。他善於觀察且永無疲倦地進擊:觀察使他發現商機,進擊有時讓他陷入困境。在他的繼任者執掌花旗的後期,花旗陷入拉丁美洲的債務危機中,幾乎滅頂。那場災難即源於他的“國家無風險”的思想概念,他的個人聲望因此受到無法完全彌補的損壞。事實上美國銀行史上一直有激進主義和保守主義兩種經營思想的角斗,瑞斯頓在多年裡一直是激進主義潮流的領袖。拉美債務危機滅了激進主義的威風。面對花旗這艘華麗而觸凍的“泰塔尼克號”, 退位的瑞斯頓灰頭土臉:在糟糕的現實前,導致那現實的思想還有什麼力量!但時勢推移,20年後,人們看到不能把“拉美債務危機”與“全球化”劃等號,在一個全球化語境中,瑞斯頓的國際大銀行思想,奪回了話語權,拂塵去垢,重現光芒。
瑞斯頓是一個令人生畏的磁石般的智者,但智者有時會有超乎常人想像的妄語。這樣一個老辣的銀行家,有一天忽然一本正經地給同行說“銀行經營其實不需要資本”。你聽到了,會有怎樣的感想?反正當前世界上,還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支持他的話。設在瑞士巴塞爾的國際銀行業委員會,數年來一直致力於肅清瑞斯頓這個虛妄思想所散發出來的毒素。這或者驗證了一個真理:專業智慧發展到極端就會傲慢到荒謬的程度。人生繞了一個大圓圈回到起點,環顧四周,一切如初,只有自己變了,變得比門外漢還門外漢。但也許他的智慧具有通靈的神性,他或者是在預言那幾千年後的人類銀行,或者直接向人類透露了天界銀行的秘密。
應該說瑞斯頓也是美國的一位民族英雄。他雖身處花旗這個美國的銀行個體中,卻時時關心著整個美國銀行業的命運。他是最早宣說一個國家的銀行應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民族主義者之一。他在自己的壯年跳進了國際經濟的大海,看到了廣袤的世界市場,他希望美國的法律不要限制本國銀行的經營能力,要身強體健,十項全能,到世界各地去尋覓發展機會,去爭奪市場份額。當1999年美國國會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華爾街上巨頭們擁抱相慶時,瑞斯頓一直向法律挑戰的堅韌的姿影,似乎異常鮮明,映現著漫漫過來路的悲壯,還有那昔日的豪情。
2005年,瑞斯頓結束了浮世之旅,但面對這個人曾經轟轟烈烈的存在,人們似乎無法一下子蓋棺論定。他的複雜理論,有些已成經典,為世界遵從;有些還有待驗證。但無論如何,慷慨的美國人在瑞斯頓在世時就稱他為二十世紀美國銀行業的“三傑”。那另外二傑,一個是創立摩根財團的老摩根,另一個是創立美洲銀行的吉安尼尼。他們是以創業者的篳路藍縷之功取得榮譽的,而沃爾特·瑞斯頓呢?他是以成業者的姿態出現的,這或許更難得一些。他的父親當年是一個堅定的美國價值觀念的捍衛者;他的兒子,在漫長的一生中,讓美國價值觀念在花旗園地上開花結果,怒放出一種沉著而進擊的金融文化,而這種文化之雨又沐浴世界各國的金融。我們紀念沃爾特·瑞斯頓,因為他具有人傑的價值,我們與世界一起,曾經領教過他的行動之力,如今正在感應他的思想之力。